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離婚以後再戀愛 | 上頁 下頁 |
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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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們夫妻就一直這樣吵吵鬧鬧的嗎?」眼看老太太要思苦憶甜了,江靜宜忙打斷了她的話。 「沒有,後來我兒子不接她電話了,她也不打電話給我兒子了。我們聽人說,她偷偷又找了一個男人。我心裡還想,這樣也好,過些日子就勸兒子跟她離婚,再找一個算了,這女孩也不是個安分的。 「誰知兩個月前,她突然又打電話給我兒子,說她媽病了,要動手術,讓我兒子匯二萬澳元過來。我兒子不相信,讓我去打聽一下,看她說的是不是真的。我去打聽了一下,她媽生病倒是真的,可是動手術也不需要這麼多錢啊。」 「對不起,阿姨。」江靜宜笑著又打斷了老太太的話,「我對外幣比率不是很清楚,請問一下,二萬澳元相當於多少人民幣?」 「現在人民幣和澳元比例是四比一,二萬澳元就是八萬人民幣。」 「動手術八萬人民幣確實是不少了。」江靜宜沉吟了一下,「她媽媽,哦,我說的是你媳婦她母親,生的是什麼病?」 老太太呆了呆,才不高興地說道:「得的是胃癌,動手術費用不高的。」 「可是後期恢復的費用會比較高的。」江靜宜笑著解釋道。 「那也沒道理都要我兒子拿錢啊,她不是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嗎?他們是幹什麼用的,自己的娘病了,還要別人來給付醫藥費?」老太太更不樂意了。 江靜宜有些尷尬,避開了這個話題:「那你兒子有沒有給這筆錢呢?」 「沒給!」老太太理直氣壯地說道,「為什麼要給啊?她以為在國外賺錢很容易啊?我兒子雖然是博士學位,還不是一樣要早出晚歸給人家打工才賺得到錢。她一開口就是兩萬,誰吃得消啊?」 江靜宜笑笑:「那現在是你兒子提出要離婚了嗎?」 「不是!」老太太又惱火了,「是我媳婦提出要離婚的!」 「哦?」江靜宜不解了,母親生病了,根據婚姻法,夫妻有互相扶持的義務,高文凱應該為岳母的醫療費用承擔一部分責任的,怎麼這個時候鄒月紅反而提出離婚了呢? 「你說說這媳婦有沒有道理!」老太太激動了起來,拍著手說道,「她說要離婚,在婚姻期間,兩個人賺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她要分一半!律師小姐,我兒子在外面辛辛苦苦賺錢的時候,她在幹什麼啊?她連一句好聽的話也沒有,就整天逼著我兒子要錢,憑什麼還要分我兒子一半的財產啊?」 老太太大概是心疼兒子了,哭了起來。江靜宜抽了幾張紙巾遞給她,等她平靜了一些,繼續問道:「還有嗎?她還有什麼要求,你都告訴我。還有,你們是什麼打算,也請告訴我。」 老太太擦乾了眼淚,才說道:「她還說,我們老夫妻倆住的房子,是我兒子結婚後給我們買的,她也有份,要分一半;還有,她現在沒有工作,要我兒子每個月支付她三千元的贍養費。」 老太太頓了頓,突然又說道:「對了,還有,她說我兒子說好了帶她出國,結果沒有做到,要他賠償青春損失費五十萬元!律師小姐,你說這叫什麼事啊?難道我兒子辛辛苦苦十多年,就是為了養她啊?我這個做娘的還捨不得這麼花他的錢呢!」 娘當然是心疼兒子的,母愛從來是無可匹敵的!江靜宜暗想,然後笑笑:「那阿姨,你們現在打算怎麼辦呢?」 「我們?」老太太遲疑了一下,最後下了決心似地說道,「要是她說的這些法律都支持她,那我們就拖著不離婚。橫豎澳大利亞法律有規定,夫妻分居兩年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只要我兒子兩年內沒有出境記錄,那他在國內的婚姻關係澳大利亞是不承認的,他可以在澳大利亞再找一個媳婦的。」 江靜宜吃了一驚,這鄒月紅可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要是這樣的話,高文凱在澳大利亞可以重新娶妻,而且法律承認,而她卻無法在國內重新結婚,否則高文凱就可以回國起訴她重婚罪。難道,這個女孩真的要為了錢葬送自己的一生嗎? 江靜宜有些不寒而慄,她清了清嗓子說道:「阿姨,你別著急,先聽我說。首先,你說不離婚的說法是不現實的,難道你兒子永遠不回國了?就算他以後可以把你們二老接到國外去,那不是還有他哥哥在嗎?難道就為了賭一口氣,他們兄弟以後就永遠不見面了?」 「誰說不是呢!」老太太又抹開了眼淚,「他們兄弟倆感情可好了,小的時候,老大買了一支冰棒,自己捨不得吃,非要帶回來和老二分著吃,唉!我這兩個孩子啊,從小就沒讓我操過什麼心,誰知道娶了這麼個兒媳婦,一個家都要被她拆散了!」 「所以,阿姨你聽我說。」江靜宜含笑和緩地說道,「你媳婦提出的這幾個條件,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第一,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事情,儘管法律確實規定了婚姻持續期間,夫妻雙方的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也會根據夫妻是否共同生活,以及夫妻各自對家庭的貢獻,會有所區別的。 「第二,關於你們二老住的房子的事情,如果房產證上有你們兒子的名字,你媳婦可能要分掉一些,但也不可能有一半可以分。再加上她並沒有和你們共同生活過,所以能分到的財產是不多的。如果房產證上沒有你兒子的名字,那你的媳婦就必須先證明購房款確實是你兒子出的,而且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然,要分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至於青春損失費,那就更是無稽之談了。時間一年年地過去,你兒子的青春也在損失啊,那他該找何人去索賠呢?關於贍養費嘛,如果目前你媳婦因為家庭或者身體的原因,不能出去工作的話,可能是要支付一部分的,但是也沒有養她到老的道理,這個國內的法律是不支持的。」 老太太明顯松了口氣,卻又有些不相信:「律師小姐,你說的都是真的嗎?沒有她說的那麼大的費用嗎?那好,我就是委託你了,你幫我和她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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