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這咬人的愛 | 上頁 下頁 |
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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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技不如人,甘拜下風!」我深深吐了口氣,「滿大街都是比我年輕、比我美麗的女孩,都有可能取我代之。」 「可這個是送上門來的啊!」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 「那你就等著活活被她氣死吧!」子晴氣得笑了起來,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 「實在幹不下去了,我也就只有辭職走人了!」 「憑什麼不要她走!」子晴差點跳起來,「你還要退到什麼地方去?是她搶走了你的丈夫,你的婚姻,你的家!為什麼你要一退再退,一讓再讓?你應該理直氣壯扇她兩個大耳光!」 「離婚前,我都沒想過要找她算帳,現在跑去打她,已經失去最好的時機,別人只會覺得我這個人不知進退,不光不夠賢慧,還是個悍婦!」我給自己斟滿一杯酒,「亦舒不是說,做人至要緊姿勢好看,如果惡形惡狀、青筋畢露追求一件事,那麼,贏了也等於輸了;輸了的呢,更加賤多三成。」 「你這樣一味退讓,姿勢就好看了?」子晴搖搖頭表示不能理解。 「你別光說我,管好你自己!」我推了她一把,「我嚴重懷疑你會把持不住自己,跑去找他!」 「怎麼會?我不是讓自己去送死嗎?」子晴訕訕地笑了一下,目光遊移。 「我瞭解你,不管你變得再獨立、再堅強,你骨子裡還是那個渴望愛的小女人!」我握住子晴的手,忍不住擔心,「你終究和我是不一樣的。」 我不是一個感性的女人。 我從來沒有像子晴那樣,談過那樣轟轟烈烈、驚心動魄的戀愛。 我也沒有惡形惡狀地追求過任何人或者事,我總是保有理智,留三分餘地。 就連同溫旭生愛得最濃烈的時候,離婚最痛苦的時候,我仍舊會替自己留個底線。 子晴不同,子晴愛就愛得徹徹底底,捨生忘死,恨就恨得撕心裂肺,粉身碎骨。 以前的子晴,是脆弱的、溫良的,但是又是那麼決絕,極具爆發力的。 她是個矛盾的發光體,隨時可以燃燒自己。 現在,經歷了那麼多,只希望子晴能夠變得更加堅強,更加理智! 「大家都是女人,沒有什麼不一樣!」子晴反握住我的手,「你可以離開溫旭生重新來過,我也能!」 「你有珊珊,責任在身,更加不能任性!」我用力握緊她的手。 「我都三十啦,怎麼可能還任性!」她牽牽嘴角,笑了起來。 我們拋開那些惱人的情事,開始回憶少女時代一起度過的快樂時光。 想當年,那樣風光,身後裙下臣不知多少,看盡了我倆的臉色。 鞍前馬後,還嫌不夠周到,總是無端挑剔。 像所有還沒看清愛情真面貌的女人一樣,我們都曾經甜蜜地憧憬過,「當我對他笑時,他會覺得快樂;當我對他哭時,他會感到心痛;當他看著我時,他會覺得世間無可取代;當我離開他時,他會痛不欲生。他的眼裡只有我,他的心裡也只有我。一生一世,白頭偕老!」 沒想到,才不到幾年的光景,所有夢想都化作肥皂泡沫。 仿佛一切前緣,都早早定好,不管你再投入,再努力,都無力扭轉命運的輪盤。 我們都不過是命運手中的一枚棋子,前進或後退,身不由己。 總有一股莫名的力量,推著你不斷往前走,走到哪裡是哪裡! 我同子晴都喝多了。 我們開始笑,一直笑到淚流滿面…… 夜已太黑,黑得讓人看不見前路到底還有多少曲折與坎坷。 夜也太涼,涼得凍結住所有希望的溫度。 我也不想再頂風冒雨趕回家了,取了鑰匙,躡手躡腳打開對面父母的家門。 在黑暗中,我摸索到自己的臥室裡,脫了衣服,躺上床。 雖然,我已經很多年沒有回家住過了,可是媽媽仍舊時時為我更新床褥,連房間裡的陳設都保持著我出嫁前的原樣。 我捂緊被子,鬆軟的棉被有太陽的味道,想必前兩天出太陽,老媽才拿出去曬過。 不禁覺得心中一暖。 躺在這熟悉狹小的房間裡,所有前塵往事都浮上心頭。 我用手輕輕撫摸床頭的小小電話機。 自少女時代開始,便有小男生找各種藉口打來電話,尋求約會的機會。 一直到工作,追求者電話有增無減,父母成為義務接線員。 最誇張的一日,老媽替我連接了十多個電話,叫苦不迭。 後來,與溫旭生交往,電話漸漸稀鬆,直至成為他的專線。 那個時候,每晚入睡前,總是與他煲電話粥,有時候竟然會一直聊到天亮。 不知哪裡來的精力,簡直無窮無盡。 也許,就是那個時候,把所有的話題都聊完了,導致後來,兩個人相對無言吧。 原來所有的東西都有個限量,早早透支,結果未必理想。 房間裡沒裝空調,在被窩裡躺了許久,依舊手腳冰涼。 人們總誤會被窩溫暖,其實被子本身並不會發熱,溫暖你的,始終不過自己的體溫。 睡意朦朧中—— 隱約覺得有人走進房間,輕輕掀開被子一角,塞了個什麼東西進來。 我動一動,用腳探探,發現是個熱烘烘、包著絨布的熱水袋。 偷偷睜開眼睛,一個高大的黑影,正佝僂著背,躡手躡腳替我關上房門。 只一瞬間,那火熱的溫度,自我的腳尖一直溫暖至心尖。 有什麼理由,再讓父親擔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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