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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催眠(5)


  藝術首先是自我催眠,由此而產生的作品再催眠閱讀者。你不妨重新拿起手邊的一本小說來,開始閱讀,並監視自己的閱讀。如果你很難監視自己的閱讀,你大概就覺到什麼是催眠了。

  如果你看到哪個評論者說"我被感動得哭了",那你就要警惕這之後的評論文字是不是還在說夢裡的話。

  有些文字你覺得很難讀下去,這表明作者製造的暗示系統不適合你已有的暗示系統。

  先鋒或稱前衛藝術,就是要打破已有的閱讀催眠系統。此前大家所熟悉的"間離",比如一齣戲,大家正看得很感動,結果跑出來個煞風景的角色,說三道四,讓觀眾從催眠狀態中醒過來。臺灣的"表演工作坊"有出舞臺劇叫《暗戀桃花源》,用戲中的兩個戲不斷互相間離,讓觀眾出戲入戲得很過癮。可惜《暗戀桃花源》後來拍成電影時,忘了電影也是一個催眠系統,結果一出間離的好戲被電影像棉被包起來打不破,糟蹋了。先鋒藝術雖然打破了之前的催眠系統,必然又形成新的催眠系統,比如大家熟悉的"意識流",於是就有新先鋒來打破舊先鋒形成的催眠系統,可是好像還沒有誰來間離"意識流"。

  不過,以"新"汰"舊"很難形成積累。一味淘汰的結果會是僅剩下一個"新",太無趣。積累是並存,各取催眠系統,好像逛街,這就有趣了。

  音樂是很強的催眠,而只是最古老的催眠手段。孔子將"禮"和"樂"並重,我們到現在還能在許多儀式活動中體會得到。孔子又說過聽了"韶樂"之後,竟"三月不知肉味",這是典型的催眠現象,關閉了一些意識頻道。

  法國的普魯斯特寫過一部《追憶似水年華》,用味道引起回憶往事的過程,正是以"暗示"進入自我催眠的絕妙敘述。

  電影是最具催眠威力的藝術,它組合了人類辛辛苦苦積累的一切藝術手段,把它們展現在一間黑屋子裡,電影院生來就是在模仿催眠師的治療室。燈一亮,電影散場了,注意你周圍人的臉,常常帶著典型的被催眠後的麻與乏。也有興奮的,馬上就有人在街上唱出電影主題歌,模仿出大段的對白,催眠造成的記憶真是驚人。當然,也有人回去裹在被子裡暗戀不已。

  電視好一些,擺在明處,周圍的環境足以擾亂你進入深度催眠。但是人的自我催眠的能力實在太強了,哪兒都不看,專往熒屏上看,小孩子還要站得很近地看,遭父母呵斥。

  自我催眠還會使人產生多重人格。作家在創作多角色的小說時,會出現這種情況,而評論家則喜好判斷那些角色的人格是否完整,或者到底哪個角色的人格是作者的人格,或者作者的人格到底是什麼樣的。敏感的讀者常常也做這類的判斷。我猜現在常搞的作家當場簽名售書的時候,趕去的讀者一定帶有一部分鑒別"假冒偽劣"的心情。我前些年也讓書商弄過兩三次這類活動,結果是讀者很失望,看來我實屬"假冒偽劣"。

  有個要領獎的朋友問我"領獎時如何避免虛偽與虛榮"?這個難題可比昆德拉的"媚俗",你怎麼做都是"媚俗",連不做都是"媚俗"。我說,觀察,觀察觀眾,觀察頒獎人,觀察司儀,觀察環境,也觀察你自己。這實際是一個造成兩重人格的方法,將冷靜的一重留給"自己",假如頒獎現場發生火災,你會是最先發現的。

  成熟的演員是最熟練的多重人格創造者,當然有些人也會走火入魔到扮演的那一重人格裡,失去監視的人格,搞得回不過神兒來,不思飲食,所謂陷入深度自我催眠。催眠案例中,有的被催眠者並非是失去全部的"自我意識",他們常常有一個意識頻道是清醒的,看著自己乾著急。老托爾斯泰曾經說他原本並沒有安排安娜自殺,可是安娜"自己"最後自殺了,他拿她沒有辦法。

  我實在想說,審美也許簡單到只是一種催眠暗示系統。

  美國的精神衛生署在八十年代研究過"多重人格"者,發現他們的腦波隨人格的轉換而不一樣。巫婆神漢常常做"靈魂附體"的事,說起來是在做多重人格的轉換,你在證明那是真的時候,先要檢查一下你自己是否被催眠和自我催眠。趙樹理在《小二黑結婚》裡寫小芹的娘是個巫婆,降神的同時還在擔心鍋裡的"米爛了",七十年代我在鄂西的鄉下見到的一個神漢就敬業多了,靈魂屢不附體之後,他悄悄嚼了一些麻葉。他大概是累了,那時候天天學大寨,沒有農閒,降靈又是非法的。

  從藝術是一種催眠來說,假如我是個寫作者,我覺得主要的不是你寫的是不是真實,而是你要寫什麼,或者你要怎麼寫;假如我是個畫畫兒的,主要的不是你畫的是不是真實,而是你要畫什麼,或者你要怎麼畫;假如我是個弄音樂的,主要的不是你造成的音響像什麼,而是你要產生怎樣的聲音,或者你要怎樣組合聲音……我可以一直假如下去,一直到你們煩我。

  趁你們煩我之前,收筆。不過,你們應該意識到一個邏輯怪圈兒:我寫的這些文字是不是也是催眠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上海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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