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櫻花七日 | 上頁 下頁


  「已經寫完了。」

  我將盒蓋蓋好,放回抽屜。

  「如果我是那個男人,知道你這樣懷念我,一定會感動至深,以身相許。」

  「他永遠不會看見。」我說。

  從寫第一封信開始,我就沒有打算將信件寄出去,更何況,天涯海角,我能將信寄向何處,斯人又在何方?

  「所以我說你無聊嘛,寫了信,又不打算寄出去。」卓可欣脫掉拖鞋,將腳擱在我的大腿上,伸了一個懶腰,「有這個精力,還不如寫稿拿去發表,賺取銀子,然後請我大吃一頓。」

  「像你這種情商為零,只知道滿足一張嘴的人,永遠不會懂!」我白了她一眼。

  「我是不懂,所以才能開開心心,無憂無慮。」她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之後,眼裡開始泛淚,「不跟你說了,我得回去繼續睡覺,瞌睡蟲還未完全從我的軀體裡離開。」

  「去吧,懶蟲,記得關門!」

  卓可欣拖著沉沉的步子,返回對面房裡,將門重重關上。她是聽了我的囑咐,記得關門,不過關的卻是她的房門。

  翌日是週末,我履行之前的承諾請卓可欣吃大餐。

  「可別挑貴的吃,我只有八十元的稿酬,而且還沒拿到手。」我提醒她。

  「知道,知道。」

  「不過就算我請你吃山珍海味,你也沒有福氣消受。」看見她一副不耐煩的樣子,我突然想氣她一下。

  前段時間,我患上重感冒,卓可欣陪我去醫院看病,排號候診時,她用走廊上停放的醫用秤量體重,這一舉措的直接後果是,她又下定決心在接下來的日子裡瘦身。

  「大不了吃完後多運動,把多餘的卡路里消耗出去。」她滿不在乎地說。

  我早該知道,她嚷著減肥,只不過是喊口號而已。

  當享用美味時,她會說,大不了過一會兒去健身房做運動;真到了吃飽喝足,需要做運動時,她又會說,還是下一頓少吃一點罷。

  如此反反復複,她比去年夏天剛搬進這套寓所與我合住時,胖了許多。

  所幸,她濃眉大眼,配搭烏黑的自然卷髮,胖一點,只不過更像洋娃娃罷了。

  我與卓可欣漫無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遊蕩,不知去哪裡就餐。

  「要選一個餐廳能夠剛好花掉八十元錢又不超支,簡直是太難了!」她忽然說道。

  「沒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你可以只吃五元錢的盒飯。」

  「我多麼難得才等到你發表一篇文章,不好好吃一頓怎麼行?況且這是有上頓沒下頓的,還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麼時候發表,也許又要等上一年。」

  她認定我發誓要當一名愛情小說家,是癡人說夢。

  「你別小看我。」我不服氣地說。

  「我並沒有小看你,這不過是事實。」

  我正要開口反駁,卻聽見有人叫著卓可欣的名字。

  「誰在叫你。」

  我回過頭去,看見一名西服、襯衫、領帶全副武裝的男子走在我們身後。

  已是初夏,在這個時節還穿著套裝西服的人,除卻保險公司業務員、房地產經濟,IT精英,就只有律師。我幾乎能斷定,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師樓的同事。

  「林文夕,你怎麼會在這裡出現?」

  「剛與委託人談完一個案子。」戴金邊眼鏡,穿西服的男士回答。

  「對了,為你們介紹一下,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她是我的室友簡樂。」

  「簡小姐,你好,久仰大名。」說完,他伸出右手,與我相握。

  身為律師的他,可能經歷過太多正式場合,所以不知私下裡交往,無需這麼嚴肅。我與他正式而又彆扭地握手,然後考慮是不是也要回一句:久仰大名。

  「你們在逛街?」他問。

  「簡樂的小說發表在雜誌上,所以請我吃飯。」

  「恭喜你!」林文夕對我說,而後看了看表,「的確到了用晚餐的時候。」

  「你也沒有用晚餐嗎?要不我們一起?」我覺得禮節上,我應該叫上他。而我更認為,禮節上,他應該說還有事要辦,或者說已經吃過,以此回絕。

  畢竟,我們只是初次見面。

  「那好。」他居然一口應承。

  「可我們不知道去哪裡。」卓可欣聳了聳肩,將手攤開。

  「如果不介意,我帶你們去一個地方。」林文夕說,「不過,那個地方我也沒去過,只是在雜誌上看過介紹,好像就在這附近。」

  「被雜誌介紹的餐廳,一定有它的特別之處。」卓可欣興奮地說。

  「並不只是餐廳,雜誌上說,那裡地方不大,但很別致,白天是中餐廳,晚七點以後是酒吧,二十四小時營業。」林文夕說。

  關於餐吧的種種,他倒記得很清楚。

  「店主很有生意頭腦。」

  「對。」

  聽見他們你一句,我一句討論得熱鬧,我完全沒有心情搭話。被雜誌介紹的餐廳,價格一定不會便宜,更何況無緣無故又多出一個人來。

  我悄悄將手伸進包包裡探了探,還好,我帶了卡。就算現金不夠,也可以刷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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