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深圳,別說愛情無所謂 | 上頁 下頁 |
一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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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剛一出口,朱銓貴就後悔不迭,他知道自己用詞不當,讓對方律師又揪住了小辮子。這樣的機會蔣漢怎會放過?於是冷笑著反擊:「請問朱銓貴先生,何謂『買』?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不允許買賣人口!我看你之所以肆無忌憚地虐待衛真,大概就是把她當做了你『買』來的一頭牲口,可以任意虐待,任意打罵吧?!」 朱銓貴臉色通紅,無力辯駁。 蔣漢接著說:「就算你花了200萬『買』下了衛真,也沒有理由向她索回你付出的200萬。因為她為你付出了一個少女最寶貴的童貞,而且成為了你的妻子,她和你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不是你慘無人道地折磨她、虐待她,她是一心一意要跟你過一輩子的。現在她是在受到你非人的虐待和折磨下才提出離婚的,她不但沒有理由償還你為她付出的200萬,而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她還有權利分割你的財產。據可靠的資料統計,你的公司、別墅、轎車以及銀行存款折合起來在兩個億以上,衛真作為你的妻子,起碼有權獲得你名下三分之一的財產。我希望法庭支持我的主張。」 朱銓貴一聽,頓時傻了眼,但他的辯護律師立即辯護道:「原告和被告結婚不到六個月就提出離婚,按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夫妻共同生活不足一年,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無權分割對方的財產。原告明知我的當事人是個企業家,名下財產逾億,有意跟他結婚然後又提出離婚,有詐騙之嫌!」 蔣漢辯駁道:「被告律師不要忽略了一個主要原因,原告之所以要提出離婚,是因為她承受不了被告非人的虐待,難道非要等到她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奄奄一息了,或者臨死了才提出離婚嗎?」 衛真見雙方律師就財產問題進行辯駁,不由得激動地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只要求恢復我的人身自由!我不稀罕被告的財產,他的錢我可以一個子兒也不要!」 蔣漢當即打斷了衛真的話,對主審法官說:「我的當事人有些激動,我請求書記官不要將她剛才說的這番非常衝動的話記錄在案。她說這番話的真實目的,只不過是要證實她不是一個貪圖錢財的人。事實上我的當事人是個受盡傷害,沒有多大生存能力的年輕姑娘。她原本是深圳大學二年級的學生,為了拯救她貪污受賄的父母,毅然犧牲了自己的前程和幸福,放棄學業嫁給了被告朱銓貴。在這場離奇的婚姻中,她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和虐待。離婚後她將一個人孤孤單單地生活,一個親人也沒有。我堅信法律一向是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的,到底我的當事人該不該獲得被告名下一定數目的財產,我相信法官自有公道!」 幾位法官交換目光,然後宣佈休庭十五分鐘。 十五分鐘後,主審法官宣佈了判決書:原告衛真和被告朱銓貴從即日起解除夫妻關係;原告獲得被告名下五分之一的財產,折合人民幣4200萬元,限被告在一周內支付,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蔣漢和高陽感到非常滿意。衛真則如置身夢中,她沒想到她不但可以從此擺脫朱銓貴的魔掌,而且還在一瞬間成了一位富姐兒。 衛真當庭喜極而泣。 朱銓貴則氣得臉色發紫,他不服,當庭表示要上訴。出了法院時,他的律師勸告他:「朱老闆,我看你就不要上訴了吧,這場官司無論打到哪裡你都要輸。說不定再鬧下去,你付出的代價還要大。」 朱銓貴喪氣地捶著自己的腦袋:「早知會是這種結果,我就成全了那小婊子,不打這個狗屁官司了,現在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律師安慰他說:「唉,自認倒楣吧。」 離婚後,衛真高高興興地從朱銓貴的別墅裡搬了出去。臨走時,朱銓貴想想不服氣,一把抱住衛真想最後一次佔有她,衛真奮力反抗,邊反抗邊說:「我現在不是你的老婆了,你再敢碰我我就告你強姦,讓你去蹲大獄!」 朱銓貴蔫了下來,他已經慘敗過一次,再也不敢和法律對抗了。他惡狠狠地對衛真罵道:「你這小婊子,弄走了老子4200萬,老子不甘心啊!有了這4200萬,老子什麼買不到啊?!」 衛真冷笑:「你這是自作自受,活該!」 衛真面帶勝利的微笑走出了朱銓貴的別墅,永遠走出了這個讓她受盡屈辱和虐待的囚籠,回到了原來自己的家。 接著,在高陽的努力斡旋下,衛真又重新回到了學校,繼續她的未完成的學業。 衛真清楚,高陽當初承諾要她,是為了給她信心,鼓勵她跳出苦海。如今她擺脫了朱銓貴的魔掌,沒有理由強迫他兌現他的承諾。所以,衛真離婚後主動疏遠了高陽,她認為她已是殘花敗柳,已經配不上高陽了。 而高陽也不好對衛真提出什麼,因為衛真因禍得福,忽然之間成了千萬富姐,他不想讓別人誤解,說他願意和衛真重修舊好,是因為看上了她的錢財。兩人各懷心事,因此誰也沒有將那層隔在他們之間的紙捅破。 其實那層紙是一捅即破的。如果捅破了,他們之間就什麼隔閡也沒有了。然而,兩個彼此相愛極深、又共同經歷過風雨的人,最終卻未能走到一起。 這世間的感情往往如此,給人留下太多的痛心和遺憾。 3 一年後,深秋的某一日,周玟在湖北荊州老家落網。此時,她從徐若冰身上掠走的近200萬元鉅款已被她揮霍了大半。 當員警給她戴上手銬時,她一聲未吭。她清楚她終究躲不過警方布下的天羅地網,這一天的到來只是遲早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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