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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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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再後來,創意部、製作部、客戶部的相關主管也得到了通知,要就這件"20塊錢引發的爭端"進行裁決。 淩瓏已經氣哭了。一見到舒展,就聲淚俱下地哭訴了眾人對她的欺壓。而別人也都識相地閉上了嘴。舒展掃了在場的眾人一眼,眼睛看著淩瓏,話卻朝著別人說道:"先別哭了,把眼淚擦擦,不嫌難看嗎?人家欺負你,你欺負回來就是了,哭有什麼用!" 得,態度已經亮明瞭。諸位準備接招吧! 其實,就為了20塊錢,舒展真不想跟別人鬧不愉快。可是,她實在很不喜歡眼下這種局面。一群人圍著一個人,像鬥獸。 製作部的主管肖珞先開口了:"就為了20塊錢,鬧成這樣,真有本事。" 客戶部的經理權越則說:"有這工夫,都能賺好幾個20塊了。" 舒展說:"看出來了,經濟不景氣,人就閑得慌。你們一群人來欺負我們一個人,手筆不小哪!" 權越不承認:"別,我也是剛到。我還覺得咱們為這20塊錢聚到這兒丟人呢!" 肖珞很不耐煩:"哪有這閒工夫在這兒耗?錢是不多,可責任人不是在那兒嗎?沒及時取消是吧?就該從你們那兒走。杜非,回去幹活。走了!" 權越聳聳肩,看向舒展,似乎在等她說話。舒展說:"權越,一會兒孫總要來嗎?你急著去準備,是吧?" 別人聽不懂,可他聽懂了。孫總是天一的客戶,權越跟他很熟。於是,兩個人經常合夥做"買賣"。就是由權越幫著孫總壓價,然後孫總再返給權越一部分。這事就不巧被舒展知道了。怎麼知道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經知道了,並且還有證據。權越還不想離開公司,現在這經濟局勢,好工作不好找。而且,就算要走,也只能是他"離開",而不是"被離開"。那麼,他能不忌諱舒展嗎?他知道,舒展不在乎這20塊錢,而是不喜歡自己的人被欺負,不喜歡落於下風。 他笑嘻嘻地說:"是快到了。不過,那也得把這事結了。這樣吧,這費用從我們部門走。小鄒,你說你既然已經通知到淩瓏了,為什麼不再多道工序,直接打電話取消?鬧成這樣你好意思嗎?看人淩瓏都哭成什麼樣了?好了,淩瓏你也別哭了,跟你們頭兒回去吧,讓小鄒待會兒給你賠個不是。小鄒你還愣著幹嗎?去高主管那邊簽字,把這20塊錢的賬走了!" 這樣的結局雖然略顯意外,但並不突兀。創意部一向霸道,舒展又是創意部的紅人,誰也犯不著去得罪她。別惹女人,更別惹當紅的女人。 三位涉案人回去之後分別被他們的領導狠狠地訓了一頓。可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 在月底的評估中,林妮和淩瓏上了PK台,誰都有可能被淘汰。兩個平時表現都中不溜的人,一時衝動辦了件傻事,還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哪能不付出點代價呢? 會議一開始,舒展沒怎麼說話。別的主管看她的樣子,猜不透她想什麼。但以她平日的風格來看,應該是保淩瓏。可費解的是:儘管大多數的主管選擇了保淩瓏,與舒展最鐵的二組組長遲到卻選擇了林妮。 汪中仕說:"舒展,你怎麼不說話?說說,你怎麼想的?" "我想放棄淩瓏。" "哦?是嗎?"老闆似乎並不驚訝。可別人卻有些不解。放棄自己的團隊成員?為什麼? "我放棄她的理由有四個。第一,她沒有危機意識。在這樣一種情勢下,她不但不好好表現,彌補工作上的不足,反而還毫無負擔地跟同事為一點兒小事吵架,不考慮影響和後果。我不允許我的團隊中存在這樣的人。第二,她不懂得自省。出現問題時不是先反省自己的責任,而是把責任全推給同事,卻沒有勇氣為自己的錯誤埋單。第三,她沒有靈活處理問題的應變能力。退一步說,就算這件事情是她的責任,可問題不大,她完全可以事先採取措施,比如跟客戶部和製作部的同事達成共識,那麼,林妮就算刁難她,也拿她沒辦法。可是,她卻採用了最不明智的做法,搞得自己很被動。事情鬧大以後,她居然也沒有平息事件的意識,不但任其擴大,還非得等著我去給她主持正義。我當時保她,不代表我就認可她的行為。第四,她把私人恩怨混淆到工作中,並因此而影響到了工作。這種幼稚的行為還會影響到她以後的工作,我想儘量減少或消滅這種可能。所以,她已經被我淘汰了。就算今天的會議上大家保住了她,我也無法再繼續信任她。" 因為淩瓏本人的主管已經放棄了她,那麼,從理論上說,她已經被淘汰了。其他的主管也順勢放棄了。反正對他們來說,選擇林妮和選擇淩瓏都一樣。無傷大雅的小人物,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 會後,舒展在飛鴿上對淩瓏說:"今天晚上陪我吃飯吧!" 吃飯的時候,淩瓏一直很不安。她欲言又止,想問,又似乎不敢開口。舒展自顧自地吃飯,像是沒看到她的緊張。 淩瓏心想:"應該沒事吧?她這不是讓我請她吃飯了嘛?" 舒展冷不丁地說了句:"你吃飽了嗎?" "啊?哦,我不太餓。您不用管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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