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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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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和我講條件,那我就不去了,我待會晚上悄悄和楊小放講,就說他的爸爸啊,老是欺負他媽媽,等他出生了,要他幫著媽媽撓他爸爸的癢癢。」我揚起嘴角,倔強地說。 戀愛中的女人是不是都這麼的白癡且不分年齡的幼稚起來呢,我發現我在之放的面前,會嬌嗔的像一個孩子,我感覺我自己年輕好多,雖然是要做媽媽了,但被之放寵的,就還像是個十七八歲的女孩子,我迷戀他這種肆無忌憚的寵溺。 他讓我覺得自己,並沒有老,還來得及談一場轟轟烈烈的盛世戀。 第一百七十一章 漸漸融入了這個兩個男人的家庭裡,不過是兩天的時間,我覺得我把這裡儼然是當成了自己的家了,他們不管誰先回家,都會和我說說話,然後就洗手系上圍裙去廚房做飯,做的菜口味,都是嚴格的按照孕婦來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樣子實在是像個老學究,過於嚴謹,他捧著一本孕婦食譜大全,高高的個子,系著花圍裙,像個孩子一樣邊炒菜邊解說著哪盤菜對胎兒哪裡發育比較好。 他說,要生一個極聰明的寶寶,要有音樂細胞。 他夾著炒好的菜喂到我嘴裡,問我味道怎麼樣,我總是會告訴他超贊的。 我故意刁難他,問他:「那麼,什麼菜可以培養寶寶的音樂細胞呢?」 他握著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裡找著,一會又在廚房忙活開來,他說如果不是我在,這套嶄新的廚具,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派上用場呢。 我算是沒猜到,他炒出來的菜,竟然還真是有理由來說服我,這是為增強寶寶的音樂細胞的。 他端上了兩個菜,一盤紅,一盤綠,還真挺好看的。 「怎麼樣,好不好看?」他驕傲地解著圍裙炫耀說。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這做的是什麼菜啊?」我反問,很認真的樣子反問他。 他坐下,手托著下巴,說:「你不會真不認識了吧,太打擊我的廚藝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嗎?」說著他指著紅色絲狀的那盤菜,說道:「這盤菜呢,我給它取名叫——二胡,因為我用了兩根胡蘿蔔做的。」 我吐血,竟然說兩根胡蘿蔔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這個綠色的呢?」我白癡狀反問。 「那這個綠色的呢?」我白癡狀反問。 「看在你這麼笨蛋的份上,我給要給你個榧子吃!這個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給它取名叫——雙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雙琴,不就是給楊小放補充音樂細胞了嗎?」他專注的盯著我看,非常的認真表情。 這就是總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楊之放,我強烈懷疑,以後有天楊小放長大了,楊之放都不會長大,也許創作音樂的人,總是有用不完不會枯竭的想像力,他總能從小事上想到讓我開心的事。 沒事的時候,若我不和他說話,他就會耐不住寂寞的,找話題說,他只有在創作的時候才會靜下來,否則,他喜歡和我說話,就是為了逗我樂。 我安靜地靠在沙發上,看子晚將調著五顏六色的雞尾酒,我討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對子晚說,千萬別給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瘋,那是什麼事都做的出來的。 其實,我的酒品,還算不錯的,比賢芝好多了,賢芝一喝酒,就有將衣服一件件脫離身體,然後肆意奔跑的念頭,她說那樣特別的輕鬆舒暢,特別的真實。 又想到了賢芝了,不知道,她現在過得好不好,她已經好久沒有和我聯繫了。 我用腳踢踢之放,我說:「以後的一個月,每當楊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債父償嗎?」他抱著我的腳,放在懷裡,很溫暖地朝我笑。 那麼的迷戀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雖然有時我會想,世界上真的會有這般完美的男子嗎,而他恰恰還屬於我和我的孩子,總是會怕,到最後不過是夢一場。 但在另一個場景裡,看到他溫柔地朝我笑,他離我,那麼近,那麼得近,近得我閉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睜開眼睛,他就在我身邊,我喚出他的名字,他會很快就來到我身邊。 這樣的住了幾天後,我提出要回家一趟,還有二十幾天就是預產期了,也許還會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媽媽在身邊,坐月子什麼的,總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顧些。 之放堅持要陪著我一個月,我問他音樂怎麼辦,公司新出的專輯MV還沒有製作出來,他的那張原生態大碟,還等著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嗎?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搖頭,還說這世界上沒有什麼能比當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後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動手機電話薄裡的號碼,然後一個個地打電話,給公司老總,給歌手的經紀人,給他音樂室的樂手,還有製片人,足足打了將近十個號碼。 所說的內容都是一樣的話。 他說他要休產假四十天,他說他要當爸爸了,世界上沒什麼比當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愛的音樂,也必須要排隊等著他的楊小放出生再說了。 MV製作的事,他可以附帶著幫製片人出出創意的策劃,他不會去全盤負責的,他說那樣事無巨細他若都親自策劃,那他除非是有三頭六臂。 他說,就算是有六臂,也要兩個臂抱季素,兩個臂抱楊小放,剩下的一個臂工作,一個臂來處理瑣事。 他說,沒有什麼,比老婆孩子熱炕頭更重要,他說你別笑我俗,其實我就想過一個小老百姓的生活,錢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盡還複來,不會刻意追逐。 這樣的一個完美時而儒雅時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說沒有什麼比老婆孩子熱炕頭更重要,不知道為什麼,就這一句話,要了我的淚。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總會一刹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結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認識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過,半年的相識,難道就可以去託付嗎? 轉念又一想,這算是閃婚嗎?那我和溫安年是談了那麼多年,才結婚的,可後來呢?後來是怎樣的呢,我苦笑著問我自己,也許,我不應該用時間去衡量之放對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經不起一場過錯的婚姻了,同時,也經不起一場錯過了,我害怕會錯過,對的那個人。 雖然,並不能說,和溫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個錯誤,如果是錯的話,那麼定是雙方都有錯。季素,原並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過錯的,不過溫安年是先邁出了這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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