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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經常有爵士布魯斯組合在酒吧演出,演繹諾拉瓊絲、克萊普頓等大家相對熟悉的歌曲。遇到懂行的客人,也會演唱類似比利·哈樂黛、艾拉·菲茨傑拉德、奈·金·科爾的老歌。有一位久居國外的老客,能夠唱出原汁原味的《Quizas, Quizas, Quizas》,只要他來酒吧,就會有掌聲邀請上臺。快打烊時,客人不多,我經常上臺彈吉他唱幾首歌。有時候客人來了興致,會上來跟我一起唱。

  一次我在臺上唱披頭士的《Yellow Submarine》。下面一桌客人跟著一起唱,竟然一字都不差?唱完問還有嗎?我想想又唱《In my

  life》。唱完還要聽,乾脆抱吉他坐到他們旁邊,一夥人把披頭士的歌全部彈了一遍。原來是幾位臺灣朋友,年輕時候附近有美軍駐紮,經常去俱樂部,裡面天天放披頭士,所以都會唱。其中一個吉他彈的相當不錯,很多間奏都能完美彈出。

  還有一次我瞅著人不多,唱了首老掉牙的《外婆的澎湖灣》。吸引了又一撥人,為首一位搬個椅子坐在跟前,要聽《童年》。唱完又要聽《鄉間小路》。後來乾脆坐上來,抱過吉他唱起了《小燕子》。

  一天酒吧打烊。

  罐頭他們都走了。睫毛要聽我唱歌,現在,就在打烊後的酒吧,只唱給她一個人。我抱過吉他,唱披頭士的《Yesterday》。她鼓掌,示意還要。又唱貓王的《Love me Tender》。她聽得陶醉,唱罷深深親我,又點《Try to Remember》,還有保羅西蒙的《Sound of Silence》,之後是《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這首氣勢磅礴的作品難度實在太大,我硬撐著勉強唱完,高潮地方調子跑得一塌糊塗,唱罷兩人笑得前仰後合。我要睫毛唱。她先唱戴佩妮的《你要的愛》。我彈琴伴奏。我們都喜歡戴佩妮,喜歡創作型歌手。又唱王菲的《旋馬》,劉若英的《成全》。睫毛唱累了,又點我唱《Vincent》,托著腮幫子認真聽完。最後讓我自選兩首。先唱許巍的《溫暖》,後唱《那些花兒》。

  放下吉他,抱著睫毛靠在窗邊,俯視燈火輝煌的城市,想起以前跟皮子在午夜街頭四處流浪,那一段不人不鬼的混亂日子,對比現在的寧靜安詳,莫名感動與感激,好久好久。

  睫毛突然說餓。拉著我跑到附近一家通宵營業的連鎖飯館,大吃一通。

  吃完眨巴下眼睛,說乾脆晚上住酒吧。我把兩條長沙發對在一起,拼成個大床。睫毛站上去跳了幾下,伸出兩個手指交叉,表示夠結實夠寬大夠舒服。剛躺下,睫毛又嚷著要喝咖啡。

  只好爬起來,穿著內褲光著腳跑到吧台,瞅著幾大罐咖啡豆,問喝什麼?回答要愛爾蘭咖啡。正打算煮,睫毛又把我叫回去,詭異地瞅了我一會兒,說要我脫光衣服去煮咖啡。問原因?睫毛說沒有原因,就想看著你光著身子煮咖啡。想了想,只好脫得光光地鑽進吧台。睫毛不停偷笑。

  我邊磨咖啡豆,邊瞅著睫毛。她只穿內衣內褲,跪在沙發上,撐著胳膊,翹著小屁股,雙腳在背後一晃一晃的,不停眨巴眼睛,溫柔地瞅著我煮咖啡。咖啡煮好,香氣撲鼻。混合著酒吧懷舊的裝飾格調,恍然如同坐在愛爾蘭小城街頭一家小咖啡館裡。小心用託盤端過去。睫毛沒接咖啡,卻一把抱住我,深深親吻我,把我拉倒在沙發上,翻身壓在我身上,從上親到下,瘋狂地要我。

  咖啡全灑在沙發背上。濃濃的,香香的,和著體液味道,莫名詭異。

  「這是第一次有人給我煮咖啡。」

  「也是第一次給人煮咖啡。」

  「以後屬於第一次的東西,都留給對方好嗎?」

  「好的。」

  一口氣睡到第二天上午。

  突然被鑰匙開門的聲音驚醒。

  抬頭。是來酒吧打掃衛生的阿姨,已經推門進來。

  「慢著!有人!」

  我光著身子,無比淒殘地大吼一聲。

  ▽

  酒吧是一個最有故事的地方。

  有故事的人才來酒吧。

  人們在酒吧留下故事。這些故事如同一瓶陳年威士卡般發酵,默默醞釀出或者溫暖或者曖昧或者悲淒的人生滋味。自己不再是這些故事的主演,徹底變成觀眾,與睫毛一起坐在人生的大看臺上,心態平和,表情溫暖,通情達理,抱臂旁觀。

  身邊的趣事繼續不斷發生。

  一個女孩連續好幾天來酒吧。

  什麼事也不做,什麼人也不理。要杯威士卡,加厚厚一堆冰塊,陷進牆角壁爐邊的沙發裡,一根接一根地抽煙。一幅與她毫無關礙的表情,若無其事飄在臉上。喜歡反穿一件男式大外套,一長排扣子全部扣在背後,一雙男式高腰皮靴。打扮怪異。每次都要求播放碟片《基督最後的誘惑》,一看就是一晚上,眼都不眨。

  這倒勾起了睫毛的興趣。

  「我媽媽也信基督的。」

  睫毛靠我肩膀上歎氣。後來跟女孩了聊起來。

  女孩好象皈依了基督教。張口閉口都是基督,表情深刻,若有其事。很喜歡嘮叨,沖睫毛說個沒完。即使睫毛不聽,她也獨個自言自語,不停抽煙,仿佛在跟空氣說話,倒蠻可愛。威士卡一杯又一杯,酒量不大,一會兒就醉熏熏,始終雙腿半跪在沙發上,身子晃晃乎乎從來不倒。嘴巴繼續嘮叨。睫毛有些聽煩了,走開。女孩跑過去把她拉回來,摁在沙發上繼續嘮叨。哭笑不得。

  「生活沒意思,充滿麻木,就等著上帝來救贖我們。」女孩說。

  只好不停勸她好好生活,陽光一些,開心一些。

  「開心不起來,痛苦是最根本的,痛才能快樂著。沒有痛苦不叫人生。痛苦是最基本的美德。痛苦使人清醒。我得經常讓自己保持痛苦,否則就會麻木,一刻也不能讓痛苦停止,否則就會麻木得昏迷過去。」

  說完卷起袖子,給睫毛看胳膊。上面全是煙頭燙的疤,一個接一個,如同雪地上走過的熊掌印兒。有點恐怖。也有點心疼。女孩喝了一大口威士卡,拿過煙頭,對著胳膊認真瞄準,作勢要燙下去。睫毛使勁拉住她。

  一直聽她嘮叨到酒吧打烊。

  「小妞兒,我喜歡上你了。明天再來看你,我會想你的,象你這樣可愛的小人兒,應該有人疼才好。」

  女孩臨走認真摸了把睫毛的臉蛋,心疼地說。

  ▽

  我們養了一匹馬。

  確切說,是收養了一匹馬。

  一個朋友移民國外,一大幫女朋友全部遣散,東西全部送人。唯有一匹馬送不出去。一次來酒吧,想了想,乾脆送給了我們。放在城郊一家養馬俱樂部。很棒的一匹馬。我們沒有任何經驗,除了人,沒有跟其他動物相處過,不知道如何照顧,只有從《馬語者》裡學到的零星經驗。只好全權委託給俱樂部,定期付費。抽空就去看它。似乎一直積累不起來深厚感情。看來緣分不到。睫毛喜歡騎,馬似乎很聽她的話,卻不怎麼喜歡我,老沖我打噴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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