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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與人性之三(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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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陳再興淩晨涉嫌將親生女兒丟到光復橋下,他的太太上午獲知女兒屍體被尋獲後,在派出所痛哭不已,她說,與陳再興結婚四年來,為了細故,兩人常爭吵,陳再興還動手打她,但他非常疼愛孩子,她不敢相信他會下此毒手,陳再興則說,是太大說女兒非他親生,既非親生,就不要了,他願意做牢,關多久就多久。 陳太太情緒激動,警方偵訊時,她一直「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要問我」,待情緒較平緩,她才說,陳再興平日從事電鍍工,收入不一定,他們育有二子,大兒子已經四歲,小女兒才十個月大。 她說,陳再興以前就常常懷疑她在外頭「亂搞」,兩人因此經常口角,陳再興常打她,為了孩子,她都忍氣吞聲;昨天深夜,她想早點睡覺,但是兒子一直吵,夫婦兩個人於是又爭吵,陳再興說他要抱女兒出去,她還以為陳再興要抱女兒到新家,結果她都找不到,於是趕緊向派出所報案。沒想到,陳再興回家告訴她,他把女兒丟到光復橋下,陳太太哭著說,陳再興對她不好,但卻從來都沒打過小孩,她萬萬沒想到他會如此狠心丟棄女兒致死。 陳再興是狒狒?顯然不是,但行為與狒狒一樣。 不妨將勞倫茲在《攻擊與人性》這本書裡的話再引述一下,「有些人認為同種攻擊是對人類的一種污辱。人們都樂意將自己看作是宇宙的中心,認為自己不屬自然,而是從自然分立出來的特殊的高等生物。很多人對這個謬見戀戀不捨,而無視于一個人曾說過的最智慧的警語,即齊隆(Chilon)所說的『認識你自己』,這句話通常被認為是蘇格拉底說的。到底是什麼因素使人們聽不進這句話? 「障礙有三,而且全是由強烈情緒引發的。 「第一,人們認為可以借助人類的悟性,輕易將之克服; 「第二,雖然有不利的後果,但至少是光榮的; 「第三,從文化歷史的角度來看,是可瞭解的,因此是可原諒的,卻是最難祛除的。 「三個都與人類最危險的特質有密切的關係,俗話說,這個特質在陷落之前會有一段光彩,那就是——驕傲。 「第一個障礙是最原始的。人類抑制自己對自己的進化根源做瞭解,因此阻礙了自我瞭解。 「第二個障礙,是我們不願意接受自己的行為是遵循自然因果律的事實。……這種態度的產生,無疑是因為希望擁有自由意志,認為我們的動作並不是偶然因素決定的,而是較高層的意志決定的。 「第三個障礙,至少在西方文化是有的——是唯心論哲學的天性。人類將萬物二分為內在與外在,前者照唯心論的看法是無價值的,後者是包含在人類思想內,價值只依附思想而存在。這種劃分正投合人類崇高的自傲心理。……『唯心論』與『實在論』這兩個名詞本來是象徵哲學上的態度,但是現在已經應用到道德的價值判斷。 「人們所以駭怕原因上的探討,可能是怕領悟到宇宙現象的原因後,發現人類的自由意志只不過是一種錯覺下的產物罷了。其實,我的意志就如我的存在,不容否認。更深一層頓悟到我自己的行為是受一連串生理原因的控制後,至少並不能改變『我將要做』這件事實,只是可能會改變『我所要做的』。 「假如人們認定人類的行為,尤其是社會行為,絕不僅僅是由理性和文化傳統就能決定,它們還要順從本能行為的一切法則。對這些法則,我們從動物本能行為的研究得到不少知識。」 說來「人性」既不應該是褒義詞,也不應該是貶義詞,而應該是中性的。不過中性是客觀的意思,可惜我們離客觀還有很大的距離,起碼要等人類基因組的功能理出個頭緒來才好再說。人類,從古到今,無非是通過對自己的行為的觀察來瞭解「人性」,動物行為的科學研究,更不過才是幾十年的事。 不過,我們通常用「人性」為褒義,比如說「陳再興毫無人性」。這種用法,實際的意思是,遵守禮法約束的人「應該」是怎樣的。若用「人性」為中性詞,可以說「陳再興有人性,但無禮性」,俗話不繞彎子,「陳再興是畜生。」 所以我們用「人性」為褒義,褒的其實是「禮」,因此也才會有對「屢教不改」的道德義憤。改什麼?改人性中應該而未被禮約束住的部分,可是我們的同類陳再興,「願坐牢,關多久就多久」,改不了,而且驕傲。當然免不了還有同類贊曰「陳再興是漢子」。臺北復興橋下的無辜女嬰呢?文雅說「私生子」,俗說「小雜種」,狒狒王若會說話,無非也就是這兩個詞。不少人也這麼想,可是又肯定認為自己絕對不是畜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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