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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喀爾文不光武勇過人,而且淵博多智,本身也是個歷史學家。他知曉這盞燈的一切細節,還把它們詳詳細細地寫在一本書裡,這本書就叫《妖燈之謎》。根據他的記載,這盞燈可以放七根燈芯,但不管燈芯多長,燈油多滿,每根燈芯都只能燃燒九分鐘。還有,燈的鼓腹上有一個女人頭像,白天閉著眼,一到晚上七點就會睜開。喀爾文拿到這盞燈後,一個月裡體重減輕了三十多磅,他養了兩條狗,一條皮毛脫盡,另一條無疾而死。但那個謎還是沒有解開。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國覆滅的那一天,喀爾文把海盜們召集到身邊,對他們說:今天是我的最後一天,我已經看到了自己的命運,當這個女人再次睜眼,我就一定會死。海盜們議論紛紛,他接著說:我只有一個要求:這盞燈是我的,死後一定要埋進我的墳墓。當時所有人都以為他在開玩笑。喀爾文洗了澡,找人給他理了發、修了面,換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帶西班牙國徽的海軍制服,然後點亮了那盞燈,坐在椅子上閉目沉思,他的情婦,綽號『錫蘭公主』的華裔姑娘張莎麗一直陪著他,聽見他喃喃自語,聲音完全異于平時,又溫和又慈悲:「看不見,看不見……,聽不到,聽不到……,我不說,我不說……」到六點五十九分,喀爾文睜著眼,微笑著問張莎麗:你還好嗎?張莎麗說還好,他點點頭,說那就這樣吧,我死了。說完閉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幾乎就在同時,燈上的女人豁然睜眼,據說眼裡還有兩滴眼淚。」

  「一九零三年,盜墓人弗雷澤在喀爾文的墓裡挖到了這盞燈,把它輾轉帶到伯恩,賣給了瑞士聯邦專利局的一個技術員,賣價四千二百瑞士法郎,這是技術員一個月的工資。這個技術員是猶太人,當年只有二十四歲,他買下這盞燈後,花了足足兩年時間,終於猜出了這個謎的一部分。他不大會說話,就把謎底寫成了一篇論文,足足寫了十九頁紙,題目叫作《論動體的電動力學》,裡面提到一個公式,人們為了方便,一般把這個公式叫做相對論。」

  「愛因斯坦!」我驚叫起來。

  「對,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他死於一九五五年,死後這盞燈也神秘地失蹤了,直到一年前,」

  他站起來關了燈,屋裡一片漆黑,窗外風聲呼嘯,海浪啪啪拍擊著萬丈崖岸,顯得這夜更加深闊遼遠。他走進內室,在裡面嘩啦嘩啦地翻騰了一會兒,然後火焰一閃,在跳跳的、昏紅幽暗的光影裡,他滿面獰笑,捧著一盞燈走了出來。

  「這……這就是那盞燈?」

  他笑得越發邪惡,雙手前伸:「送給你,高昌古國的殺人妖燈。」

  「我不要。」

  「這燈是純金的,重八百九十克,雲紋風翳,雕飾華美,本身就是一件藝術品,燈眼是兩顆十五克拉的鴿血紅寶石,燈座是……」

  「那我也不要!」

  他看著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針一樣死死地瞪著我。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這是個遊戲,貝奇行宮、六翼天使、殺人妖燈,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經漸漸瞭解遊戲規則了。

  「這故事是假的,對吧?這世上根本沒什麼殺人妖燈,對吧?」我挑釁地與他對視著,像一頭瞪羚瞪著另一頭瞪羚,「但這紅寶石是真的,對吧?純金也是真的,對吧?這燈至少也得值幾十萬,對吧?我不要。」

  他的表情瞬息萬變,似乎想說點什麼,張了張嘴卻又閉上,過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說得好,這局你贏了。」

  打鐵要趁錘子硬,我嘻笑著問:「贏了有什麼獎勵沒有?」

  他想了半天,也跟著笑起來:「那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我這個氣啊,跟著他走下樓梯,走過長廊,失望得臉都綠了。走過琴房門口,他停了下來,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勃拉姆斯用過的斯坦威鋼琴上按響了幾個音符,騷騷咪咪發騷什麼的,然後頭也不回地說:「巴赫的《死亡賦格》。」我還在想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他輕輕走進內室,在裡面叫我:「進來吧,看看這個一切開始的地方。」

  那屋子寒酸至極:水漬斑斑的牆、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剝落的桌子,一張歪斜搖晃的床。他盤腿坐在床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鐘,慢慢地開了口:

  「貝奇行宮占地四十八畝,造價一億六千萬英鎊,每個房間都極盡奢華,光你住的那間就足夠買下一棟別墅。我管理了四年,沒碰過海參鮑魚,也沒碰過名酒名茶,至於睡,」他拍拍身下的床,那床吱嘎響了一聲,「我每天都睡在這裡。」

  「為什麼?」

  「因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這麼一個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這張床,這把椅子,還有這個塑膠盆,洗頭用它,洗腳也用它。不過那時我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這輩子沒結過婚,以後也不會結。」

  「她怎麼了?」

  他不理我,仰面看著天花板,我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發現那上面有一片淡黃的水漬,蜿蜒淺淡,像雲彩,也像人頭,邊上還停著兩隻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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