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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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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潔自己也有點後悔,辯解說:「是他不讓我告訴他媽的——」 「他不讓你告訴,你就不告訴了?在外面,他是你導師;在家裡,你就是他的統帥。沒有軌距,不能成方圓,一開始就要把規矩立好——」 安潔自知統帥不了他,不敢接嘴。 木亞華可能也覺得安潔做統帥的火候還沒到,換了個口氣說:「他肯定是因為知道他媽的心思,所以順著她媽的意思行事。他這個人完全是裡面的那個覺新,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遵從父母之命,結果搞得家破人亡,害苦了幾個女人——」 安潔聽到「家破人亡」幾個字,覺得太不吉利,趕快在心裡說「木亞無忌」「木言無忌」,然後虛心地請教:「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只好靜觀事態發展了。希望他說話算數,不會跟他的EX重婚。」木亞華擔心地說,「不過孤男寡女同居一室,又是有過夫妻關係的,我真的不知道他——扛不扛得住——一旦回到一張床上去了,他就是想不重婚恐怕都難了——哎,你搬出來之前也不跟我商量一下——」 安潔無話可說,她什麼事都跟三個臭皮匠商量的,剛巧這事沒商量,就走錯了一步棋。看來還是要多依靠群眾力量,不能搞個人英雄主義,自己資歷淺,經驗不足,很容易犯錯誤。 到了週末晚上,安潔真是坐立不安,分分秒秒都覺得Dr. Cang已經扛不住了,正在跟他EX重續舊好。她忍無可忍,就悄悄開著車到Dr. Cang住的那個社區去偵察。 她先在他前門外的小道上慢慢開過,邊開車邊觀察他的房子。但她從外面看不見屋裡的人在幹什麼,只看見她住過的那間房亮著燈,其他房間的窗子都是黑的。她又轉到他房子的後面,看見所有的窗子都是黑糊糊的。那就是說,整幢房子只有她住過的那間房亮著燈。 她知道他不在書房裡,如果在的話,他書房的燈一定是亮著的。她也知道他不在另一間臥室裡,因為他不會這麼早就睡覺,他只能是在她住過的那間MASTERROOM裡,跟他的EX在一起,因為按他的人品,他不可能讓他的EX住書房,肯定是讓他EX住大房,或者他媽住大房。 她認定大房住的是他EX,這比較符合他好客的精神,他媽也肯定會這樣安排,好讓兒子媳婦痛痛快快地在大床上翻騰。她知道他喜歡開著燈做愛,說是不能浪費了視覺享受,所以他現在肯定是在亮著燈的大房裡跟他EX重溫舊夢。還是那張床,還是那間房,前幾天睡的是一個女人,今天睡的是另一個女人。「鐵打的大床流水的伴,過兩天就換一換」,也許這就是男人的理想,這樣才能使他們保持新鮮感,才能激發他們的性趣。 她想他前一段時間天天對著一張疤臉,可能已經是忍無可忍,壓抑得快發瘋了,現在換上他EX那張光滑的臉,他心裡不知道有多高興:總算把那個梅超風擺脫了。 她完全相信木亞華的分析,即便Dr. Cang沒有準備跟他的EX重婚,也不會讓送到嘴邊的肥肉滑跑。他當她面說不重婚,只不過是安撫她一下,誰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是他EX提出離婚的,說明他是被拋棄的一方,一旦重婚,就是向世人宣告他老婆認輸了,他贏了,難道他不想趁機挽回一下自己的面子? 不光是這,從她這段時間跟他在一起的經歷來看,他應該是個性欲不弱的人。她在什麼地方讀到過,說二十多歲的男人,一般每週三到四次性生活,三十多歲的男人,一般每週兩到三次。但他們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好像從來都不止每週兩到三次。 他說過,只要她有「興趣」,他隨時奉陪。他也的確做得到這一點,只要她往他懷裡一鑽,不管她是不是那個意思,他都會「奉陪」。在這一點上,她完全是仗著女性的天然優勢才能「奉陪」他。雖然她心裡是一直都願意跟他做的,但是她的身體卻沒有那麼厲害。如果他們晚晚都做,她就不會次次達到高-潮了。 她發現自己每個星期最多能有兩個晚上會有高-潮,其他的時間雖然她感覺很舒服,也很激動,但到不了那個高峰。對她來說,即便他整個夜晚都那樣做,她也不會厭煩,她喜歡那種深度接觸的感覺,那種身心合一的感覺,好像只有在那種時候,他才完全徹底地屬於她。她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跟他「結合」在一起,但她擔心她沒高-潮他會內疚,也怕他太累,有時就適時地裝做到了高-潮了,好讓他結束戰鬥,早點休息。 但他知道她在裝,他開玩笑說:「KIDO,別這樣,這是學術作假,DISHONESTY,要受處分的——罰你多做一個作業——」 她很好奇,問他:「你怎麼知道這是DISHONESTY?」 「感覺不一樣——」 「感覺怎麼不一樣?」 他不肯說,支吾了半天才握住她的一隻手,說:「如果是真的,就像是你整個手握著我;如果是裝的,就只是兩個指頭捏著我——」 她只好如實告訴他,說她不是一周七天都能達到高-潮的,某天能達到還是不能達到,她做一會就能感覺到。就像睡覺一樣,在床上躺一會,就知道睡不睡得著。能達到的時候,她會覺得有股熱潮在小腹那裡湧動,隨著他的動作,那股熱潮會越來越猛,越來越逼近她那個地方,最後就達到了高-潮。如果做了一會她還沒感到那股熱潮,她就知道那天不會做「來」。 她叫他不用每次都等她達到高-潮,他自己覺得好了就行了,免得把他累壞了。她不好意思用中文說「高-潮」這個詞,就用了個英文單詞,CLIMAX,是她以前學過的一個詞,字典上說是「高-潮」的意思。 他聽到這個詞,笑得從她身體裡滑了出來。她問他笑什麼,他不肯說,問了好幾遍他才說CLIMAX是故事或者戲劇的高-潮,不是她那個高-潮。她很不好意思,少不得要鑽到他懷裡去咬他、擰他,但後來他們兩個人就用CLIMAX做暗語了。他說:「好,那你以後就告訴我那天會不會有CLIMAX,如果沒有的話,我就不用寫那個戲劇了,等你有的時候再寫。」 她慌忙說:「不用,不用,你不用管我——」 「沒有CLIMAX的戲劇有什麼好寫的?」 「你有就行了,我——反正——你寫什麼我都覺得好看——你想什麼時候寫就什麼時候寫吧——」 「你由著我的?那我天天想寫呢?」 「那你就天天寫——,」她好奇地問,「你這些年——是怎麼——熬過來的?」 他尷尬地說:「也說不上『熬』,一個人過,根本就沒有寫作熱情,懶得動筆。萬一有創作衝動了,下去鍛煉鍛煉,就把過剩的精力打發掉了——」 她想起她搬進來的時候,看到他家裡擺著跑步機什麼的,終於知道他身上的肌肉是怎麼來的了。但住在他家的時候,卻沒怎麼看他用那些健身器材。她問他:「現在怎麼沒見你鍛煉身體了?」 「怎麼沒鍛煉?」他一本正經地說,「不是天天在做床上運動嗎?」 她忍不住笑了一通,然後說:「那你好奇怪喲,以前是——NONE,可能SOMETIMES吃吃自助餐,現在一下就變成了——OFTEN,甚至算得上ALWAYS——」 他誇獎她這幾個英語詞用得好,她得意地說:「是我的中學老師教的,她說NONE就是一次也沒有,SOMETIMES就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OFTEN就是百分之五十;ALWAYS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了——」 她覺得一個人從NONE到ALWAYS還是很容易習慣的,但是從ALWAYS一下掉到NONE裡去,恐怕就不那麼容易習慣了。現在她搬出去了,他就變成NONE了,肯定是很不習慣的,那麼他EX就很可能成了他從ALWAYS到NONE的過渡。 她越想越恐怖,覺得他肯定扛不住了,她恨不得沖到他家去,吆喝一聲:「別慌,別慌,我來了!」,但她又覺得自己很無聊,黑燈瞎火的,開著個車在他屋外轉,想幹啥呢?捉姦?人家是夫妻——至少是曾經的夫妻——說不定是未來的夫妻,而她只是一個「曾經擁有」;他跟那個蓉兒做了幾年的夫妻,而她只是他的一個偶然。如果他看見她在他屋外偵察他,肯定要認為她變態,再也不會理她了。 突然她看見他家樓下的燈亮了,她怕他出來看見她的車,就倉惶地開著車逃竄了,路上差點跟一輛車撞上。回到家裡,她躺到床上,哭了一通,才昏昏地睡去。 第二天一早,崔靈就打電話來說今天下午搬家,叫她趕快收拾東西。 安潔問:「就我們兩個人,搬得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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