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部督1號系列綁架殺人案
第十章 公安局緊急部署
2000年12月,冬雪之下的周口市。下午。周口市公安局會議室。
參加會議的都是周口、許昌、駐馬店公安局的領導。這是在上午會議基礎上召
開的第一個緊急會議。各方領導都是坐車匆忙趕到的。
會上,李承先副廳長首先傳達了廳長張程鋒的批示。李副廳長:張廳長批示
「周口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務必儘快破案,嚴懲犯罪分子,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經過綜合考慮,我們把這次案件確定為「2000·12·15系列武裝綁架案」。這
個偵辦任務由周口市公安局負責。涉案的許昌、駐馬店二市刑偵部門要全力配合。
同時,要立即成立一個專案指揮部。我現在就宣佈一下指揮部的組成人員名單:周
口市公安局長丁保東(後改為胡安太)為指揮長,省廳刑警總隊喬獻華副總隊長和
總隊四科跟案督辦。周口市刑警支隊支隊長李國富,二大隊大隊長趙匡均,為具體
承辦人。
會上,大家討論了「2000·12·15」系列案件中,綁匪的活動區域和規律。綜
合分析如下:一、這夥綁匪膽大妄為、肆無忌憚。
二、這夥人應系作案的老手,可能涉及更大的案件。
鑒於這種情況,局限於過去那種小範圍偵查勢必會貽誤戰機,必須拓寬偵查工
作視野。同時,還研究制定了7 條偵破措施:1.大範圍串併案,全方位搜集犯罪線
索和信息,以新挖老,以小帶大,迅速展開併案偵查。
2.圍繞涉槍線索疏理排查,要清澈見底。
3.各縣、市(區)成立應急處置突發案件的機動小分隊。
4.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新的犯罪線索,特別是涉槍線索。
5.廣交朋友,發揮群眾力量的作用。
6.在關押場所開展宣傳,發動攻勢,號召在押人員檢舉揭發。
7.此系列案件迅速上報公安部五局。
專案指揮部下設偵查分隊、技偵分隊、應急處置分隊三個分隊開展工作。
對此,各市、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要立刻成立「2000·12·15」案件專案領導小
組,刑警大隊長任組長,固定專人,配置槍械、車輛和通訊工具,隨時做好此類突
發案件的應急準備,遇緊急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做好彙報工作。
專案指揮部還對應急措施、策應措施、日常工作也制定了具體辦法:1.案件發
生後,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迅速向發案地點集結,靠前
指揮。
2.指揮部迅速向轄區各縣、市刑警大隊通報情況,同時向相鄰地市偵查部門通
報案情,各縣、市專案偵查小組,迅速集結人員進入臨戰狀態。
3.偵查分隊會同發案地專案小組迅速介入偵查工作,儘快弄清案件基本情況及
綁匪的人數、車輛、手機號碼,配合人質家屬與綁匪合理周旋,為處置工作創造條
件,並隨時掌握案件發展動態。
4.技偵分隊迅速對綁匪全方位開展工作,隨時為偵查和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在確保人質安全的情況下,正確進行處置,爭取做到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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