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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艾曼達是我的模特朋友露絲昨天晚上帶來的,在今天早上看到的五個未接電話六個未查短信中,她的短信簡短而蘊含信息:「下午一起吃東西好嗎?我想和你談談關於肯尼。我已經和他約會三個月了,但是我知道他最近在見你。」

  肯尼是我回來中國,第一個約我出去的男人。

  某一天出去吃飯,忘記了是誰介紹認識,總之他飛快給了我卡片。仔細看他一眼,瘦瘦的香港男子,髮型打扮都算入時,講普通話講得很辛苦,於是我們講英文。

  他是做餐飲行業的,一家亞洲小有名氣的餐飲娛樂集團的高管,自然懂得哪裡吃東西喝東西討女生歡心。第二日打給我:「你剛回來北京,我帶你出去看看好不好?」

  非常地難拒絕,於是和他見面。

  他帶我走馬觀花,一晚上兩個人去了六七家夜店,每一家並不多呆,只是進去喝一杯就走,到第七家轉到糖果。北京的夜生活之豐富讓我再次瞠目結舌。在糖果完全迷路,未來世界的閃燈夾雜著鋪天蓋地的音樂,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安靜一點的地方,打算喝一杯就走,於是要了Long island。

  我們喝了一口,然後轉過臉,四目相對,都知道對方的意思了————「That』s not island, that』s Coca Cola」,兩個人,站在吧台對視笑到肚痛。

  第二天他再次電話我,第三天照舊,我有點詫異這過高的見面頻率,但是恰好當時的我,過去的朋友不知道我回來,新的朋友不認識,我是真的空著。於是我們連續兩天一起晚飯,第三天吃完飯,他說:「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還沒有來得及答應,就認識了艾曼達————這城裡,難道過來過去就這麼幾個人嗎?

  她約我見面,兩個人去鬧哄哄的茶餐廳,對著水果沙拉,原本以為的一點點尷尬,到了此刻,才發現其實女生都全部比外表強悍。

  她身材很好,外形漂亮,實在找不出來,這個男人花心的理由。可是他還是見別人,說,「我沒有女朋友」。對兩個女生說一樣的話————「You are so beautiful」。

  她說:「對不對,他也有對你說。」

  我不知道說什麼,只好點頭。

  我覺得滑稽勝過忐忑,畢竟剛剛認識,再開心再傷心都不會到哪裡去。但艾曼達那邊,說話的口吻已經變了,已經交往了一些日子,而且是嚴肅認真的,抱定結婚態度的。

  旁邊鬧哄哄的,她間間斷斷,和我講她的事情。

  她來北京也有幾年,做模特。有過一個男朋友,之前一直照顧她。後來分開了。模特不能做一輩子,她有想法轉去別的工種,設計師或者別的,都沒有定,一直在看。但是確定的事情是,開始想安定下來,遇到好的男子,拍拖結婚。

  「他追我很久,最近一直問我,說,要不要結婚,一轉頭,又去約別的女生。這就是這個男人。」她搖頭,再搖頭。

  「分啦,有什麼可說的。也不英俊也不是很有錢,就是討我歡心,現在連這個也沒有,在一起做什麼……」他的缺點被一條條地指出來,我坐在對面覺得窘迫起來。

  我在他們的關係中,終究是個外人。我不該知道他的這麼多缺點。也不覺得,女生貶低和自己約會過的男生,是個好主意。

  「我不會再和他見面,我不知道,對不起。如果剛才我知道你對他這麼認真,我和他出去過也不會告訴你的。 」我真誠地解釋。

  她看似毫無留戀,絕然離開這段感情,但是骨子裡潸然失落,我是看得見的。在這個匆忙而焦躁的城市,靜下心來認真對待一段感情,已經是奢侈,這奢侈又給錯了人。

  每個女子,內心之間,清楚地會把和自己約會的男人,放在心裡的不同房間。有些人,就是出來一頓飯的緣分,有些人,或許可以娛樂節目,有些人,她是想共建生活結婚生子的。最重要的那個房間放錯了人,多麼心碎難堪!

  飯後她電話找節目,很快約定晚上出去娛樂狂歡,居然也約了個男生給我。工體區域是照舊的喧嘩熱鬧,中間她去別的房間玩,回來的時候明顯的精神渙散。我拉她出去吃東西醒酒,她醉極了,鼻孔末梢有白色的粉狀物體,然後一直用紙巾擦鼻涕,顯然她們除了喝酒之外,也玩別的花樣。

  「在北京,玩這個很流行啊?」我裝出見慣不慣的樣子,用食指按住一個鼻孔,問她。

  「也不是了,不開心了。有人帶了,我試試而已。」她再次拿起桌上的餐巾紙,用力地放在鼻子上,發上誇張的鼻涕聲。

  我沉默地喝完了我面前的皮蛋瘦肉粥,我能說什麼哪。一切都是因為她的男朋友約我出去,我這個時候沖出來做林則徐,又有什麼意義。

  而我回來中國,第一個真真假假的約會,就是這樣的Happy ending,讓我更是覺得中國的男人,這樣的生龍活虎,眼觀六路,耳通八方。

  回到家安妮打來電話,講述她的最新進展,等電話的夜晚,以及照舊的欲說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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