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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她到底沒想像中那麼無堅不摧,話說完,嘴角止不住地輕抖,他們隔得太遠了,連抓著他的手、摸摸他的臉都成了奢望。封瀾哽咽道:「別讓我後悔,小野。」

  「我那是跟你客套,你沒聽出來?」丁小野抬頭道,手腕處剛好一些的擦傷又被他撥得磨破了皮,冒出細碎的血珠子。

  「能補償當然好,不管他們是不是原諒。」丁小野想起了七年前匯給馮家又被退回了的那筆錢,對封瀾說道,「用不著你賣餐廳,錢我還有一點,雖然不夠……我還有一套房子,有些舊了,地段還不錯,你可能得替我出面處理一下。」

  一直沒有變賣那套房子,是因為那裡承載了太多舊時的回憶。可現在他只當崔霆死了,活著的丁小野必須為他和他愛的人打算。

  「留著你的餐廳,等著我,只要我有出來的那天。欠你的不一定還得了,命是你的。萬一,萬一你等不下去了,我一樣感謝你……」

  「別說感謝,說愛我。」封瀾的聲音都變了調,「記住我現在的樣子,說不定過些年我就老了。」

  丁小野說:「你現在也沒年輕到哪兒去。」

  封瀾像笑又像哭,「王八蛋,你現在也不肯說一句好聽的哄我?嘚瑟吧,當心我遇到比你年輕,比你長得好,還會甜言蜜語的男人,到時我反悔了,等你出來,我已經成了孩子的媽!」

  丁小野現出臉頰上的酒窩,仿佛狼亮出尖牙,「怕什麼?你就算生了一堆孩子,還是會回到我身邊。」

  封瀾掩面哭了。她來之前發誓要一直微笑的。

  封瀾最怕的是什麼?怕丁小野勸她。她不在乎別人說什麼,也可以背棄一切跟他走,卻不能接受最後的月臺上他失約。就仿佛一個窮光蛋,花掉所有的錢買了束鮮花,要的不是對方的心疼和惋惜,而是他張開手接受,讚歎說:「真美!」

  丁小野那張世上最賤的嘴,說出了封瀾聽過最好的話。

  封瀾過去常問自己,丁小野到底有什麼好,值得她為他瘋魔,為他豁出一切,做盡傻事?正如她媽媽所說,他不過是年輕,又長得好看,但是她愛過的男人誰又差了?為什麼她沒有辦法為別人做到這種地步?可是現在她明白了,同樣奢侈的付出,周陶然會充滿負累和壓力,丁小野卻坦坦蕩蕩,沒有任何偽飾。他的「無恥」是因為他不管價格標籤上寫著三千塊的襯衣還是一整間餐廳,只當作那是一個女人最平凡的愛情。他瞭解,他接受,他讓她知道這值得。他是照著封瀾的心嚴絲合縫長出來的妖怪。

  「丁小野,遇上我是你的福氣。你前世要是妖怪,一定修煉了一億年。你不肯說愛我,就拼命用行動報答我好了,我也不跟你客套。這輩子你別打其他歪主意了,好好想著我,守著我。就算我再老,再醜,穿高跟鞋,出門前化半小時妝,愛買衣服,塗指甲油,噴香水,吻你的時候蹭你一臉口紅,你都忍下來吧。」

  「女人就是麻煩,好像只有這樣了。」丁小野苦笑,可就連沉默的韓律師都看到他低頭時眼角的淚光。

  「時間差不多了。還有什麼話就儘快說。」韓律師看表後提醒封瀾。

  封瀾站起來,居高臨下地對丁小野說:「我再給你一次機會說愛我。下一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丁小野面色略有些尷尬,含糊道:「有必要一直問嗎?」

  「王八蛋,你說不說!」封瀾怒道。

  韓律師有一種想找民警要煙抽的衝動,率先走到了門口。

  丁小野張了張嘴,「我……」他像是被逼急了,臉紅了一大片,「我留了點東西給你,在你化妝台的鬥櫃抽屜裡面。」

  封瀾理解不了,要丁小野說出那個字怎麼那麼難。他越不肯說,她越急切地想要從他嘴裡撬出答案,仿佛成了兩人之間的較勁。難道他是那種尺素傳情的人?只是她沒看出來?

  她回家後第一時間翻出了丁小野說的東西。抽屜裡多了幾張存摺和房產證明,除此之外還有一串鑰匙,上面有只老舊的串珠兔子。最讓她驚訝的是那本曾屬於她的《毛姆精選集》。

  任憑封瀾將整本書翻遍,只找到兩個字,還是她自己留在內封上的簽名。她氣憤地將書摔到一邊,人仰倒在床上,被單擦過面頰,癢癢的,像丁小野嘴裡叼著的蘆葦從面前掃過。她想起了在水庫燒烤那天丁小野引用毛姆的一段話——封瀾又爬起來,匆匆翻到那一頁,除了白紙黑字,什麼都沒有。

  「女人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還想說服我們,叫我們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愛情,事實上愛情只是生活中無足輕重的一部分。我們只懂得情欲,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一種疾病。」

  難道病入膏肓的只有她?封瀾的手摸過鉛字,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她看到書頁內側夾著的一根深褐色長髮。

  第三十一章 活該卻不犯法

  對於外面的風言風語,封瀾不回避,也不回應。然而,外界的風暴終究只是擦身而過,來自家庭內部的寒潮才是她必須面對的真正問題。

  家曾是封瀾最溫暖的依靠,父母是身後永不動搖的堅石,可溫暖會成為桎梏,堅石也可能是屏障,偏偏她還不能怨,不能鬧,因為她太明白,家人都是為了她好。

  封瀾的父母並沒有在一聽說「噩耗」時立刻沖出來阻撓,相反,這一次他們保持了極大的忍耐和克制。他們瞭解自己的女兒,封瀾是個有主意的人,一旦認准了就很難輕易動搖,對付她的固執,最好的辦法是讓蘋果從內部腐爛。

  封瀾上小學時曾極度渴望成為專業的芭蕾舞者,父母認為藝術這碗飯不好吃,怕她沉迷於練舞耽誤了學業,可任憑他們說破了嘴皮子,封瀾也強著不肯回頭。家裡不肯出輔導班的費用,她就拿自己的壓歲錢來墊,大人故意不接不送,她寧可自己倒三次公車,來回花費大量的時間也堅持了下來。

  後來封瀾在市里的一次大賽選拔中敗落,輔導老師告訴她,她跳得不錯,但對於職業舞者來說,她個子偏高,身體條件並非上佳,在這一行註定做不到出類拔萃。這件事過去後,用不著家裡人費半句唇舌,封瀾自動調整了她的人生目標,成不了舞蹈藝術家,她就要做一個餐廳老闆娘。這個理想在家裡人看來也不算太好,他們始終持觀望態度,然而她最終還是做到了,而且做得有聲有色,讓父母放心了幾年,誰想到頭來她竟會為了那樣一個男人,將餐廳賣掉也在所不惜。

  封媽媽和老伴心裡似被貓抓,似被狼咬,似被人放在冰裡浸又擱火裡烤。如果換作舊時代,他們恨不得將女兒關到不見天日的所在,接管她所有的爛攤子,容不得她出去做傻事。可惜在現實裡他們沒辦法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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