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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18、一朵紅玫瑰

  這天下午五點鐘,馬民穿著一件猛龍牌白色且式樣別致的襯衣,外面套件白馬甲,下身一條筆挺的深灰色金利來褲子,腳上一雙鋥亮亮的老人頭皮鞋,覺得自己應該無可挑剔了,這才走進鮮花店,買了一朵盛開的紅玫瑰,嗅了嗅,感到很溫馨,接著,他開著他那輛紅色的桑塔納向超達餐館奔去。他們約好了在超達餐館見面。馬民看著這朵帶刺的玫瑰,臉上笑了笑。他曾經在一本書上讀到,一朵紅玫瑰代表愛情。而送一朵比送一束好,拿一束紅玫瑰顯得做作,拿著一朵就比較輕鬆自然,畢竟只是一朵。它既說明了什麼又什麼也沒說明。一朵玫瑰花的好處就是不起眼,但意思又到位了。他這麼想著,汽車很快就駛近了超達餐館。他一眼就看見了彭曉。她穿著一套水紅色腳印休閒服,剪著運動頭,腳上一雙白旅遊鞋,顯得極年輕極精神。她讓他那一瞬想起了他讀高中時候的一個名叫沈麗的女同學,那是個充滿朝氣的女同學,是學校的田徑隊員,一天到晚穿著運動服,走路屁股一顛一顛,當然就很精神。我讀高中的時候,那麼賣力地搞體育運動,天天離不開籃球,就是因為田徑隊裡有個一天到晚蹦來跳去的沈麗,而田徑隊的訓練就在籃球場邊上。馬民想。馬民把汽車緊靠人行道停好,跳下車,手裡拿著那朵紅玫瑰向彭曉走去。

  「送你一朵紅玫瑰,」馬民開口說,臉上佈置著很多溫柔的笑容。他覺得自己臉上的笑容可以打一百分。

  彭曉說:「謝謝。你遲到了三分鐘。」

  「我去買玫瑰花去了。」馬民笑容滿面地望著她,表示出一副親昵的樣子,「我想我今天要送一朵紅玫瑰給彭曉,所以就沿街四處看才尋到花店。」

  彭曉呀起嘴巴「哼」了聲,那是一種生氣和撒嬌的神氣,「你曉得不,我提前十分鐘就來了。」她說,扮出一副大驚小怪的模樣瞪著他,「你讓我多等了三分鐘。應該是你們男人等小姐(她自稱自己是小姐),下次再遲到,哼,那就有你好看。」

  馬民聽她這麼一說,心裡反倒很甜,這證明她還蠻把他放在心上。兩人走進超達餐館時馬民說:「下次我再遲到,你就打人羅。」

  「我沒有那惡罷?」她笑笑說。

  「你這麼漂亮,心也一定好。」馬民說,「只有心地善良的女人,外表才美麗。心地歹毒的女人,外表再漂亮也是張牙舞爪的。你臉上到處都是美麗,沒有一點張牙舞爪的痕跡。」

  「那不見得罷?我惡起來也曉得張牙舞爪咧。」

  兩人在超達餐館的二樓包廂裡坐下了。服務小姐上來為他倆倒茶,把菜單擱在他倆面前。「想吃什麼?」馬民把菜單推給她說,「你點吧。」

  彭曉點了幾個菜,服務小姐離開後,她就把視線落在馬民擱在她身前的紅玫瑰花上,那目光在馬民看來很溫柔,含情脈脈的,仿佛是一汪清純的海水。「我這是第一次接受一個男人的玫瑰,」她說,抬起頭看一眼馬民,「我丈夫和我談愛的時候也沒送過玫瑰給我。」

  「我向你保證,我這是第一次向一個女人送玫瑰,」馬民說,一臉真誠地看著她,「我和我妻子談愛時,我可以說我還不懂事,男人在三十五歲以前真的不懂事。你莫以為三十而立這句話說得對,我深有體會地感到,男人三十二、三歲都是懵懵懂懂的。」

  這時桌上棕色皮包裡的傳呼機叫了起來,彭曉掏出傳呼機看了眼,又放了進去。

  「誰叩你?」馬民這麼說了句。

  彭曉一笑,偏過頭來望著他,「1號。」她是指她丈夫。

  馬民把手機遞給她,她按了下號碼,可是對方占線。那只皮包裡的傳呼機又叫了,彭曉又掏出傳呼機掃了眼,還是她的1號。

  彭曉把傳呼機關了,「不理他。」她說。

  馬民說:「不好罷?你還是回個話吧?」

  「我自己有分寸。」彭曉說,「前天晚上,我打他的傳呼機,打了十個他都沒回話。後來他一點多鐘回來,我問他怎麼不回話,他說他關了機,沒收到。」

  「所以你要報復他?」

  「那倒不是報復,我是懶得理他。男人就是賤,你越不理他,他越理你。」

  馬民聽了她後面的這句話,心裡一寒,覺得味道不對。好像別人遞給他一支萬寶路,一抽卻不像萬寶路的味道一樣。菜和飲料同時上來了。馬民拉開易拉罐的口子,插了根吸管進去,遞給彭曉。自己也開了一聽飲料,「吃吧,」他對跌著一張葵花子臉不吭聲的她說,「不想這些煩人的事情。我也把手機關了,現在什麼人也別想打擾我們倆了。」他用「我們倆」來強調兩人此時此刻的特殊關係。

  馬民停頓了下,見她不開口說話,就又說,「現在我們都是身不由己的人,你有丈夫,我有老婆,有時候一想這些東西就滿目淒涼,覺得生活沒意思。我真的不知道這個世界上的人在忙什麼!

  開心點,把所有的煩惱都還給上帝,上帝最可恨的就是製造了煩惱。我們難得在一起,在一起就高興一下。這個世界不會有什麼事情發生,波黑戰爭離這裡很遠,海灣戰爭早已結束了。我們兩個是『這兒的黎明靜悄悄』,不會有戰爭發生。」

  彭曉笑了,開始拿起衛生筷子吃起菜來。「其實人是這個世界上最殘忍的動物,」馬民想了想說,「你不要以為人高尚。這個世界上高尚的人是沒有的,個個都利欲薰心。我有時候想起這些東西就沒勁,覺得周圍都是賊眉鼠眼的敵人。生命是痛苦的。」

  彭曉側著臉看著馬民。

  馬民又說:「你莫以為我賺了錢就很瀟灑,也許我以前讀多了他媽的書——受了周小峰的影響,讀什麼叔本華的著作和薩特的什麼鬼存在主義,其實又沒讀懂什麼,但是人就讀得心灰,想起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就覺得這一世幹與不幹都是空的,而且有一種不知所以的惶惑感。我覺得我已經看透了什麼,但又像並沒看透什麼一樣。所以……」「馬民,莫想那麼多。」彭曉說,「是我不好,我讓你想這些東西。」

  「你真聰明,」馬民發自心底地讚美她。他確實是近來想這些東西想得特別多,而他認識她以前,並沒有這麼悲觀地深想一切。

  「一個女人有時候能夠改變一個男人。」

  彭曉笑笑,夾起一片肉放進了嘴裡。

  「以前書上說,一個成功的男人後面總有一個偉大的女人,」馬民喝了口飲料,「以前我不屑這句話,現在我變得很重視這句話,我感到真的是這樣,這個世界。」

  他們談了很多,都變得很健談,一桌飯吃了兩個小時。兩人走出來時,天已經黑了,街上路燈閃閃亮亮的,有一股涼風從他們臉上掠過。「到哪裡去呢?」馬民說。

  「我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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