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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篇(2)


  我想我們之間有點誤會。如果他是我們的班主任,他應該知道以我的家庭出身我是上不了大學的,我問他的問題,只是出於我的強烈興趣。直到現在,我還是一個被興趣牽著跑的人,聽聽,看看,讀讀,聊聊,還有寫寫。可能到死的時候,興趣是我是怎樣一步一步失去知覺和思維的。興趣促使我從書店架子上抽下很多我認為與生物有關的書,讀來半懂半不懂。我當然讀了不少蘇聯的李森科的遺傳理論,但是我逐漸打聽出為什麼幾乎找不到奧地利的神父孟德爾(GregorMendel)的遺傳理論的書,只因為政治的原因。我當時以為只要不去理政治就可以了,不料政治可以很方便地阻擋常識。前面說過的布爾班克,是依循孟德爾理論的,所以他的書出了上冊之後,風向轉了,下冊遂不能出,持孟德爾理論的教授不能再到課堂上教我舅舅那一輩的學生了。

  一九〇〇年,真正的本世紀初,荷蘭的德·弗利斯(Hugo De Vries)、奧地利的凡·謝馬克(Erich vonTschermak)以及德國的柯倫斯(KarlCorrens)各自研究,卻不約而同發現相同的遺傳現象,即,所有子代的遺傳特性都來自兩個遺傳單位,而這兩個遺傳單位分別來自雙親。三個規矩人各自到圖書館去查查看他們的發現是否是新發現,結果都找到孟德爾早在三十五年前,也就是一八六五年就發表的豌豆實驗論文。孟德爾去世之前曾說:「我的時代將來臨。」

  真是這樣。一九〇四年,美國的薩頓(WalterSut-ton)發現遺傳單位藏在細胞核裡形狀像香腸的構造物中,這種香腸要染過色才看得到,所以稱它為「染色體」。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人類具有二十三對染色體。「遺傳學」這個名詞是一九〇五年發明的, 「基因」則是要再過四年,一九〇九年才出現,由丹麥的生物學家約漢森(WilhelmJohannsen)根據希臘文「給予生命」創造出來的抽象名詞,用來解釋代代相傳的遺傳特質。

  一九一五年,摩根(T.H.Morgan)等人在經過果蠅實驗掌握足夠證據之後,出版了《孟德爾遺傳論的機制》,首次以染色體的理論闡釋遺傳現象。

  一九四一年,美國的畢多(G.W.Beadle)和塔坦(E.L。Tatum)發現基因的功能在於複製生命體的基本結構物質:蛋白質。不過到這時為止,我們還不知道基因是什麼樣子,也不知道基因是怎樣複製的。

  一九四四年,艾弗瑞(Oswald T。 Avery)和麥克賴歐德(Colin Mcleod)、麥克卡提(MaclynMcCarty)證明DNA也就是去氧核糖核酸是最基本的遺傳物質。

  一九五三年,DNA的秘密終於發現了。英國物理學家克瑞克(F.Crick)和美國生物學家瓦岑(J.Watson)一同發現了DNA的物理結構,它像個螺旋梯,有兩條長鏈,長鏈間每隔一小段就以一個簡單分子相連,好像梯子的橫木。橫木是由兩個鹼基構成,鹼基有A,T,G,C四種。整條梯子其實是扭成雙螺旋形狀的。每條染色體上排列了數千個基因,而鹼基的排列組合,有三十億。

  以道布魯克(MaxDelbruek)為首的一群包括物理學家、化學家的科學家在五十到六十年代建立了分子生物學。它講究「再現性」,一般實驗室都可以做到;它又是實質性的,基因不再是孟德爾定律中的數學演算單位,也不再是一串珠子,而是有清楚化學結構的分子。隨著這些基本知識,七十年代出現了「基因工程」技術,於是,分子遺傳學飛速發展起來,定位並辨識每個基因。

  一九八三年,找出了杭廷頓氏舞蹈症(Huntington』sdisease)的致病基因;一九八七年找出了肌肉萎縮症的致病基因;一九八九年找出了囊腫纖維變性致病基因,這一年特定基因的發現很頻繁,之後越來越快,也就越來越多。到了今年,一九九八年,距世紀末還有一年的時候,美國聯合資助的研究人類基因組計劃,宣佈繪出完整的人類基因地圖,可提早兩年在二〇〇三年完成。實際上地圖有兩部分,一是染色體的每一小段的位置,但不管這些片段上有無基因,稱為「生理地圖」;二是基因在染色體上的位置,稱為「基因地圖」。一九八六年這個計劃開始的時候,預算是三十億美元,也就是一個鹼基一塊錢,照當時的技術條件,需要一千個科學家每人投入三十年,也就是需要三萬人年的工時。當然,實際速度越來越快,目的已經排列出一億八千萬個人類基因鹼基組合。

  不過美國的兩個民間基因研究組織,一個宣佈可以在二〇〇一年完成地圖,經費只需兩億多美元,另一個宣佈已經排列出百分之七十五。

  大致列了一下基因在本世紀的發現過程,我們幾乎可以說,本世紀是基因世紀。嚴格說,本世紀是基因的前世紀,下個世紀才是基因的世紀。正好在本世紀當中間,一九五三年,科學家發現了DNA的構造,這是本世紀最重要的事,其它事件,相較之下都黯然失色,而且基因、DNA已經成了一個現代人的常識。隨著本世紀晚期的電子計算機的進步,下個世紀的特色之一是數碼,別忘了,基因的本質也是單純的數位,只不過它不是兩位碼,而是四位碼。

  生物只不過是基因的載體和基因傳遞的媒介,這也就是說,生物本身沒有意義。如果將來「生物」這個詞具體為「人類」,我們所謂的尊嚴將受到致命的打擊,說被摧毀也不為過。生命,人生,沒有意義,也就無所謂價值,都不過是佛家所說的「幻想」,人類創造了文明與文化,無非是讓人更好地成為基因的載體和傳遞的媒介。我們討論崇高,鄙薄庸俗,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玩賞藝術,挖掘想像力,尋找純真愛情,酒色財氣,民族主義,冷戰,和解,宗教,出世,入世,漸悟頓悟,共產主義接班人,教育,資本主義掘墓人,金融危機,天才,智商,情商,等等等等,都是為基因做嫁衣裳。生態平衡,環境保護,無非是讓各種基因都能繼續傳遞。人權,也無非是讓人這種基因的載體之間有個公平的關係。不孝有三,基因不傳為大。基因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八十年代初,我讀到英國動物行為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GENE)一九七六年版,中國算是很快就有了中譯本。一九八九年,《自私的基因》出新版的時候,書中的論證以及由此產生的我稱之為的「基因哲學」,已經成了世界性的常識。到了一九九五年,道金斯又寫了《伊甸園之外的河流》(RiverOut ofEden)進一步提到基因的本質是數位,這是因為四種鹼基的排列組合決定了蛋白質的類型。我們說到基因的時候,還不免對這個詞有些感情色彩,可是到了數位這一步,恐怕就感情不起來了,基因也就到了真正不仁的境界。

  你也許會有怒氣,你基因既然對我們不仁,更談不上什麼義,乾脆我們就約好了一齊死給你看,看你還傳不傳得下去,訛詐你一回。

  怒氣歸怒氣,基因這件事還真有世紀末的情調。我們好不容易進化了幾百萬年,有了喜怒哀樂,結果到了基督降生快兩千年的時候,不知道是該喜該怒還是該哀該樂。基督是救世主的意思,還要不要救呢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回搞清楚了,我們不是上帝的子民,我們只不過是他媽的數碼。

  因此下個世紀,不管它是否偉大,不管我們樂觀還是悲觀,我們好不容易建立的倫理,肯定要兜底翻檢一下,看怎麼個適應法了。法律,宗教,哲學,都會遇到革命性的考驗,我們會發現它們最起碼會是步履蹣珊。一個複製羊引起的可能複製人的問題。已經是山雨欲來風滿樓。普遍的預言是,五年之後將有複製人。以商業常識來判斷,沒有人傻到法律宣佈允許複製人之後才開始複製人。

  人類基因組地圖弄好之後,並非是說每個基因組的功能就明白了,而只是位置而已。每個基因組的功能,或人的某項功能或疾病是由哪些基因組造成的,還有待追尋。投資了,千辛萬苦尋到了,應該是公共財產呢還是私家專利財富?

  按照某人的基因缺陷而專門製造出生化藥物,衛生部怎麼個批准法呢?要知道,很可能會有十二億種藥物呢。

  會有嬰兒的基因普查嗎?如果是,一個人很早就知道自己必然會得某種絕症,是不是很殘酷呢?

  會有全民基因普查嗎?保險公司會為那些被證明的基因有問題的人保險嗎?他或她,會不會根本找不到工作呢?尤其是有「犯罪基因」(這不是笑話)的人,應該關起來嗎 ?免不了會有「基因歧視」吧?

  衰老基因已經找到了,但是你真的願意活到五百歲嗎?尤其當環境條件使你痛苦時,你願意受五百年的活罪嗎?如果你告訴一個美國人,你要交五百年的稅了,我猜他或她寧願去死。

  下個世紀,將是一個——我不用說了,你可以預料到很多很多,結果還是會有很多很多你料不到的。總之,會有改變,包括我囉嗦了兩年的常識。

  一九九八年 意大利佛羅倫斯

  (本隨筆集中文章曾連載於《收穫》雜誌,後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單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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