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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喜筵還是如期舉行。我們就在自己18平米的家裡,擺開一張大大的圓形餐桌(找樓下餐館借來的桌面),天花板上飄著幾隻紅色氫氣球。雞鴨魚肉各種菜肴,也是滿滿一桌(感謝改革開放,自由市場已經有足夠的蔬菜。)。煙酒茶,也是備足了貨的,儘管海著上。由於氫氣球隨便玩,嘉嘉高興壞了。大姑大姑地叫,也趕著華林伯伯伯伯地叫,把華林叫得特別喜歡葉嘉嘉。於是,華林就讓葉嘉嘉盡情糟踐氫氣球,爆炸聲被我們當作喜慶的鞭炮聲。直到大部分氣球都玩破,剩下最後兩支,華林留下來贈送給嘉嘉,讓她帶回家去。這場相當於喜筵的聚會,最開始有一陣短暫的冷場,隨即就充滿了歡聲笑語和無限感慨。葉愛紅認為華林是一個典型的影視界人士。她像所有年輕女孩一樣,用彩色與夢幻的眼睛看待影視界。她向華林發出了許多幼稚可笑的詢問,像怎麼製造人工眼淚什麼的,並且熱誠希望如果有機會,請姐夫不要忘記,她也是會演戲的。何阿姨送給我一個紅包(裡頭裝著千元鈔票!)。葉愛紅的禮物是一隻大大的絨毛娃娃。王漢仙把娃娃往床上一擺,同時念念有詞,說"早生貴子!早生貴子!"。

  遲到的承認畢竟是承認,遲到的祝福畢竟是祝福。我的家!我們的家!我深感滿足並熱淚盈眶。

  第二天,我們在公共廚房,並肩洗滌堆成小山的餐具。

  "你高興嗎?"我問華林。

  華林回答:"你高興我就高興。"

  "我們還應該在你的家人面前閃亮登場一次吧?"

  "我看就沒有必要了吧。"

  我很意外。喜筵固然是我們對自己幸福的證明,也是一個基本禮節啊。兩人正式結婚了,總要把對方納入自己的家族啊!不管婚前的情況是多麼特殊,結婚總是意味著言歸正傳。噢,我明白了。

  華林的家庭,與我們家的境況,驚人地相似。他的父母也是小幹部出身(當然派頭口氣都是大幹部的。),他們也富有強烈的道德感,反對兒子離婚,反對兒子的生活作風不檢點。在他們的三個孩子中,華林也是最不受父母待見的一個。他們認為他從小就自私和吝嗇。更加上我們在婚前的出格行為,我們也就更不受歡迎了。是的,不懂事的老人還真不少見。偏愛子女的老人也比比皆是(我太有體會了)。問題是:我們也是一個家庭了,就跟一個國家一樣擁有主權。按說華林作為兒子,應該向他的父母,展示一下我們家庭,展示一下他的妻子。而一個規矩勤勞的好媳婦,其婆家應該給於她基本的尊重。這是人倫大道,也是普通常識(誰稀罕他父母的喜歡!尊重卻是必不可少的)。

  遺憾的是,華林似乎一點都不明白。這個已經離婚一次的成熟男人、才華橫溢的導演、熱烈追求愛情的白馬王子,在這個重大的話題面前,臉上浮現著一種童蒙未開的混沌和陰沉。他似乎根本就不樂意明白。他也不樂意明白自己為什麼不明白。他懶得負責,懶到不惜讓妻子永遠背負喪權辱國之感——噢,我完全明白了!

  這一次沒有形成齟齬,傷痕卻依然產生了。我失去了說話的興趣,失去了表情,整天整夜都是這個樣子。

  "你怎麼啦?"

  "我沒有怎麼啊。"

  "你怎麼不說話?"

  "你要我說什麼話?"

  "我不要你說什麼話。可你分明是在不高興啊!"

  "是嗎?我不高興嗎?你居然發現我在不高興嗎?我為什麼不高興呢?"

  "我怎麼知道呢?"

  "那我怎麼知道呢?"

  "葉紫!"

  "嗯。"

  "不要這樣好嗎?"

  "不要怎樣?"

  那麼,要我怎樣呢?主權無小事,應該遞交的國書就必須遞交!男人應該懂得維護自己的家庭和女人。無形的匕首,悄然地劃開,流血然後結疤。噢,我的婚姻航道裡竟然佈滿暗礁。我的小船才剛剛啟航呢。我得小心翼翼。我得小心翼翼。我不願意觸礁。我不願意讓人們看笑話(我的失敗多得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這場婚姻來之不易,來之不易!我得放下華林那臭不懂事的父母。我得讓自己的婚姻小船風帆高張。我得證明愛情的存在。我得證明自己擁有了愛情。

  重要的是現在,我得努力把自己的情緒調整過來。

  半夜裡,我用假裝的夢幻意識迷迷糊糊地,朝他轉過了身體。又一次的和解達成。

  事情就是這樣了。婚姻之初,我無法擁有清醒的意識。好像剛剛打過架的人,呼吸急促,身體潮熱,眼睛發亮,腦子亂哄哄。我只是從理論上認定自己是在捍衛自己的愛情和自己的人格。就是這樣,我一腳踏進的是一片婚姻泥沼。13年的時間,沼澤的淤泥,逐漸淹沒我,直到沒齊喉嚨了,無法呼吸了,我才幡然猛醒。老天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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