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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SM,還真沒有,我做女王,哪天試試。」她半開玩笑地說。

  熙茜的一句名言是,「都說我花心,其實我最專情。只是我專的那個,大家都不知道。」

  「難道不是嗎?以前我和小洲,整整八年。15歲到23歲。

  說起來還是青梅竹馬的,我 3歲時候認識他。那時候,我父親到他父親的城市去出差,大人招待大人,小孩子招待小孩子。他招待我。不過那個時候小了,不懂事的。」

  「後來,我到了紐約念中學,發現他和我同一個學校,自然就親近起來。接近的方式是打網球。打啊打啊,他說『我喜歡你啊』。」

  第一次親吻是玩遊戲,我們玩牌,誰輸了就用嘴唇夾一個吃的喂給對方————也不知道誰想出來的————結果我輸了很多次。夾了很多次吃的,嘴巴都好痛,腫起來了,我說:『不玩了,不玩了。』他說:『誰和你玩,我早就沒有玩了。』」

  「兩家也互相認識。假期他來我們家過。當著我家人的面,並不忌諱,直接地叫我老婆。走路怕我被太陽曬到,拿著手帕幫我擋太陽,我家人在旁邊都覺得可愛一直在笑。那時候,我們才十五六歲。」

  「以前,其實,差一點,我就和小洲結婚。有一天,我們在紐約的時候,那時候我們拍拖了五六年,我們又已經過了21歲。你知道了,過了21歲我們就可以註冊結婚的,於是我們兩個突然決定去結婚。然後我們手牽手,就沖著市政府走去了。」

  「去市政府的那條街道,路過很多餐廳和酒吧,時近黃昏,走滿了出來吃飯或者晚上消遣的人群。不知道為什麼,那條路突然好長,我們就那樣牽著手,一直往下走。」

  「他那個時候比現在還小,十六歲中學生的樣子,穿一條 Prada的破褲子。小時候,我們真的很般配。可是長大後,好像只有我一個人長大了。我穿高跟鞋,說不定高一點點還,我看上去不像他的女朋友,我穿一條黑色的超短裙,一雙跟高得離譜的靴子。我從17歲看上去就好像23歲了。」

  「你知道啦,美國人就是那個樣子的。結果路上遇到小混混那樣的閒人,看見我們,都對著我們大喊:『嗨,你到底要和這個小男孩子去幹嘛?』」

  「於是我們就沒結成。」她總結了這次閃婚。

  「但是即使這樣,我也只是在感情上忠誠他。別的方面,我也有和別人來往。很奇怪,我從來沒有在感情身體上同時忠誠過一個人,接下來我要在這方面努力。我要認真地戀愛一次,否則多遺憾。」她說。

  「說說你們之間浪漫的事情。」

  「多了。有一次,我們在中國,他家裡也是有點背景的。

  我們去一個地方游泳,整個湖只有我們兩個,旁邊有保安。游著游著天黑了,突然很多蠟燭從水的遠方冒了出來,放在一些塑膠小船上的蠟燭。這些小船都被做成心型,然後蠟燭圍攏,又圍成一個心形。漂在水面上,當時真的好浪漫。後來我才知道他佈置了整整一天。」

  「還有一次,在LA念書的時候,他突然打給我,說:『快看天上。』然後我就看見一個飛機飛過來,然後空中就出現一行字,I love you, xixi。」

  「他是一個很浪漫的人。超級浪漫。有時候,帶點小孩子的偏執,那種不顧一切的愛。」

  「熙茜,你覺得,一個人,可以愛另外一個人,一輩子不變嗎? 」我想起什麼一樣,突然問她,「比如你和小洲,身體出軌不管了,精神上,你覺得,可以有一輩子愛一個人嗎?」

  「最難的就是這個,我覺得是階段性的。可能這一陣子對這個人感興趣,下一陣子,也許會看到新的人。一輩子都對一個人感興趣,所有感情都在他身上,不太可能吧。」她實事求是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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