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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有時候會和肯尼他們一幫人一起玩。我們彼此作伴,我不覺得他拿我當女人,有時候去夜總會,也會拖了我一起去。照樣叫小姐坐在他旁邊,然後問這裡有沒有「少爺」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時候真的是有的,於是我們各自忙各自的。

  玩樂中間,有時也和他說幾句真心話。我們知道對方的事情,也越來越多。

  有時候我們兩個也單獨吃飯。一頓飯吃得極為安靜,一直到了吃完頭盤,也不到十句話。等菜的中間他有時候會看報紙,不再和我說,最初認識我的時候,如今天天對旁邊女生說的那些俏皮話。

  有一次去三裡屯吃義大利菜,他突然放下報紙,說:「我們好像不是認識了半年,好像已經結婚五年的一樣。」

  「誰和你結婚,你的女朋友怎麼辦?」我紋絲不動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個女朋友?」他馬上問。

  「對啊,哪一個?」我們這次倒真的是笑了。

  從來都不是屬於白天的女子。從來都是怕光的。十一二歲的時候,臉上長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時尚界有一陣子頗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臺時候,非要化妝師添上幾點以示純潔的性感。但小時候的我,對著鏡子卻鬱鬱寡歡。專門去看醫生,醫生開處方給我,要求儘量避免日曬,因為說日曬會曬出更多的斑點和加重之前的小斑。於是從小就喜歡下雨的陰天和沒有強烈日照的冬天。看到金光閃閃的陽光,一方面感歎說,太陽真好,一方面快快地走到郁陰處怕這金色的箭射到我臉上。

  不愛吃飯,家人寵愛,經常用給零花錢來換我吃飯。多少錢吃一個菜,多少錢吃主食半碗。依舊極為纖瘦。不擅長任何體育運動,體育課上八百米跑永遠是倒數三名之內。到了最後索性自暴自棄,遠離任何體育項目。定位越來越清楚,我不是一個,在陽光下,跑步健身滑雪衝浪的運動健美型女生。

  最怕的節目之一,是夏天的時候,男生約我去郊區爬山野營。到了山頂只看見每個人滿臉通紅,看得清楚的毛孔變大出油,尤其是外國男生的黑鼻頭和撲鼻而來腋下的味道,甚為恐怖。真是奇怪他們能想出這樣的約會節目。

  念書到了最後,都是自己選課,我全部選下午三點之後的課。

  Buddbar做前半場不錯,但是後半場要跳舞那裡還是有點悶,之後有很多選擇,但是最好去Man Ray,因為早上4點鐘出來,你可以去對面的餐廳喝牛肉湯。巴黎24小時開的法國餐廳,而且有真的好吃的,淩晨四點的巴黎那裡是第一選。這是巴黎時候的娛樂路線圖。跳舞到早上,腳實在太痛了,於是拎著鞋子走路回家。

  但是喝得再過分,也還會知道回家的路。怎麼樣瘋,也都是選在週末,否則平常每天Hangover去上課,老師不說你旁邊的同學從你眼神裡看到,也會笑話你做了酒鬼。

  而這次公然不用上學不用做工,終於畢業成人,不用再擔心同學老師的眼光,也不用擔心次日的晨會,另外連續的超負荷工作,我暫時也沒有力氣心情投入到新的。於是沉下心來,用黑黑的窗簾把日間時分隔在外面。同時每天晚上,把「公主今夜無眠」改成主題曲,全部外出消遣。

  典型的夜遊神,下午三點起床,洗漱之後叫點外賣來吃,看電話,回復昨天沒有看到或者不想應答的電話以及短信。五六點鐘開始約會晚間的節目,如果有什麼大型的活動或者晚宴可能直接去參加,如果沒有就和朋友吃飯先,十點鐘之後到達今天晚上定的場子。十二點鐘的時候,人員紛紛到位。兩三點漸入佳境。至於節目持續多長時間,就要看今日到場人員的精彩好玩水準了。如果不好玩三點就收場下班,遇到好玩的人,一直持續到早晨六點,再去早點,也是平常。

  周圍的人,似乎都不用工作。常常是早晨吃完東西分手,十個小時之後邀約的短信又來了。這個城市,怎麼會有這麼多無所事事玩得窮凶極惡的夜間人士,出手卻都不小氣,一晚上開數瓶酒,認不認識的人都來,流水席見者有份。

  見的人太多,常常前幾天在一起玩瘋了的人,過了一陣子,就想不起對方的名字。也不是每一個人如同我一般的是在

  假期消遣中,完全不工作。很多也各有各的事業前程,有一些在自己的領域居然相當有名,一日我在一本世界有名的財富雜誌上見到一張熟臉,表情嚴肅地和一些外籍人士的照片擺在一起,做當日的頭條新聞。和夜間他嬉笑怒駡的模樣,全然不同。

  夜間遇到的這些女子,漂亮時髦來路不明,很少遇到和我同脾胃的,也沒有交到什麼新朋友。新鮮的事情倒是不少。

  肯尼永遠是娛樂世界的良師益友。經常去很多地方,都會遇到他。他和別的人在一起,我和別的人在一起,兩個人隔得遠遠地,心照不宣地微笑。

  他變成一個知道我的人。我也變成一個,知道他的人。

  熱鬧是熱鬧,這熱鬧都是人家的。身邊縱然人流穿梭,總有散場的時候。陪在你身邊的這個人,也就熱鬧半個晚上。真的肯用真心的人,如同我們的講真心話的頻率一樣,越來越少。

  當眾抱怨他:「一回來就認識你,真是倒楣。」

  他知道我說什麼,「是啊,一回來就認識我,真是的。」

  但是,他笑,「也好,不會被別人騙了。只有你出去騙人了。」

  身邊看到的這些男子,認識最初他們還做個純潔的姿勢。

  見的次數多了,開始拿我當自己人。喝了兩杯之後就開始短信電話找一幫美女過來,次日翻新。今天晚上牽著這個人的手,隆重介紹,這是我的女朋友,可是明天又是另外一雙纖纖玉手。我開始見慣不慣。

  不覺得我會和其中的任何一個人交往,於是只是玩篩子喝酒。別的話,一定不講的。

  很多酒摻在一起喝,洋酒香檳啤酒,以及中國特產————著名的紅酒兌雪碧,我雖然看得兩眼發直,但是人家很多女生在喝,我也就不要顯得太特殊。嘗一次味道居然還過得去。甜的。


  我一邊在這樣的場合進進出出,一邊更加清楚地知道,這就是為什麼Lim,在我的記憶裡,日夜逝去,他的痕跡反而深刻。

  回來中國半年,已經變了很多。以前喝酒是品酒,現在喝酒是喝醉。

  遇到Lim之後,自己以前所標榜得意的準則和開心技巧,在他簡單透明的心面前,全部變成垃圾。我進入他的世界,另外一個自己奇跡般地在身體裡成活。這個新的個體,相信愛情相信承諾相信並且追求維護世界上所有好的美的東西。他背棄離開,這剛剛成型,新生的信仰又開始在這個精彩的北京,左右飄搖。

  如果說Lim重新教會我什麼是信仰,什麼是愛情,重新給了我純潔的血液。那麼現在每天看到的,每天遇到的,從最初的驚訝差異到如今的習以為常,見慣不慣。覺得一點點地在掉下去,至於掉到哪裡去,我亦不知道。

  我又回去做了那個懂得娛樂世界精髓的女生。每次出來之前,精心打扮,一定要全部人看見我。要漂亮要開心。出來是找開心的。不開心的事情,一句話也不會提。喝喝酒,跳跳舞,評論一下遇到的奇異人士,找個稍微順眼的人,說些大眾娛樂的話題,一直在笑,笑到沒有力氣,就躺在沙發上暈倒吧。

  女生醉酒之後千姿萬態,有人是抱住電話仿佛性命一樣狂打,有人哭泣發牢騷講述某個不愛她的男人,有人跑去桌子上跳舞,有人倒頭睡覺。

  「你平時還算斯文,喝多了之後,就看見你滿場子飛,和這個過去說兩句,和那個過去笑笑,看上去這裡最開心的就是你。到最後累得跑不動了,你就躺在沙發上,睡著了。等我們快走的時候,你又醒來。醒來之後就不說話了,拿了東西就走。很奇怪的你。」肯尼對我說。

  肯尼偶爾評價我酒醉之後,用很恐怖的形容詞。「Pissed, moody,happy」,爛醉的,情緒化的,開心的。然後他和我描繪。

  我聽到哈哈大笑,然後問他:「真的嗎?」

  還好,至少我從來沒有喝醉後亂吐心事,拉住誰的手哭一晚上。

  有一些晚上我喝得極醉,明明約了他一起出去,卻整夜地和陌生男子一起,娛樂調笑,玩得瘋極了。他並不和我說話,只是發短信給我:「蘇珊,你很特別,但是,沒有人知道你要什麼。」

  對啊,我到底要什麼。次日醒來我回短信給他:「因為,我什麼都不想要。」

  這是真的,就是我,什麼也不要。

  自然開始看到一些他的優點。除去貪玩之外,他是體諒的,能夠明白的,大方的。無論我做出多麼過分的事情,他從來沒有和我計較過。一個禮拜之後看到我,從來都是一笑釋前嫌。我們不是男女朋友,卻有一種旁人不知覺的親密。有些女生當我的面說他不好,我笑了,我對他,因為從沒有期望和苛求,所有總能找到別人看不到的優點。

  愛有時候會變成的貪婪而挑剔,不愛原來也有不愛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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