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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人世間的一切事情都有個了結。這也是一種了結。了了,結了,一切都過去了……

  如果星期天一早就出去,肯定接不到那個電話。可是,偏偏哪兒也沒去。沒去買洗髮液,沒去看美術展覽,甚至把一張新產品展銷會的請柬也送了人,哪兒都沒有去。
  心情不好,哪兒都不想去。昨夜李索玲的一席話,更攪得方芳心神不定。她為什麼要說那些不著邊際的話,什麼好感、同情、愛情,亂七八糟的,什麼小心你自己。她是什麼意思?她是說我?是說我對他有好感……胡扯嘛!可是,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找他談,果真是為了「深入採訪」,為了「工作需要」?以前怎麼沒有這麼「深入」過?不,不要欺騙自己。工作並不需要我「深入」到他的內心去,還是因為他有一種魅力吸引著我去探視他的內心世界。即使是這樣,又有什麼呢?他呢?他對我怎麼樣?……想到哪裡去了!都怪李索玲,都怪她故弄玄虛,害得人亂想。
  正在這裡,那個電話來了:
  「方芳同志嗎?我是劉述懷。我在你們報社對面的公園裡。你能出來一下嗎?我想再跟你談一談。」
  她放下電話,換了件衣服,梳了梳頭,跑到公園裡去。公園裡,除了練拳舞劍的老人,推著兒童車的媽媽,就是一對對旁若無人的情侶。幾乎沒有單身女子。她忽然覺得不該來。來幹什麼?是採訪?是幽會?這根本說不清楚。
  可是,她身不由己地還在朝約定的地點去,走到湖邊的一塊草地上去。她一邊走一邊警告自己:你要小心,不能再朝前走了。
  劉述懷今天換了一件春季的茄克衫,老遠地就迎了過來:
  「放下電話我就有點後悔,也許我不該約你出來,耽誤你的時間。」
  「沒關係。」
  「我每個星期天早上,都到這裡來溜溜,呼吸點新鮮空氣。像我們這些搞技術工作的,生活太單調了。要不就悶在製圖室,要不就悶在家裡,人都快悶熟了。這兒真好,有草地,有湖水,我最喜歡水。」
  他們走到湖邊。劉述懷在前邊走,方芳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她覺得這樣比較好。並肩而行,在別人看來,一定會以為……不過,一前一後,在別人看來,也許更會以為……她覺得今天自己老跟自己彆扭,找不到應有的感覺。不行,不能跟他走,不能聽他侃,要主動:我是記者,他是我採訪的對象,要由我來問他。
  方芳緊走了幾步,問道:
  「你約我出來,想談什麼?」
  「對了,我想告訴你,理想家庭的第三個條件……」
  「我也想告訴你……」
  「不,你先聽我說,這第三條是最重要的……」
  「我要告訴你的,絕不是不重要的。」
  劉述懷站住了問:
  「你要告訴我什麼?」
  方芳也站住了說:
  「張鳳蘭來找過我。」
  她以為他會吃驚,會不安,會打聽張鳳蘭說了些什麼。出乎她意料的是,他像聽說一件同他毫無關係的事,只一揚手,又沿著湖畔邊走邊說:
  「我要說的才是最重要的。一個理想家庭,男女雙方都需要一個乃至幾個無話不談的朋友。我說的是朋友,不是情人,不是時下流行的所謂「婚外戀」。你想,夫妻二人,天長日久,晝夜廝守在一起,看煩了,聽膩了,什麼也不想說了。而每個人心裡都有很多想法,都想找個人說話。如果有個知心的朋友,什麼話都能說,說完了,心裡就不那麼堵了,氣就順了,回家也就輕鬆了。這對於一個理想家庭來說,太重要了。」
  劉述懷侃得振振有詞,理直氣壯。方芳倍加小心,只答了四個字:
  「我不理解。」
  「是呀,你恐怕是不容易理解。從一般的家庭生活雜誌或者文章裡,你能夠讀到的,也只是一些教條式的講解:夫妻雙方應該以誠相待囉,應該無話不談囉,不應該有什麼秘密囉,不應該隱瞞什麼囉。其實,這都是瞎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我說的不一定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更多的還是一些隱蔽的想法,或者是些潛意識的東西。只要我們承認每個人都有隱私權,那麼,也就沒有理由剝奪已婚人的隱私權,非要他或她向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公開。而且事實上公開了絕對沒有好處。比方說,我在結婚前有沒有交過別的女朋友,發展到什麼程度;或者說我的妻子在跟我結婚前有沒有男朋友,發展到什麼程度,這都是不便公開的。沒有公開的必要!全部公開,特別是公開那些細節,坦率倒是坦率,那個家也夠嗆了!會有什麼積極意義呢?」
  不容方芳插嘴,劉述懷一人侃侃而談:
  「當然,這只是舉例。實際上,家庭生活中,更不要說社會生活中有許多事情,許多感受,是不便對對方說的。比如說,我在街上見到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我覺得她很美,很有魅力,我有必要告訴我的妻子嗎?似乎沒有這個必要。還有些事情是對方不感興趣,不願意聽的,我也只好不說。可是,一個人有了某些感受,或有某種看法,老憋在心裡不行,它總要講出來。這就需要朋友,知心的朋友,無話不說的朋友。」
  方芳終於找到機會插進話去:
  「我知道你有過這樣的朋友。」
  劉述懷一愣。
  「我見過孟雅平。」
  聽到孟雅平這個名字,劉述懷終於沉默了。他沿著湖邊慢慢地踱去,半晌才說:
  「你的調查很細緻,很準確。」
  「我是記者。」方芳覺得自己占了上風,有點得意起來。
  「那是我過去一個很好的朋友,她善解人意。」劉述懷的步子越來越慢,越來越輕,仿佛他腳下不是一片草地,而是一片友誼。
  「既然是很好的朋友,你為什麼把她忘了呢?」
  劉述懷呆呆地站住,他空空的眼中好像只有面前的一池湖水,他歎息著:
  「朋友只能是朋友。」
  這位「侃協」主席不再侃了。輕快的身姿倏地消失,只那一雙腿還在慢慢地機械地朝前挪動。
  方芳忽然很後悔,為什麼要想到張鳳蘭?為什麼要提到孟雅平?眼睜睜地破壞他朝陽一般的興致。他外表高大,內心卻像孩子般的怯弱。傾刻之間,他像一株被冰雹襲擊了的青苗,再也提不起精神。
  她很想說些安慰他的話,驅散他心頭的陰雲。然而,她又能說什麼呢?她小心地尋找話題:
  「假如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很不幸,為什麼不能分開?」
  話一出口,方芳就後悔了。這算什麼小心,簡直是不知輕重,怎麼能跟面前的人探討這樣的問題!
  劉述懷一點也沒在意,只懶懶地問了一句:
  「你是說離婚?」
  「也可以這麼說。」
  「離婚談何容易。」他淡淡地又答了一句。
  「當然,離婚在我們國家是很難的……」方芳努力使話題進入專證性質,把她對這問題的研究像在會上似的講了一遍,愈說愈覺得沒有把握,但她只有說下去,「還要調解,要調查,要上法院。要把好多私事公諸於眾,弄得身敗名裂……」
  他一聲長歎,打斷了她的滔滔不絕。
  「唉!——我佩服那些離婚的人,他們有勇氣,他們活得認真,他們對婚姻也認真。我嘛,雖說家庭不理想……嗐,看透了,離不離都一樣,懶得離!」
  鳥兒折斷了翅膀,掉下來了。
  「我該走了。」
  「我也該走了。」
  他走了。她以為他還會說些什麼,他什麼也沒有說。
               (原載《解放軍文藝》198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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