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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明芝不禁松了一口氣,剛剛筠曦還失望地說這個孩子「他是什麼美男子啊?你知道什麼是美男子嗎?」。就好像以前筠曦問自己「把孩子給我吧!」的時候一樣,筠曦殷切地盯著小傢伙,只是不像那時候那樣可怕。

  「什麼?」

  「沒什麼」

  肚子裡的孩子經過十個月平安地來到了世界上,真的很不錯。小傢伙有十個手指,十個腳趾;小傢伙咂你的奶,還有你為他奶,所有的一切,還有,活著的這一切,真的很不錯。可是筠曦不好意思這樣說,所以只是說了一句「沒什麼」,然後用手指碰了一下小傢伙的鼻子低聲說道:「哦,將來的國家足球隊選手!歡迎你成為我的侄子。」

  筠曦突然想起,小時候聽人家說小孩是白鶴叼過來的。正好那時,嬸嬸要生小弟弟,小筠曦為了等叼著小繈褓飛來的白鶴連覺都沒有睡,一直守在經歷著生產陣痛的嬸嬸的房門外面。結果孩子是在淩晨的時候生下來的。正好那時她打了個瞌睡,沒有看到白鶴。晚上熬了整整一夜,最後卻因為打了個盹沒能看到白鶴,那時她生氣地哭了好長時間。

  「在想什麼呢?」

  在朋友生孩子的醫院長椅上,筠曦呆呆地看著給自己遞來咖啡,關切地詢問自己的丈夫,說道:「人家說小孩是白鶴叼過來的。」

  聽到筠曦莫名其妙的話,仁旭覺得有些奇怪,好奇地看著她。筠曦靜靜地看了看他的臉,然後問道:「我是說本來已經走近我,卻又飛走了的白鶴。什麼時候會再來呢?」

  「……。」

  「有些白癡,是嗎?看到那個小傢伙,我就突然這樣想起來了。我吃了那麼多的藥,不知道什麼時候身體才會再好起來。要是時間太久了,白鶴找不到我該怎麼辦?」

  雖然又睡在了他的身邊,可是她還是總做噩夢,還是一直吃藥。她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能好,不,甚至不知道會不會好。對她所愛的迎接新生命的朋友,她覺得很抱歉,可是在她看到她孩子的瞬間,筠曦卻因為突然想到這一點感到非常可怕。仁旭抓住了筠曦的手,一下子把她拉了起來,向著醫院走廊盡頭的樓梯方向走去。樓梯很暗,一個人也沒有。

  「?」

  在筠曦還沒來得及問他「幹嗎」的時候,他的唇已經吻住了她的唇。筠曦安靜地看著仁旭的嘴唇在自己的嘴唇,額頭,鼻樑還有下巴上停留。就像她又重新睡在了他身邊一樣,他們慢慢地一點一點地開始重複了他們過去做過的事情。

  「幹嗎啊?幹嗎突然這樣?」

  看著害羞地漲紅了臉,故作生氣狀責問自己的筠曦,仁旭微笑著說:「這是給白鶴發出的信號。」

  「?」

  「那個傢伙的職業不是把孩子叼過來嗎?所以,她對要生孩子的信號非常敏感。我找能用的聲音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哦。我們這樣不斷地對她發出信號,她就會收到,就會找到我們。絕對不會迷路,就算時間再長,路再遠也不會迷路。」

  「……。」

  「所以,我們只管等待就行了,慢慢地等待。」

  仁旭淘氣地故意弄亂妻子的頭髮,像個孩子似地微笑著。看著如此陽光的仁旭,筠曦在心裡低聲:「仁旭,你知道嗎?我真的很喜歡你」。

  筠曦這樣想著,伸出胳膊摟住了仁旭的脖子。完全忘記了剛才他把自己拉到樓梯這邊接吻的時候,自己覺得很荒唐的一幕,她把自己的嘴唇貼到了仁旭的嘴唇上。

  我喜歡你,我曾經以為自己可以離開你,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很喜歡你。因為喜歡你,我非常恨自己現在還不能把那些一吃就想睡的藥片全都倒到馬桶裡。因為喜歡你,所以我還想要在你身邊,想你繼續向白鶴發送信號……

  在灰暗的,無人的樓梯裡,兩個人努力地向白鶴發送著信號。希望能夠得到她的回應。白鶴,你一定要回來。孩子,你記住,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會敞開雙臂迎接你的到來。一定要記住!

  像星星一樣亮晶晶(22)

  第二十章 戰爭結束——我們勝利了!

  「好消息。嫌疑犯抓到了。」

  對於到警察局報案的人來說,沒有比這更令人振奮的消息了!上班前剛剛接到這個電話時,仁旭和筠曦的感覺如同當頭一棒。他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樣跑到警察局的,警察局裡,負責的員警遞給筠曦兩張證件,一個是學生證,還有一個是身份證。是嫌疑犯的。

  「您先確認一下。當時從醫院裡提取精液和體毛確認血型對破案很有幫助,嫌疑犯的檢查結果出來了,和我們的取證完全符合。」

  接過員警從桌子上推過來的身份證時,筠曦的手止不住地發抖。比硬幣稍微大一點的小照片裡面,兩個還沒有褪去稚氣的男孩正看著她。

  「嗯啊,嗯,好爽啊!」

  「放老實點兒!媽的!把胳膊給我放下!」

  當筠曦意識到照片上的兩個男孩,就是黑暗中對她拳打腳踢,呼吸中混著難聞的煙味,用髒手侵犯她的那兩個混蛋時,她真的呆住了。

  「真是!這兩個傢伙就住在附近的00洞!一直要找的人竟然就在眼皮底下,真是氣死我了!」

  一直以為應該在東大門那裡找姓金的傢伙,可是不是這樣的。這個姓金的傢伙不住在東大門,就住在旁邊的社區裡。仁旭發放的傳單正巧被開始和他們在一起,後來被他們趕走的朋友接到了。在和社區代表發生衝突事件之後,仁旭還是一有時間就繼續在那裡發放傳單。

  ——一定要報案。還有,一定要小心。

  年輕人接到傳單後,讀了一遍又一遍。這確實是自己的朋友們喝醉後強姦的那個女人。當時,他沒有勇氣阻止他們的暴行,只好在女人被暴打和強姦之後,偷偷把她送到了醫院門口。這確實是有關那個女人事件的傳單,絕對沒有錯。天啊!事情怎麼發展到這個地步了?

  「喂!喂!你們瘋了嗎?幹什麼啊?我看算了吧!」

  記得那天晚上,他起初試著這樣勸阻了幾次,可是他的朋友們-——實際上只是認識了一些日子,很難稱得上「朋友」二字的兩個傢伙並沒有聽他的勸阻,所以他最後沒能阻止他們的暴行,只好一個人逃跑了。逃跑之後,他怎麼都覺得良心不安,於是又重新返回那個地方,當時暴行已經結束,兩個朋友也已經逃之夭夭了。於是,他抱起衣服被撕爛,昏倒在地的女人,把她送到了醫院,在送她到醫院的時候,他哭了。因為對女人感到愧疚而哭,因為目擊了發生在自己眼前的暴行,卻一點也不像個男人那樣站出來阻止的自己的軟弱而哭。可是後來他還是選擇了沉默。接到傳單後,他不斷地問自己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應該怎麼做?

  考慮了一個小時左右,他找到了一個女孩。

  因為那件事情發生後一周左右,他聽說兩個惹事的傢伙中的一個人把當時搶走的戒指給了自己的女朋友。傳單已經發到了自己的手上,這樣看來,拿著那個贓物是非常危險的。所以他對接受戒指的女孩兒嚴肅地忠告,讓她趕緊把戒指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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