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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黴就倒黴在那個星期天,要不是那個星期天,接到那個電話,跑到公園裡去,怎麼會陷入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境地?
  記者部的例會,照例熱熱鬧鬧。平常日子各路記者撒下去,跑機關的,跑工廠的,跑農村的,跑學校的,跑旮裡旯欄兒的,各有使命,各顯神通,難得見面。只有每星期一的例會,老、中、青記者們聚會一堂,傳達領導意圖,交流各方信息,暢議報導思想,共商重點選題,兼及小道消息,名人軼聞,歌星走穴,球場風波,香菜三塊錢一斤。筆頭上的功夫見諸於報端,嘴頭上的才華顯露於會上。與會者高談闊論,東拉西扯,輕鬆活潑,人稱「神仙會」。
  青年記者方芳是記者部最不起眼的小記者,又是最被人喜愛的女記者,誰讓她長的那麼招人呢?大夥兒都樂意跟她搭話。
  「湖南妹子,該你發佈新聞了!」
  這是彙報,該彙報的彙報。也是逗樂,沒啥彙報的就說點趣聞,湊個熱鬧。當然,更是表現,表現自己的機智、深刻、幽默、思想不同凡響。或語驚四座,或滿堂大笑,全看你作何選擇。
  方芳發佈了一條新聞,當然是既不見報,也不登「內參」的,只供群眾參考:
  「據調查:當代女青年擇偶標準有了變化。在被調查的一百名女大學生中,討厭奶油小生的占75%;認為英俊小生不過是『玩兒深沉』其實內裡空虛的占68%。而喜歡西部小生的占81%。」
  「什麼叫西部小生呀?」
  「西部小生呀——」方芳一笑,露出兩顆小虎牙兒:「特點是小眼睛,厚嘴唇,大高個兒,黑臉黑胳膊黑腿,穿一件辨不出顏色的舊布褂子,領子和袖口油膩膩的,兩條褲腳一個高來一個底。」
  眾人哈哈大笑,挪揄之色溢於言表。
  還有高聲叫嚷的:「這不是美男子,這是叫花子!」
  好像說了自己似的,方芳馬上為女大學生們辯護了:
  「專家們認為:這是女性審美觀念的突破。追求質樸、純真、粗獷、豪邁,表現了女性審美主體意識的覺醒。」
  「你呢,方芳?這也是你的審美觀念,擇偶標準?」
  儘管不時有人給方芳提出類似的無禮問題,她總一笑置之。玩笑話嘛,何必認真。她是個豁達的姑娘。
  年輕的姑娘就有這樣的魅力,誰都願意接近她。她長得算不上畫兒上的美人,然而,一白遮十醜,苗苗條條,清清秀秀,透著那麼有人緣兒。膽兒大的,喜歡跟她開玩笑,說些無傷大雅的俏皮話,舞會上爭著搶著跟她跳。有賊心沒賊膽兒的,只用一雙眼睛追逐著她俏麗的身影,餐幾分秀色。她呢,活得挺自在,到汽車隊要車,用不著主任簽字,派車比誰都快。到食堂吃飯,付一份兒錢,得一份半菜,肉給瘦的,蛋給大的,飯菜涼了還管熱,只要她開口。
  男人們在一起,叫她「女皇」,叫她「記者之花」,她都知道。
  然而,一轉入制定選題,那就是大記者們的市場了。大題目分給大記者,理所當然。崗位責任制上訂的有,專業職務聘任制條例上也寫著呢。高級記者、主任記者要擔負撰寫重要稿件的任務。大題目都是重要的題目,不分給大記者分給誰?給你,一個初出茅廬的小記者,行嗎?
  西紅柿跌價——「記者之花」坐冷板凳,「女皇」成了宮廷的女奴。她奉部主任之命擔任記錄。把大記者們承擔的耀武揚威的題目記下來,匯總上報編委會。
  她想哭。年輕有什麼用?長得好有什麼用?不缺舞伴兒有什麼用?被圍著發佈新聞開心一陣兒有什麼用?她甚至後悔選擇了新聞這個專業!無冕之王,那是大記者們的專利。他們在新聞的長河裡暢遊,仰泳、側泳、劃臂、蹬腿,今天一篇通訊,明天一篇特寫,得心應手,揮灑自如。時不時掀起巨浪,攪得一片驚慌,贏得一片掌聲。她呢?育苗池裡的魚苗苗,剛放入大河,膽怯,不自在,遊不遠。
  說什麼誰都喜歡她,只因為她是個討人喜歡的女人,一個年輕的女人,僅此而已。沒有人真正看重她,沒有人認真地把她當作一名不缺胳膊不缺腿兒的記者看待。沒有人分配她題目,沒有人評價她的作品。她的價值好像就是她的性別,她的殊榮好像就是她的年齡。
  她真想哭。
  作品,作品,作品是她的一塊心病。非但別人不把她的作品放在眼裡,她自己瞧著也不順眼,想起來就怪傷心。
  頭一年見習期不用說。校對科、資料室、信訪組,溜溜兒轉了一大圈。好不容易得到一次採訪機會,寫了一條五百字的消息,夠精練的,第二天見報,連標點符號,只剩下三十四個字。
  見習期滿,分到記者部,應該說,時來運轉,可以一顯身手,有個出頭之日了。偏偏見報的還是些豆腐乾兒似的小稿子。她也試著寫了兩篇大通訊,都洋洋灑灑六、七千字。其中一篇,部主任審閱之後說了聲「有基礎」,提了八條意見。她興致勃勃一一照改,改了再送上,就石沉大海了。過了半個月,她鼓足勇氣去催問。部主任黑胖的臉上有難色,吞吞吐吐地只說「先放一放」,等於判處終身監禁。
  大的寫不了,只好寫小的。大記者們語重心長地說「寫小消息是一門大學問」。她寫來寫去,學問不見長,把學校學的那點也差點忘記。昨天的一條消息更氣人:
  本報訊 記者方芳報道:西城區婦聯昨天召開幼兒教育座談會,四十多個孩子媽媽興致勃勃地交流了幼兒教育的寶貴經驗。
  唉!又是這種殘次品。這是新聞嗎?有可讀性嗎?沒有。有指導性嗎?沒有。連新聞背景也沒有交代。為什麼要開這個會?有什麼意義?交流了什麼經驗?統統沒有。「興致勃勃」表現在哪裡?「寶貴經驗」寶貴在何處?純屬虛詞兒,裝腔作勢。更惱人的是,偏偏寫上「記者方芳報道」,真夠丟人的!其實原稿上全有啊?經驗共四條,很有針對性。寫法上有創新,反映了會上生動活潑的氣氛。誰知掌握生殺之權的編輯,大筆一砍,把後邊幾段精彩的都一氣兒刪了,只留下光禿禿一段導語。活該你現眼去吧!
  她要突破,她要飛躍,她要脫穎而出,一炮打響!讓那些無情無義的編輯再不敢小看她,再不敢亂刪她的稿子。
  蓄謀已久。待到議論自選題時,方芳擱下為她人作嫁衣的筆,侃侃而談:
  「最近我摸了一下離婚的問題,準備寫一篇探討離婚問題的通訊。離婚難,是當今社會一大弊病。據統計,在一百對提出離婚的夫妻中,一年內辦成離婚手續的僅占2%,二年至三年辦成的占8%;三年至五年辦成的占12%,十年尚未辦成的占60%,其中有一位工程師,二十五歲時提出離婚,現在年過半百,兩鬢斑白,還沒有離成。他說……」
  有根有據。有面上的材料,有典型的事例,又是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有可讀性,這還不是一個好題目?
  「我看這個題目不行。」部主任表態了,「現在離婚率逐年上升,年輕人說離就離,這還行?到百貨公司買雙鞋,尺寸不合適,想退想換,還得費點口舌呢。離婚就不要費點時間?我看,報紙宣傳要謹慎,不要趕時髦。」
  部主任是有權威的,他說不行就不行。
  「這樣吧,方芳,」部主任也不願挫傷部下的積極性,「既然你已經摸了這方面的問題,還是繼續摸下去。題目嘛,我主張還是從積極方面考慮。與其寫離婚難,不如寫不離婚的可貴。夫妻嘛,互敬互愛,同甘共苦。多表彰這樣的和睦家庭,可以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有利於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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