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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夜曲


  這個週末下了班以後我覺得很是無聊,雜誌社的人都到一個姓米的四十多歲的女編輯家去包餃子吃,他們鬧烘烘招呼我的時候我裝做有事的樣子說了聲抱歉。人都走光了我還一個人坐在漸漸黯淡下來的辦公桌前抽煙,一邊翻動著通訊本,給我認識的一些女孩子打電話,結果僅僅只聯繫上了一個從前在我們雜誌社打字後來到北京外語學院自讀英文的東北女孩小俞,電話那邊說吃飯?不了,我姐姐要我到她那裡去吃。我說你哪裡來的姐姐?她說就是哈爾濱老鄉呵,比我大兩歲,叫她姐姐,在北京舞蹈學院進修的。我說那你吃完飯還有事嗎?那邊有點遲疑的樣子,我趁她還沒說出什麼婉拒的話來,連忙說那晚上我們到三裡屯去泡吧怎麼樣?小俞說,這是個不錯的idea,行,那就這樣,幾點?在那兒會面?我說7點半,在「兆龍飯店」大堂,不見不散啊。

  我在王府井的一家臺灣快餐店裡馬馬虎虎吃了盤揚州炒飯和一缽冬瓜排骨湯,點上一支煙,打開在快餐店門外小攤上買來的一份北京晚報,迅速瀏覽完了就把它扔在旁邊的一張空椅子上。一個穿牛仔褲的女服務生端著盤子從我跟前過去,我覺得她那豐滿的臀部比那些不三不四的新聞要好看得多。

  富康出租車穿行在升起的五顏六色的燈霧裡,車內的收音機在放著一個著名的長髮披肩的女歌手的情歌,咬牙切齒般地反復唱著噢Mybaby噢Mybaby。司機嘖了一聲,伸出右手調了一個頻道,語速很快的某個男人的聲音在談論昨天的那場春天細雨中的足球賽。想像得出他那一副居高臨下而又饒舌賣弄的嘴臉。我們雜誌社的老厲就是這樣的人。

  「您哪兒人哪您?」司機聽了一會也覺得無聊就同我攀談起來。

  「湖南。」

  「湖南?湖南好哇湖南。」

  「你去過?」

  「沒。毛澤東就是湖南的嘛。」

  我瞥了一眼司機,他臉上有一種剛剛洗完桑拿的表情。我還看了一下計價器上的數字,此人至少給我繞了三公里的路程。

  小俞瘦瘦的身子埋在兆龍飯店大堂的沙發上,正在朝大門張望。她比我早到幾分鐘。

  三裡屯這時還不是最喧鬧的時候。我們在一個沒有樂隊的酒吧的靠窗的位子坐下來。窗外人來人往,影子忽明忽暗。

  「沒帶你姐來?」

  「人家談戀愛呢。人家男朋友來了。」

  「一起吃的飯?」

  「嗯。」

  「那你不是當燈泡了嘛。」

  「就是。」

  「你呢?」

  「我怎麼啦,我?」

  「還沒有男朋友?」

  「誰看得上啊。」

  「別自卑,別難過。喝點什麼?」

  「隨便。」

  「別隨便,綠薄荷酒怎麼樣,加冰?」

  「行。」

  小俞雖然青春,但並不動人,她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只有深藏不露的沉靜。這樣的女孩子只會給人做老婆,不會做情人。所以我也不會產生什麼別的想法,只是同她喝喝酒,聊聊天,打發週末漫長孤單的夜晚。小俞離開雜誌社一年多了,一直在學英文。

  「想出國嗎?」

  「那倒不是。反正就是學學,學了比不學好。」

  「那還是多少有點茫然呵。」

  「是。是有點茫然。不像有的同學,目的很明確,就是出國,或者到外企做白領。」

  「聽說外語學院有許多女學生課外做那種事情是嗎?」

  「你怎麼知道的?」她臉上呈現出奇怪的表情,展示了她的純樸同天真。

  「這又不是什麼秘密。人人都要生活嘛。」

  「那倒是。跟我同寢室的小曼,家裡在山西,不寬裕,她爸爸一個學期只給她一千塊錢,她只好跟了一個臺灣人,一周去他那裡兩回。那人每個月給她三千塊錢,還給她買了手機,待她倒也蠻好。」

  「沒有人打你的主意?」

  「唉,我又不漂亮又不性感,誰瞧得上啊。再說,我就是窮死了也不會走那條路。多沒意思呵,代價太大了。」

  「來,乾杯。」我被她的話所打動,手中的小瓶墨西哥柯羅拉啤酒舉了起來。這樣的女孩子不太少,但也不太多。我欣賞一個人有自己的生活立場同原則。

  「我想掙一些錢,」她啜了一口綠薄荷,把高腳杯輕輕放下,「我想買一台五千塊錢左右的電腦。」

  「五千塊錢可以有很好的配置了,」我假裡手地說。

  「就是,我們同學就買了一台,好讓人羡慕的。」

  「那你打算怎樣掙這五千塊錢呢?」

  「為這事苦惱著呢,」她用一根指頭把垂在臉前的長髮挑到瘦削的肩後去:「要是找份工作吧又怕耽擱了學習,為了買電腦吧又不得不去找點事情做——我做啥事好呢?」

  「還是到我們雜誌社來兼著做錄入吧,上半天班。」

  「不不不,那樣掙錢太慢了,」她聲音略略高起來,「我也頂討厭你們編輯部的那個厲什麼,總喜歡故意在我手上摸來摸去,討便宜的樣子,下流。」

  快到十二點的時候三裡屯熱鬧得像要把人如氣體一般揮發掉。各式各樣的人穿進來湧出去,妖冶的女人、蓄馬尾辮的男人、異香撲鼻的洋人,還有一些神態不男不女的年輕人,都在眼前活劇似地晃動,狂歡般的熱潮輕易地卷走了安靜的談話。

  小俞看了一下表,望瞭望我,意思是咱們走吧。

  關於小俞要怎樣掙到五千塊錢來買電腦的事自然沒有結論。我想她有一些同學會對這樣的問題報以輕蔑的一笑。小俞是個好姑娘,與此同時她也是個有些乏味的姑娘,因為接下來的談話都有點近乎客套,東聊一下西聊一下,缺少興奮,缺少快樂。雖然我對她並無奢望,但至少我還是願意週末之夜遇上一個好的異性交談對手。即使沒有什麼故事,總還多少有那麼一點風情或微妙的電光石火吧。

  「那就這樣,」因為四周太吵鬧,我聲音很高地說,「我送你回家。」

  在的士上我們都沒怎麼說話。我覺得疲倦,也覺得惘然。我後悔剛才喝的是溫和的柯羅拉,其實我應當來一點有勁的白蘭地,在北京,所有的週末,我都渴望有一種刺激。不知為什麼,這種時候,異鄉人的孤單總是有點揮之不去。我忽然想起蒙克的那幅著名的畫:在橋邊有個人捂著自己的耳朵張嘴尖叫。我現在蠢蠢地有種想尖叫的感覺。

  有兩部閃著紅燈的警車停在立交橋旁,一個站在前面的警察揚了揚手,的士順從地停在了路旁。

  「請拿出證件來,」後車門被打開,探過來一張柿餅般的嚴竣的臉。

  「你們倆是什麼關係?」看過身份證和暫住證後警察沒有馬上把它們物還其主,尖銳的目光電筒一樣朝我和小俞的臉上掃來掃去。

  我說她是我以前的同事,怎麼啦?

  「你下來一下。」

  我跨出來,才發現這警察至少有一米八O,長得濃眉大眼,只是臉型不大好,像柿餅。

  「她叫什麼名字?」

  「俞麗萍。」

  「你們從哪兒來,去哪兒?」

  「從三裡屯過來,送她回去。怎麼啦?」

  「以前的同事,同什麼事?」

  警察毫不鬆懈地盤問下去,還問了些其他的問題,我有些惱,反問道:「你看我們倆像幹壞事的嗎?」

  「那可說不上,」警察聲音怪怪地,「這年頭好人壞人也不全寫在臉上,誰知道!」

  經過了這番節外生枝,我愈加有朝車窗外的天空尖叫的衝動。送完小俞的回程路上我看了看表,已是淩晨一點四十。的士沿著寬敞空寂的三環路疾馳,在車輪擦地的沙沙聲裡我忽然覺得莫名的空虛,想一個人再殺回三裡屯去喝他個爛醉如泥。這時我遠遠瞥見車窗外「凱賓斯基飯店」的霓虹燈,想起離那兒不遠有一個名叫「60年代」的酒吧,我跟司機說,靠右,靠右,過「凱賓斯基」就停。

  我越過欄杆,向馬路左側的一個由紅綠兩色霓虹燈包圍的玻璃門走去。春夜微涼的風輕撫著安睡的首都,使人莫名其妙地想到搖籃裡的童年。我把衣領豎起,仿佛要把空虛同躁動還有晦澀的期待包裹起來。

  我把那張玻璃轉門推開,喧囂的聲音同混濁的暖氣像一群蒼蠅撲到臉上身上,我不由得打了一下寒噤。

  「60年代」是北京一位筆名叫「呆瓜」的作家帶我來過的。這位呆瓜除了寫一些小說和時尚文章,就是把全部精力放在泡吧同泡妞上,四十一二歲了,離過兩次婚,臉上卻常常有一種初戀的年輕人的激情的毫光。

  「只有泡吧和泡妞才使我有寫作的靈感,」他朝一支AB牌的暗褐色煙斗裡填進異香撲鼻的荷蘭煙絲,「海明威和西默農就是這樣在酒吧裡浪擲他們的生命和才華。」

  他有些自命不凡,有些高談闊論,但也有些神秘,因為我始終弄不明白他哪裡來的錢抽那種一兩百塊錢才能買一小圓鐵盒的專門的煙斗煙絲,而且就連打火機都是奢侈的Zip牌。這是三個月前的一個週末之夜。我按五百塊錢一千字付給呆瓜一篇專門寫咖啡和香煙的男性時尚文章的稿酬,他高興地打來電話約我到「60年代」聊天。他說他已經三天沒出門,嘴巴憋臭了,「要大大咧咧痛痛快快地揮霍一把語言。」

  我們坐在離樂隊很近的吧台旁,屁股下頭是南方人的國語一樣生硬的高腳吧凳,我把裝了稿費的一隻信封遞給他,他看都沒看就插進羊皮風衣的內口袋裡,「夠我們喝得昏天黑地的,」他說,聲音異常洪亮,「今晚上我們倆誰要是能走出這張門誰就是這個。」

  他伸出一隻手,小拇指在我眼前白生生地晃了晃。

  午夜的「60年代」有一種區別於三裡屯的闐囂,因為那闐囂裡分明有一種曖昧的氣味。朦朧燈光下的那些模糊的面孔莫不有模糊的蠢動同興奮。所有的凳子上都坐了人,有的凳子上甚至坐了兩個人。這些人在碰杯,在擁抱,在毫無顧忌地接吻,空氣很悶,很多人都脫得只剩下短袖T恤,包括一些豐滿性感的女人。我找不到坐位,只好靠吧台站著,那位置正好是上回我同呆瓜坐在一起買醉的地方。

  樂隊剛剛休息了一會兒,現在架子鼓手一陣雨點般的鼓聲忽然疾瀉下來,酒吧裡的許多歪七歪八的腰就直了起來。一個穿低胸白衣長裙的女孩走到只有兩張圓桌大的檯子中央,開始演唱一首英文歌《卡薩布蘭卡》。那張脂粉很厚的漂亮的面孔我已熟悉,但我還是禁不住朝她的喉結部位望去,頂光照射下,那地方恰恰在一片陰影裡。她才唱了幾句,酒吧裡一陣夾著口哨聲的喝彩便在我四周乍然響起。我當然清楚這絕對不是為了她那只能稱為平庸的演唱。呆瓜那回告訴我,這女孩是做過變性手術的。在「60年代」唱歌的四個女孩都是她這樣的變性人妖。在她們來表演之前這裡的生意可沒有這麼火爆。她們與酒吧簽了三年的約,現在已經演唱一年多了。我端著白蘭地環顧四周,瞧見了另外那三位漂亮的人妖散落在人群之中,雖然燈光昏暝,她們仍然醒目如暗中綻放的白睡蓮。我知道其中一個綽號叫藤子的長得惹人憐愛,不少常客都是沖她而來。藤子有一張圓圓臉,眼瞳裡總是有一種柔弱無助的奶汁一樣流動的目光,讓很多人著迷,都浪叫著她的綽號讓她坐到他們的膝頭上,於是她要像一顆跳子棋一樣不斷地挪動地方。她就坐在離我很近的一個穿黑皮夾克的中年男人的身上,黑皮夾克俯在她耳邊說些什麼,同時一隻手在她的肩上摩挲著。我看見她慵懶冶豔地一笑,搖搖頭,起身朝另一個向她招手的男人的桌旁橫側著擠過去。我想我要是朝她招手,她也會坐攏來,很乖地坐在我的膝上。然而我不會,我不是偽君子,說實在話,我要真正的女人,不要這種變性人。

  臺上的那個人妖綽號叫蘋果,她已經唱完了三支英文歌,現在輪到藤子上去唱了。我忽然掉進了口哨和掌聲的漩渦裡。

  藤子唱的第一支歌是《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得比鄧麗君要哀婉得多。

  我把蘋果叫了攏來。她很大方地沖我一笑,「給我喝點什麼。」我說你想喝什麼就叫什麼。「可樂。」她扭頭朝吧台裡的一名穿紅圍兜的男孩擠了擠眼。那男孩手腳麻利地把可樂倒在一隻高筒杯裡遞到她手中。

  「還給我來支煙。」她瞧見我放在吧臺上的那盒萬寶路。

  她抽煙的姿式有點笨,甚至稍稍嗆了一口,但顯得很是舒展,臉上盈盈著調皮的笑意。

  我把蘋果叫過來是想說說話,我感覺坐在「60年代」裡的所有的人都有伴,倒好像只有我一個人形單影隻。

  「習慣這種生活嗎?」我沒話找話地問她。

  「什麼生活?」

  「好像叫夜生活吧。」

  「夜生活,哈,夜生活,」她把一口煙朝天上噓去,「對,習慣,絕對習慣。」

  「我是說這麼吵吵鬧鬧的。」

  「我害怕白天,一睜開眼來就害怕,白天太安靜了。雖然窗外有汽車開過來開過去的聲音,」她說,「我們家就在德勝門靠馬路的胡同裡。」

  「哎,那個人是幹什麼的?」我打了個手勢,讓她把頭靠近點,指了指那個穿黑皮夾克的男人。

  「哦,這個人,」她做了個鬼臉,「肯定是個騙子。」

  「怎麼說?」

  「這幾天他幾乎天天晚上都上這兒來,跟我們說讓我們跟他去越南表演,一個月,每人一萬美金。肯定騙人,說不定我們一去那兒就被他賣啦。」

  「嗯,提高點革命警惕性是必要的,」我說,「這世界騙子比烏鴉還多呐。」

  「誰會上他的當呵,誰會呵。」她一副人情練達的樣子,「他以為就他聰明。」

  我瞥了一下黑皮夾克,他正盯著臺上的藤子,燈色黯淡裡可見他眼瞳裡一粒狼樣的綠光。

  「人販子。」我湊近蘋果耳根說。

  「對,」蘋果笑起來的樣子還是蠻嫵媚的,「我怎麼就沒想起這個詞兒?」

  呆瓜應該是經常來「60年代」,因為他同這幾位漂亮的人妖混得都挺熟的。那回他摟著藤子的腰同我行酒令,後來另一個叫眉兒的人妖也過來,同藤子一邊一個坐在他的雙膝上。

  「你摸摸她的波看,」呆瓜捉住我一隻手往眉兒的大胸上放,「真傢伙呢。」

  我有點怯,把手掙脫了開來。

  「眉兒,你告訴這位大哥你的胸脯是不是真的,」呆瓜放肆而響亮地說,「免得他以為你這裡只是一堆海棉呢。」

  眉兒聽話地把胸衣朝下拉了一把,露出了白生生的半盞乳房。

  「做的吧?」我問她。

  眉兒點點頭:「本來還可以做得更大,可那就顯得不正常了。」

  「聽說這裡頭矽呵膠呵什麼的讓人得癌症呢。」

  眉兒不在乎地一笑:「我不信我有這麼倒黴。」

  「哎,」呆瓜指著藤子說,「你看不看她的屁股?屁股也是做的呢。」

  「別聽他胡說,」藤子伸出一個手指在呆瓜額頭上點了一下,「討厭。」

  「走吧走吧,我的腿可是乘不住,都抖起來啦。」

  「不是還可以坐一個人嗎?」眉兒說,「你有三條腿呵。」

  就這麼嘻嘻哈哈胡鬧一氣後這兩個人妖轉到別的檯子上去了。剛才我看見四處有人在朝她們招手,特別是藤子。

  「他媽的,」呆瓜摸揉著自己的雙膝,「真沉哎。」

  「我覺得你挺惹女孩喜歡的,包括這些由男孩子變的女孩。」

  呆瓜笑了一聲:「來,喝酒,喝酒。」

  「怎麼啦?你老兄好像回避我的話題?」

  「沒有哦,」呆瓜點燃一支煙,深深地吸了一口,「以前我自以為是你說的這樣,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怎麼啦?受到了打擊?」

  呆瓜朝我臉上噴來一股藍煙。

  「他媽的,算你這傢伙言中了。」

  蘋果喝完可樂就走了。我一個人又要了一杯白蘭地,喝了一口之後仍覺得孤單依舊。

  我看到一個戴白色棒球帽的三十多歲的男子從藤子唱完歌下來之後就一直纏著她說話。他們站在玻璃門旁邊,那男子一邊說話一邊打手勢,仿佛急切地表達什麼。他的臉我看不甚清,不過我覺得他不像是中國人,有點像日本人或韓國人。藤子好像沒怎麼說話,只是耐煩地聽著,似乎時常搖著頭。

  我收回目光,低頭瞧著杯中的酒,耳畔的歌聲是眉兒的《南屏晚鐘》。

  我想起了呆瓜,他真是一個有意思的人。

  有一天呆瓜約了一位小姐到「60年代」來泡吧。那小姐姓宋名晶晶,據呆瓜說宋晶晶平日常同他煲電話粥,說話相當放肆,兩情相悅的意思很是明白。這天坐在酒吧裡也稱得上是相談甚歡。呆瓜不斷地對她說些葷段子,昭然若揭地製造一種性的暖融融的氛圍,對方一點忸怩也沒有,心領神會的笑聲像手風琴一樣伴奏著這支別有用心的夜生活進行曲。到了後來,酒吧的氣氛越來越濃,充滿色情暗示的談話的氣氛也越來越濃。呆瓜感到身上有點熱了,於是對自己說:是時候了。他朝宋晶晶望去,對方的眼瞳裡也仿佛燃著若隱若顯的難捺之火。

  「換個地方喝吧,我們,」呆瓜說。

  「今晚上我反正是交給你了,隨你怎麼安排。」宋晶晶答得很快,眼睛閃閃地望著呆瓜。

  「到凱賓斯基開間房,沖個澡,然後一身清爽地喝點洋酒,再接著聊天怎麼樣?」

  「悉聽尊便。」

  從凱賓斯基的房間的大玻璃窗朝外看去,北京城的夜色藍得像一齣喜劇的佈景。喜劇的女主角這時背朝呆瓜立在窗前,染成火栗色的長髮流瀉在白而圓潤的肩頭——這齣戲簡直一開始就讓人激動。呆瓜走上前去,從後面摟住了宋晶晶的腰。宋晶晶回過頭來朝呆瓜怪怪的一笑:「我想喝點什麼,你到冰櫃裡去拿吧。」

  呆瓜給她拿了一聽橙汁,她揭開蓋,喝了一口,說:「坐。」

  呆瓜沒有坐,他又把她攬了過來:「沒坐夠?」

  「說說話,」宋晶晶又是怪怪地一笑,「說說話我覺得挺好的。」

  「我也沒覺得不好。」呆瓜說,「不過我覺得語言形式是有很多種的。」

  「這個我知道,」宋晶晶說,「但是我只習慣其中一種。坐,坐啊。」

  呆瓜說:「姿式也是有很多種的。」

  宋晶晶說:「我也只習慣其中的一種。」

  「你也只習慣一種男人對吧?」

  「是。你說得對。」

  「哪一種呢?」

  「坐著說話的那一種。」

  「坐著?」

  「坐著。」

  「你保證?」

  「保證。」

  「那好,你坐到我身上來。」

  「狗屁,」宋晶晶又笑起來,「什麼話。」

  「你的肩膀真好看,有古典美呢。」呆瓜說。

  「狗屁。」

  「吻一吻好吧?」

  「不行,只能看,不能動。」

  「好好好,我不動,只吻一下,吻一下不能算是動吧。」

  呆瓜說完飛快地在她的肩上吻了一下。

  喜劇從這個時候起開始峰迴路轉了。呆瓜告訴我說,宋晶晶對他說到此為止,行嗎?呆瓜心想今天晚上的事是明擺著的,不然你跟我來凱賓斯基幹嘛?於是呆瓜說吻可以到此為止,別的事可就不知道啊。

  宋晶晶又是怪怪地一笑:「你是作家,你在我心目中是很美好的,我不想破壞這種美好。」

  「對,我們不破壞美好,」呆瓜說,「我們創造美好。」

  「創造?」宋晶晶這個晚上都是那麼樣的一種怪怪的笑,「能夠嗎?」

  呆瓜感到有點受刺激,他心裡已經明白是怎麼回事了,但他不相信,他覺得有些事應當是唾手可得的,而且他還覺得有些事是在把握之中的。這時呆瓜的兩隻手比他的思想更快,一把將宋晶晶摟到了懷抱中。呆瓜的肢體總是迫不及待地完成它們的本能。在一瞬之間,呆瓜抱著宋晶晶離開了窗前的沙發,把她放倒在床沿邊上。

  「你不能這樣!」

  呆瓜聽到宋晶晶的聲音裡有被冒犯的憤怒。

  「這不是你,你不應當這樣!」

  呆瓜把手鬆開了。仰面躺著的宋晶晶並沒有立即爬起來,她只是瞪瞪地盯著呆瓜的眼睛,直到後者移開了自己的目光。

  「我有男朋友。」宋晶晶仍然躺在床沿邊,一隻腿斜踮在地毯上。「我不想對不住他。」

  「那你為什麼還同我約會?」

  「........」

  「說啊。」

  「因為你討人喜歡。」

  「你跟我泡吧,說一些很曖昧的話,然後又跟我來凱賓斯基開房,你未必不覺得對不起他,只到現在才想起這個人來?」

  呆瓜跟我說他這時候真地有些來氣了,他有一種被人愚弄了的感覺。

  「對不起,」宋晶晶慢慢坐起,「我不是有意傷害你。我只是喜歡跟你聊天。我覺得跟你聊天非常快樂,聊什麼都快樂。我沒想到事情會真地朝這個方向發展。」

  宋晶晶站了起來,伸出一隻手在呆瓜的臉上摸了一下,「真地對不起,破壞了你的好興致。」

  「得了吧,」呆瓜說,「我不想再說什麼了,你走吧。」

  宋晶晶沒有走,她又坐了下去,仰起臉望著呆瓜,一聲不吭。

  「走呵你,不是有男朋友嗎?告訴他,有一個名叫呆瓜的男人打你的壞主意,你守身如玉,他會更加愛你愛得一塌糊塗的。」

  「後來呢?」我問。

  「她當然走了,我沒有看她,不過我感覺她是哭了。他媽的,我算是栽在這小娘們兒身上了。來,喝酒,這把稿費今天要喝他媽的個精光!」

  唱完了《南屏晚鐘》,眉兒又唱了兩首王菲的歌,之後,就是一個頭髮很長的年輕人上來獨奏薩克斯,身子像蛇一樣扭來扭去,但這時候人們的注意力顯然並不放在臺上了,酒吧的嘈雜之聲又氾濫起來。

  已開始有人離開了。我身旁有兩把高腳吧凳在依舊的沸沸揚揚中呈現了某種空曠。我看了一下吧台後面的鐘,已是淩晨三點多。我忽然湧出一股衝動,想把呆瓜從這世界鬼曉得的什麼地方叫過來。那天晚上我們兩個人的確都喝醉了,沒有誰從那張轉門走了出去。我們流著涎水鼾聲澎湃像狗一樣直躺到第二天中午才離開這個鬼地方。

  我摸出手機給呆瓜連打了幾個傳呼,不一會兒,呆瓜竟回話了。

  「你還沒睡覺?在哪個鬼地方啊?」我說。

  「還有哪裡,酒吧嘛,在新疆村這邊。他媽的又喝多啦。」

  「過來吧。」

  「過哪裡來?」

  「上回我們喝醉了的『60年代』啊。」

  「呆著吧,半小時之內到。」

  我精神為之一凜。一個孤獨的人是醉不了的,再加一個就不成問題了。那天晚上我和呆瓜醉得真痛快。我瞥了一下靠近小舞臺邊上的那張長條凳,要不了多久我就會斜躺在它的上頭了。那是異鄉人的週末之夜的最好歸宿。

  蘋果的笑聲從我身後傳來,她正在同四五個男人一起猜拳喝令,她贏了,看著他們莫奈何地仰脖子喝乾杯子裡的酒,顯得快意無比。眉兒在另一桌,在一個中年男人的懷抱中抽煙,臉很模糊,身體卻很明白。我環顧四周,沒有看到藤子,同時也沒有看到那個像日本人或韓國人的男子。什麼時候,他們像煙一樣消失了呢?

  玻璃轉門外邊是空寂的北京的夜,有故事在睡眠之內或睡眠之外,正如同有晨星在雲朵之內或雲朵之外。

  一輛紅色的捷達出租車疾馳而來,在「60年代」門口嘎然而止。轉門痙攣般地轉動之後,呆瓜的臉帶著黎明的毫光出現在我眼前。在他身後,跟著一位年輕的姑娘。兩個人的步子都顯得有些輕漂,像是地上鋪滿了棉絮一樣。

  「你們自己,」呆瓜打了個長長的呃逆,「互相介紹吧。」

  那兩張高腳吧凳消失在他們的重重的屁股下面。

  「嗨,」那姑娘伸出一隻手來,「我叫宋晶晶。」

  我也把手伸過去,自我介紹了,但我仍然有點意外。那天晚上呆瓜的故事裡,她是一位轉過背離開我期望的故事結局的人物,現在她又回過頭來了?

  我朝呆瓜看了一眼,我的目光裡有這是怎麼回事的意思。

  呆瓜一笑,把宋晶晶攬過來,「我的小笨蛋。」他得意地說。

  「你才是笨蛋呢。」宋晶晶嬌嗔地點了一下他的額頭。

  「戲劇性太強了,」我說,「簡直――」

  「匪夷所思吧?」呆瓜仍是得意。

  「匪夷所思。」

  「你們講什麼呵,」宋晶晶說,「我一點也聽不明白。」

  「你不應當明白所有的事,」呆瓜摸出AB牌的煙斗來,「那樣你太辛苦了我的小笨蛋。」

  「你才是笨蛋呢。」

  「對,我是笨蛋,頭號笨蛋,這下子滿意了吧。」

  「你要說你是頭號壞蛋我才滿意。」

  「好好好,頭號壞蛋,我是頭號壞蛋。滿意了?」

  「你壞,你真地壞。」

  呆瓜哈哈哈哈大笑一陣,然後就叫人來酒,「白蘭地!」

  「英雄所見略同。」我拍了一下巴掌。

  「不醉不罷休?」呆瓜說。

  「不醉不罷休。」我說。

  「我要抬兩個男人回家啊,」宋晶晶叫起來,「那我不幹!」

  「要你抬幹嘛?」呆瓜說,「你也一起醉倒。」

  呆瓜來了我就不寂寞了。雖然他們兩位你逗我我逗你快活得與我無干,但我畢竟受到了感染。我不再去揣度他們之間到底又發生了什麼故事——那才是真正與我無干。看得出呆瓜已是徹底征服了宋晶晶。這個過程遲早有一天呆瓜會跟我講起。即使他不願單獨同我講,他也會寫成小說講給無數的人聽。

  落地玻璃的窗外天色已明,但我一點睡意也沒有。我只惟願醉倒。我不想有思想,也不想有感覺,除了酒精,我什麼都不需要。

  我腳下的大地開始有些搖晃了。

  這時候酒吧裡可能沒有什麼人了。我感到背後有一陣風吹來,我沉重地掉過頭去,我似乎看見從轉門外進來了一個人,好像是藤子,她的眼角好像有一點光亮。

  不過我不能判斷,那也許是淚珠,也許是早晨最後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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