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部督1號系列綁架殺人案
第三十章 發現可疑人韓磊
2001年4月初,鄭州,河南省公安廳大樓。副廳長楊德勝辦公室。
省刑偵總隊長杜國棟和副總隊長喬獻華正在向副廳長楊德勝彙報偵破工作。
楊副廳長:關於這個「2000·12·15」系列綁架人質案件,有這麼幾
點你們記一下:第一,此系列案已經列為省廳掛號督辦的案件。第二,你們一定要
跟有關各方強調一下,偵破此案要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要責任到人。第三,省廳行
動技術處要和周口市局行動技術部門一起協調工作,加大這方面的力度。第四,我
再強調一下,你們刑警總隊要明確一名副總隊長,就是喬總,負責把此案督辦到底,
不破案,別回來。還有一點,你們一定要安排專案指揮部的同志主動地去安徽等有
關的省、市,進行串併案的工作,要把我們知道的所有情況向安徽警方通報,要做
到信息共用,及時掌握他們對案件的看法和偵破進展。好,就這樣吧。我還要聽
「12·9」系列持槍搶劫銀行案的彙報。你們可以走了。
喬總笑著說:廳長辛苦了。
楊副廳長:行了行了,快去安排吧。
2001年4月至5月太康縣城。縣公安局會議室。
會議由河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杜國棟總隊長主持。參加會議的有,喬總,張中
華,周口市公安局刑偵二大隊負責人和部分偵察員、鹿邑縣刑警大隊負責人、扶溝
縣公安局和太康縣公安局的負責人。
首先由太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彙報。
大隊長:太康縣毛莊鄉王隆集村的村農孫保華,該人在2000年11月份與
村裡人打架時,曾經揚言回家拿手槍把這個人給崩了……
杜國棟:查證情況怎麼樣?
大隊長:這個線索正在進一步查證當中。從孫保華的實際情況分析,我們感到,
他是否真的有槍這件事很值得懷疑。我們已經把這個線索和淮陽縣的「2001·
4·17」持槍搶劫案、扶溝縣的「2000·6·20」以及「7·7手槍被盜
案」並在了一起。這個案件到今年的年初,已經全部獲得突破。我們抓捕的11名
犯罪人已經有十名先後到案了。經過審訊,他們與系列綁架案沒有任何聯繫。
杜國棟:你說的這個孫保華有多大歲數?
大隊長:25歲。和咱們專案指揮部提供的犯人特徵也並不相符。我們認為,
這個人可以排除。
鹿邑縣刑警大隊劉坤彙報說:我們發現一條重要線索。在鹿邑縣的辛集有一個
叫韓磊的人,有群眾反映說,曾經親眼看見韓磊有一隻「五四」式手槍。為此,我
們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發現韓磊經常有家不歸,居無定所,周圍的鄰居也很少見
到他。
趙大隊:順著這條線索查出什麼東西沒有?
劉坤: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調查出有價值的東西。
杜國棟:說說你的理由。
劉坤:我們認為,非法持槍本身就是非常隱蔽的犯罪,在這一點上,犯罪分子
都是非常謹慎小心的。可這個關於槍的問題是怎麼暴露出來的呢?我們覺得這是一
個疑點。另外,持槍的目的就是為了用槍,用槍作案,無非是劫財殺人,按照一般
的常理分析,除了個別的地痞無賴擁槍自重,狐假虎威,自我炫耀之外,就是再要
好的朋友也不可能看到槍。對此,我們也調查了一下向我們反映這個情況的人。經
調查這個人和韓磊並沒有什麼過於親密的交往,也沒有前嫌舊恨。他是怎麼知道韓
磊有槍的呢?他又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向我們公安機關反映這個情況呢?關於這些
疑點,我們正在進一步分析查證當中。
趙大隊自言自語地: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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