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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昨天,傑米還不在意「死」這個字眼,可是今天他在意了。今天他不想聽任何和「死」有關的話題。他望著米小米,陽光下,她的皮膚白得近於透明,透明到他似乎可以看到那深處死神的陰影。她多美啊,他想,她比任何時候都美,可是這美正在被摧毀……他的眼睛一刻也不捨得從她身上移開,湛藍的海洋、傳奇的要塞、中世紀的建築、纖塵不染的天空,他一向熱愛的東西,都不能夠再吸引他的眼睛。他注視她的目光又溫柔又憂傷,那裡充滿憑弔之情。

  辛小丸子的話,還有她的舉止,讓傑米感到刺心:怎麼可以醬子(這樣子)輕率地談論「死」?

  「小姐,能不能放過可憐的包法利夫人?」傑米問道,誰都可以聽出他語氣中的不友好,「這裡是布列塔尼,和包法利夫人和死沒關係!」他激動起來,「這裡——」他用手一指前方的大西洋,「是畢卡索的、莫内的、高更的,高更甚至說過,『我愛布列塔尼!』這裡的海、天空、花崗石、森林、溪流和原野、莊園還有古老的農舍、無數的教堂,它們是永生的,它們不死!」他語氣十分激烈地說了這些。

  一路上,他們聽慣了傑米娓娓的講解,文雅、文明、彬彬有禮,聽慣了他的臺北腔,醬子長、醬子短,無論他們怎麼模仿他,取笑他,他都好脾氣地照單全收——他是他們的「底笛」嘛!他們甚至忘記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他是一個人,是人就會有脾氣。此刻他們突然聽到他激烈的語氣,就像聽到一隻鳥突然開口說人話似的,非常驚詫和奇怪。

  「傑米,你沒事吧?」辛小丸子沒在意他的衝撞,關心地說,「是不是昨晚喝多了?」

  「可不是,」接話的是米小米,「那種修士發明的草藥酒,挺有後勁的,那裡面是不是有什麼奇怪的東西?」

  「嗯,大概有槍藥。」辛小丸子點點頭。

  大家都笑了。

  氣氛鬆弛下來。

  他們準備沿要塞城牆走一圈,興致很高,可是潘紅霞走不動了,她告訴他們她在城裡等大家。她一個人慢慢走下花崗石的階梯,來到了這要塞這古老城堡的心裡。她慢慢走了一小段路,就看見了路邊的咖啡館,她選了一張戶外的桌子,坐下來,要了一杯熱紅茶,喝著。太陽照在她身上,沒有想像中那麼溫暖。她用一塊大披肩裹緊了自己。她撕開一包砂糖,倒進了茶裡,又撕開一包,突然她覺得身體裡有個地方狠狠地一絞,砂糖撒在了桌上,她用手捂住了眼睛。

  想念他,想念他,想念他。

  她看了一眼手錶,十一點,還有差不多一整天,才能回到巴黎,還有漫長的一個中午,一個下午,還有差不多8個小時,480分鐘……28800秒!她突然之間恐懼起來,她怕她支撐不了這麼久,她怕這480分鐘,28800秒裡,她會死,最後的這幾步路,她會死。她走了十九年才走到這裡,可也許她永遠走不到盡頭……她出了一身冷汗,不知道是因為疼還是因為害怕

  ,她也分辨不清這疼痛是病理的還是精神的。她喝下去一大口紅茶,感覺到了一點暖意。她慢慢按摩胸口,對自己說,潘紅霞你要堅持住啊。

  口袋裡,就裝著有關他的一切,寫在別人的名片後面,是那天那同學十分熱心地寫給她的。位址、電話,清清楚楚,甚至,同學還標明了應該乘幾號地鐵,以及那房子的準確方位。就是這樣一張小紙片一張線路圖讓她陷入了哈姆雷特式的煎熬和折磨:見還是不見?起初她狂喜,她做夢也沒想到在她一生中最後的時刻,在這麼一個遠天遠地的地方,老天竟然慈悲地安排了他來送行。可很快她就害怕了,假如見到了他,她還有力量走得從容平靜嗎?他會粉碎掉她面對死亡好不容易聚集起來的尊嚴和勇氣,她會對生命起貪心,對活下去愛不釋手和眷戀……

  謝謝米小米,解決這煎熬的方式,只需向天空拋出一枚硬幣。

  現在,她只想著,巴黎,快點,用最快的速度,回到那裡,找到某條街、某座樓、某個房間,敲門,然後,在燦爛的光明中他們驚呼著擁抱。

  下午,在車上,她用米小米的手機打出一個電話。她的手機沒有辦國際漫遊。電話打到了他們巴黎的家,沒有人接,斯密斯密一堆法語,是他的聲音,然後是長長的一聲「嘟——」音,她知道那是電話留言,錄音帶沙沙地響,她留言了,她說,你們在哪裡?我大約八點左右趕到你們那裡去,等著我啊。

  等著我啊。

  她飛駛。一公里一公里,接近著那個城市。現在巴黎是她的了,因為他在等她。那個偉大的都城僅僅是因為有了他才變成一個親人的城市。儘管滿街都是生人、儘管說著她一句也聽不懂的語言,可它仍然是她的。接近巴黎時天黑下來,黑暗的車廂裡懸著她越來越白的一張臉。車停在了一個地鐵站,司機,就是那個缺半截手指的人指示著她怎樣怎樣乘坐幾線地鐵,米小米要陪她,她不讓,但是米小米還是把自己的手機塞給了她。米小米說:「萬一找不著地方,給我們打電話啊。」

  可是並不難找。

  要謝謝那同學,謝謝他簡明扼要的指引。

  現在,她就站在了這幢大樓的前面,是一幢老式的公寓樓房,巴黎的街道上隨處可見的那種房子。公寓的門鎖著,為了慎重起見她沒有立即去按「301」的門鈴。萬一要是按錯了呢?語言不通,解釋起來不方便啊。她就站在緊鎖著的門前用米小米的手機撥響了他家的電話。

  鈴聲響了很久。然後,又是斯密斯密一通法語,然後是長長的、長長的一聲「嘟——」音。

  他的聲音。可是一個字也不懂。

  沒人接。他們不在家。他不在家。

  忽然她腦子亂了,她開始按門鈴,按「301」,一次,一次,一次,沒有回應。

  她又一次撥打電話,還是那樣,鈴聲響著響著,忽然就是一通法語,他的聲音,很怪誕地,說著她聽不懂的話。然後就是長長的、長長的一聲「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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