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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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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浩然 (上篇——愛戀) 燦爛的陽光下,一個少年騎著白馬在山巒起伏的綠原上奔行著。他的笑臉比陽光還明媚,他脊背挺直端坐在在馬上,像一尊白玉的雕像在陽光下熠熠生輝。他舉起弓箭朝一隻野兔射去,突然一個浣紗女孩的身影映入他的眼簾…… 那天,我去打獵,看到一個在溪邊浣紗的女孩子。她沒有西施沉魚的美貌,也沒有傳說中褒姒的美豔,但是她和山水和諧地融為一體,有著獨特的美麗。我突然心跳加快,握著弓箭的手在微微顫抖,我的眼睛落在她的身上不願意離開。 她突然轉過身,看到了我。她先是一愣,然後對我嫣然一笑。她純美的笑容叩開了我的心扉,陶醉了我的心靈。霎時間,我覺得天地間,只有這一張純美的笑臉。 她的同伴喚她離去,她邁著輕盈的步伐剛要轉身。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勇氣,吐出來了幾個字:姑娘芳名? 她回眸抿嘴淺笑,臉上飛起兩朵紅霞,轉身翩然而去。我看著她的身影漸漸遠去,消失在山水間,心裡空蕩蕩的…… 晚上回去,我靠在大樹上。她輕盈的身影晃動在我的眼前,她淺淺的笑顏在我的腦海中浮現。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叫愛戀,我只知道我迫切希望再次見到這張純美的臉。 是我經常去那裡打獵,希望能夠再見到她。可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的蹤影。 那天,我一個人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猛然間抬頭,我意外看到她站在大街上。看到她的時候,從她的目光中我看到了欣喜。我再次詢問:姑娘芳名? 她櫻唇輕啟,聲若黃鶯地說了兩個字:韓芳。 於是,我知道她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芳。她愛笑,笑起來的時候樣子很甜很甜,她的笑容能把我的心融化。我為她甜甜的笑容沉醉。 我帶著她徜徉在山水間。她告訴我她是個孤兒,她來這裡做繡工。她有一雙靈巧的手,她繡的圖案就像真的一樣栩栩如生。 我告訴她,我會給她最好的生活,會給她最誠摯的愛,會給她所有的寵愛。她嬌羞地笑了。我偷眼望去,我看到幸福在她的眼底蕩漾開來。 她說她想去尋找她的父母,想知道她的身世。想讓我帶著她一起踏遍天涯海角。我猶豫了,我說我有家族的責任。她憤然離去。看著她離去的背影,我後悔了。 我派人多方打聽,終於知道她來自衛國邊境的一個小村落。於是我輕裝簡從,前去找她。 在小村頭,當我再次找到她時,她哭著告訴我,她就要成為別人的新娘。當我知道她要成為別人新娘的時候,我只有一個念頭:搶。 我如願以償地搶到了她。當我再看到她時,她的眼神中全是陌生和驚訝。 被搶回來的她和先前的她判若兩人。這個韓芳不僅愛笑,還愛說,還好動。走起路來風風火火,吃起飯來狼吞虎嚥,說起話來氣勢洶洶。 她愛看熱鬧,愛管閒事。腦子裡還總是有千奇百怪的想法。每天在她身上都會有新發現。可是同樣擁有純真的笑臉,甜甜的笑容。 我送給她刻有天荒地老誓言的玉簪,向她表達我的心意。可是她看起來心不在焉。我的心在彷徨。 我沒有想到她能夠把青這樣舉世無雙的劍客高高舉過頭頂摔下來。她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勸走了我的情敵——青。看著青遠離的背影,從這一刻起我似乎覺得這個她應該不是那個她,我迷茫了。但是我似乎更愛這個她。 她對王翦講了許多發人深省的話。她的與眾不同更是讓我為之傾倒,從這一刻起,我決定要陪伴她一生一世。 父王有九個兒子,我是最小的一個,也最受寵愛。可是那天我跪在父王面前說:父王就當我已經死了,我不要權力,不要富貴,不要美女,只要那張和山水融為一體的清秀的臉龐。 父王充滿憐愛地說:我相信你是一時衝動。你會後悔的。我回答說:我不是衝動,我已經考慮得很清楚。 父王長歎一聲給我三年時間,說是三年內等到我厭倦、疲憊的時候隨時可以回來。三年後會為我這個不孝的兒子修個墓,對外宣稱我已經死亡,從此恩斷情絕。 我什麼也沒有說,只是給父王重重叩了三個頭。可是我的心裡早已經有了選擇和決定。 從這一刻起我成熟了。可是我不後悔。我知道父王沒有我這個兒子,還有八個兒子,而她是孤兒,她只有我這麼一個可以依靠、可以信賴的人。 我遣散所有的從人,因為我決定走的時候,我知道不管結果如何,三年、十年我都不會再回來。我只要陪在她身邊。 於是我學會了忘記,忘記自己的過去,忘記自己的身份,忘記自己的地位,忘記自己的一切,只是記住和她的過去,對她的承諾。 從此她就成了我生命的一個賭注,唯一的賭注,全部的賭注。 遠離故國,經歷了重重艱險,我和她到了咸陽。到了咸陽我才發現生活的艱難。 我願意用我的肩膀為她扛起一個家。我曾經對她說過我要給她最好的生活,可能我給不了她世間最好的,可是我會給她屬於我的最好的。 她講了個淒美的愛情故事,我不喜歡那個故事。我嚮往兩個相愛的人能一生一世相守在一起。可是我不知道她愛不愛我。於是我問道:「你喜歡我嗎?」我從她的眼神中看出一些猶豫。但是她還是回答:「喜歡。」我寧願把這句話當成真心話來聽。這樣,我即使再累再辛苦也心甘情願。 我不讓她出門,我怕她看到淪為苦力的我。可是我的秘密還是被她發現。我驚恐之餘看到了她充滿柔情的眼神。讓我覺得我付出的一切有了結果。 當困難擺在眼前的時候,她比我想像的還要堅強。我們經營起一種原本並不知名的東西。她給它起了個名字——逗夫。我喜歡這個名字,經常會一個人在睡夢中笑醒。 我看著推著石磨大汗淋漓卻滿面歡笑的她,我知道這個她絕對不是那個她。我臉上笑著,心裡卻已經在流淚。我發誓,我一定要傾我所有給她最大的幸福和更多的快樂。 一把大火把一切燒得無影無蹤。我第一次聽到她唱歌。她拉著我的手,為我唱歌,看到她鼓勵的眼神,我知道從此我的心不再孤單。那個夜晚我們相偎相依坐到天亮,彼此成了依靠——心靈的依靠。 賣「逗夫」時,她甜美清脆的吆喝聲,也像唱歌。於是我也學起她的模樣,放開嗓音盡情地呼喊。我覺得這就是我們兩個人的音樂,兩個人合唱的歌。 她送給我一件親手縫製的衣服。雖然面料不是上乘的,做工也不是很精美。但是,這是我今生收到的最幸福、最珍貴的禮物。我捨不得穿,把它好好珍藏起來,我知道不善於此的她,不知熬了多少個深夜,費了多少心血。 在以後的日子我們雖然過得很辛苦,但是很充實很快樂。我們的心靠得越來越近。她願意為我挽起她的頭髮,戴上發簪。我們不需要太多的語言,只需要一個眼神,一個微笑,一個表情就能夠瞭解到對方的心意,領會到對方的濃情蜜意。 我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夜晚,我把她摟在懷裡。她軟軟地依偎在我的懷中。我們一起看星星,她給我講星星的故事,給我唱歌。我教她識字、寫字。 她教我唱了一首很好聽的歌。我不好意思唱出口,可是我會經常在她睡熟的時候偷偷唱給她聽,這首歌我已經在心裡唱了不知道多少遍: 給你我的全部,你是我今生唯一的賭注,只留下一段歲月,讓我無怨無悔,全心地付出。怕你憂傷怕你哭,怕你孤單怕你糊塗,紅塵千山萬里路,我可以朝朝暮暮。給你一條我的路,你是我一生不停的腳步,讓我走出一片天空,讓你盡情飛舞,放心地追逐,愛是漫長的旅途 夢有快樂夢有痛苦,悲歡離合人間路,我可以縫縫補補。提著昨日種種千辛萬苦,向明天換一些美滿和幸福,愛你夠不夠多,對你夠不夠好,可以要求不要不在乎,不願讓你看見我的傷處。是曾經無悔的風雨無阻,擁有夠不夠多,夢得夠不夠好,可以追求,不認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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