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絲婚 >
九十五


  「是的,你問我媽吧,我什麼也不知道。」吳健無力地說道。

  「老人家,你知道這孩子有父有母,你抱來的時候和送養人訂立過書面的收養協議嗎?你家收養孩子,去民政部門辦理過登記嗎?」

  「當初孩子的外公外婆嫌孩子生出來丟人,急著送給了我們,我們之間沒有寫書面的收養協議,只是口頭上的協議。孩子來我們家後,我們家人對孩子很好,決定要收養這孩子,好好待他,還沒有去民政部門辦理登記。」吳健媽不服氣地又說道:「當初是他們嫌丟人先不要這孩子的,才托人送給了我們。憑什麼現在翻臉不認帳,又來要這孩子?我們把孩子養這麼大,多辛苦呀,他們不但不曉得感恩還跑到家裡來鬧?憑什麼他們要我們就得給他們?我偏不還他們!我就不信這世上沒有講理的地方了。員警同志,你說是不是這個理,你看我們家被他們折騰成什麼樣子了?你們來得好,你們可要為我們做主呀!」

  「你們沒有去民政部門辦理登記,你們和孩子的收養關係也就沒有正式成立。何況,收養棄嬰必須是查找不到孩子的親生父母、孩子的父母已經雙亡或者孩子的父母無力撫養自願送給你們養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要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然後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你們與孩子的收養關係才正式成立。現在,你們一沒有辦理收養登記,二來這孩子的親生父母又找上門來了,于理於法他們都有權抱回孩子。」一員警說。

  「於理?他們倒有理了?誰讓他們丟棄自己的孩子,我們好心收養難道我們還錯了?於法?他們當初丟棄孩子難道就不違法?剛生下的孩子不要了,我看就應該判他們遺棄罪。」吳健激動地說,為了曉涵他也不能輕易放走小寶寶。

  「不是說你們錯了。相反,孩子的親生父母應該好好感謝你們,沒有你們就沒有他們孩子的今天。至於你說的遺棄罪,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孩子的外公外婆沒有將孩子扔到大街上、無人處,而是送給了你媽,孩子沒有因此變得生活無著,沒有受傷,沒有出現惡劣的情節,所以他們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卻沒有構成犯罪。他們雖然可以要回孩子,但不能用過激的手法來要回孩子。我們只能勸說他們與你們好好協商,可以給你們一定的補償金,來彌補你們的損失。」另一員警耐心解釋。

  「我們不需要錢,我們就要孩子。」吳健對員警說:「員警同志,能不能請你們做做他們的工作,我們可以給他們一筆錢,讓他們放棄孩子,我們與他們訂立正式收養的書面協議,然後我們馬上去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吳健媽馬上順著兒子的話說:「是呀,我們可以給他們一筆錢,只要他們的數目不是太過分,我們可以給他們。只要他們放棄孩子,答應以後不再來找孩子。」

  「這個,可能很難!」員警為難地說:「今天的場面你們也看到了,相信孩子的家人不會因為錢而放棄孩子。他們若是要錢,就應該是上門來和你們協商錢的事,而不是像今天這樣了。」

  第二十七章 亂成一團(6)

  「那我們怎麼辦?我們白養了這麼久的孩子?他們憑什麼想丟就丟,想要就要?」吳健想不通這個問題。

  「有些事情就是這樣,可是這也是沒有法子的事,孩子的親生父母堅持要回自己的孩子,從法律上來講會支持他們的。」員警不解地問,「你們當初要收養孩子,為什麼不到福利院去抱養那些查找不到父母的棄嬰呢?你們到那抱養後再去民政部門辦理了正式的登記手續後,也就沒有這樣的麻煩事了。即便以後孩子的父母找上門來,法律上也會支持你們的。你們不知道,遇到非婚生孩子、超生的孩子不能盲目抱養,這些不合乎法律規定。可現在,像你家這樣孩子親生父母均在的非婚生孩子,被他家人悄悄送給你家,你們之間沒有正式的收養協議,我們沒辦法幫你們勸說。我們只能勸說對方與你家好好商量,不採取過激的手段來要回這孩子。看今天的樣子,孩子他們是非要回不可。你們餵養了孩子這麼久,也算做好事,但沒辦法,法律只重證據不講人情。你們若是堅持不放棄這孩子,他們還會來鬧,將來鬧上法庭,你們也會輸,法官雖然同情你們,但還是會把孩子判給他的親生父母。」

  吳健爸、吳健、吳燕的目光刷地一下轉移到了吳健媽身上,吳健媽媽心裡真是後悔,當初怎麼就沒有想到要去福利院抱養呢?說來說去,還不是因為自己嫌棄福利院的都是小女孩,貪圖這個孩子是男孩,希望能抱養他之後為兒子帶來好運氣,讓兒媳婦程曉涵替吳家生個大胖孫子。現在好了,既無孫子可言,連這抱來的孫子——「引窩蛋」都要被人要回去了。吳健媽媽此時自是腸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還不如當初到福利院去抱養安全,也就沒有這些麻煩事了。

  員警見吳健家人不說話,說:「你們好好想想吧,怎麼樣勸勸孩子的媽媽(指程曉涵),讓她接受事實,把孩子還給親生父母。否則,過兩天那家人又來鬧,一來你們家裡不得清靜,二來打起官司來,你們還是會輸。你們好好考慮一下,今天就到這。」說完,員警起身告辭。

  員警的話重重地落在了吳家人的心上,聲不高、話不重,但道理卻是講得明白透徹。吳家人明白,無論他們多不願意,這個家是留不住小寶寶了。望著程曉涵關得緊緊的臥室門,一家人一時不知道說些什麼。

  吳健爸鐵青著臉,恨恨地對老伴說:「都是你做的好事!」然後,背著手轉身回了臥室,「砰」的一聲關上了房門。

  吳燕目睹了剛才的一幕,有些同情程曉涵。嫂子程曉涵一直懷不上孩子,媽媽出此下策撿來棄嬰,哥哥跟嫂子視同己出。不料,卻出了這麼檔子事,她能接受這個現實嗎?吳燕突然不再仇視和嫉妒這個稱為嫂子卻大不了自己幾歲的漂亮女人。

  吳健癱軟在沙發上,無力再去責備媽媽。他能說什麼呢?媽媽抱養孩子的初衷雖愚昧卻也是為了他們好,希望他們能有自己的孩子。有了小寶寶後,程曉涵快樂了許多,家裡也熱鬧、和睦了許多。現在孩子要被抱走,老婆能接受嗎?事情擺在面前,自己無力也不能採取任何法子,只能接受事實。要怎麼去給老婆說?怎樣做老婆的工作,讓她放棄小寶寶呢。吳健長歎了一口氣後,將頭低下,煩惱地用雙手撕扯著自己的頭髮,為這所發生的一切和即將要面對的一切。

  當天,程曉涵受此驚嚇再不肯將寶寶交給任何人,除了吃飯就是抱著寶寶呆在自己的房間。

  第二十八章 步步緊逼(1)

  第二天,程曉涵向單位請了假,她不放心寶寶,怕自己上班時寶寶被抱走。程曉涵簡單地收拾了一些東西後,說道:「爸,我和寶寶回我那邊去住一段時間,要是有人問起寶寶和我,您就推說不知道。吳健,你幫把我要用的東西給我送過去。」

  吳健爸心裡明白程曉涵的想法,但小寶寶遲早是要還給別人的,這樣躲避也不是辦法。可話到嘴邊吳健爸又咽了下去,只是點頭默認了兒媳的說法。

  程曉涵抱著孩子出門沒多久,昨日上門來要小寶寶的一群人又找上門來。年輕女孩一進門沒看見小寶寶就急了,她快速地在屋裡的各個房間竄來去,搜尋小寶寶的身影。當確信小寶寶不在吳家時,年輕女孩「哇」的一聲哭了起來,哭喊著「我的孩子……」

  年輕男孩大聲問:「你們把我的孩子抱到哪去了?我看你們說不說!」說完拿起茶几上的杯子就往地上砸。

  吳健爸氣得發抖,吳健媽扶著他坐下,轉身大聲呵斥年輕男孩:「你們這些該死的,一上門就砸東西,你們要幹嗎?」

  「我們不幹嗎,我們只想抱回我們的孩子。」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