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部督1號系列綁架殺人案
                 

 第十六章  又一個講普通話的人

    2000年12月。太康縣城。

    太康古城的古跡很豐富,有遺塚、壽聖寺塔、文廟。縣城東南淘崗村還有個新
石器時代和商周時期的文化遺址。只是,先人的故事越來越遠,越來越模糊了。

    太康縣公安局。

    趙大隊將車停在太康縣公安局門口。幾個人下車後,直奔局長辦公室。

    局長辦公室,趙大隊向局領導說明來意,講清楚他主要是想瞭解武裝綁架的積
案情況。

    局長:趙大隊,你說的這類綁架案我們這裡有。但是這些情況過去我們都跟局
裡彙報過……

    趙大隊:你不妨再介紹一下,看看有什麼新東西沒有。

    局長:好。那我就介紹一下。

    這個案子的情況大致是這樣。1999年11月19日,晚6 點40分左右,太康縣城關
鎮幹部王福山之子王放,男,13歲,是太康縣某中學一年級學生。在去學校上晚自
習的途中被三名歹徒綁架到一輛無牌照紅色昌河麵包車上。綁匪向他詢問家裡電話
號碼、父母職業,隨後打電話向王福山索要贖金30萬元。王福山當即向公安機關報
案。次日晚,王放的叔父在柘城縣安平鎮附近向綁匪交款3 萬元將王放解救。在處
置過程中,我民警發現綁匪持有衝鋒槍一枝,昌河麵包車一輛,摩托車一輛。綁匪
與受害家屬通話使用的是「豫通卡」,其中一名綁匪講不標準的普通話。

    趙大隊:又是這個講不標準普通話的傢伙。

    局長:我們接到報案後,局領導立刻命令刑警大隊張運良大隊長組織民警進行
解救。針對綁匪對受害家屬王福山提出不准向公安人員報案(如果報案,就將王放
殺掉)的情況,為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局領導研究決定,先答應綁匪的要求。為
此,分局領導準備了多種抓捕方案。但是,由於綁匪多次變換交接地點,如先讓受
害人家屬去四通鎮交接,然後又改在柘城,總之,雙方一直是在汽車的行進中聯繫。
最後綁匪才指定在安平鎮北的麥地裡進行交接。因為變化太快,幾十名參戰的民警
來回跑,一時聯繫不上,現場指揮的張運良大隊長決定,讓幹警陳孝榮與其叔叔二
人去交接。但是,綁匪非常狡猾,在距綁匪七八十米的地方,他們就大喊不准往前
走,讓把錢放在原地,人往後退。

    趙大隊:後來呢?

    局長:接著,綁匪脅迫受害人王放替他們去拿錢。連續兩次,我們都沒讓綁匪
拿到錢。綁匪就在對面大罵說,如果再不放錢,就將王放殺掉。王放也在那邊喊,
爸爸快給他們錢吧。化裝成王放叔叔的民警陳孝榮與綁匪對峙了幾分鐘後,王放的
叔叔就對陳孝榮說,陳領導,還是把錢給他們吧,孩子的命要緊哪。在這種緊急情
況下,為了保證王放的生命安全,解救王放,只好將錢放到指定地點。錢放到指定
地點後,綁匪再次脅迫受害人王放到放錢的地點拿錢。拿到錢後,他們將王放劫持
到了他們準備逃跑的那輛摩托車跟前,才把王放扔下,然後駕車逃跑。

    在本書的開頭,我曾向讀者朋友扼要地介紹過,這一支武裝犯罪小分隊的作案,
採用的是跳躍式、連續作案的方式。這一特點也是當前職業犯罪的一個重要傾向。
這種連續的、跨地域的多起作案,一旦被單獨當做若干個案,就會給偵破工作帶來
極大的障礙。

    事實上,在這夥武裝犯罪小分隊綁架太康學生王放之前,豺狼、老虎、老騷三
個人,曾在項城搶劫了一輛昌河麵包車。這就是他們犯罪策劃中的第一跳。第二跳,
就是用這輛車綁架學生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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