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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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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走情敵(3) 「離了婚的女人哪有你說得那麼慘?要像你說的那樣,全世界的女人還都不敢離婚了,只能任由男人宰割啦。」程曉涵不服氣。 「那倒不是全部,不過離婚後女人還真沒男人好找。你想想,真要離婚了,你還能碰到有錢、又有發展前途、彼此又來電的男人嗎?即便有,概率也太低!這沒錢的、沒事業的你看不上,這有錢的、有事業不是高攀不起,就是年齡大了,離婚又有小孩。曉涵,你願意給別人當後媽嗎?你這脾氣當得下來嗎?曉涵,聽我的,千萬不要一生氣就提離婚,這可是犯了婚姻的大忌。」 「總不能吵著過一輩子吧?這樣的生活有什麼趣?」 「吵歸吵,關鍵是要從吵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這樣就不會為相同的問題吵啦。我每次和我們家那位吵架時,看他張牙舞爪、一副要把我生吞了的樣子,還不是氣得要死,真不想和他過了。我和他吵架時,看他鬥雞似的非要跟我爭個高低,我氣極就拿家裡的東西出氣,什麼值錢我就摔什麼。好啦,氣是出了,可事後我心疼呀,那些東西不是咱辛辛苦苦掙錢買的嘛,摔爛了還不是要自己掏錢買。現在我可不敢那樣摔了,真氣極了要摔也要撿個不值錢的、摔不爛的摔,免得好了以後又去買,不划算。」 「我們這次和你們不同,吳健他不理我,我也不想拿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這日子過得是真沒意思,我們這樣下去早晚都會離婚的。」 「曉涵,我是過來人,聽我的沒錯。兩口子過日子,千萬莫動不動就提離婚,拿離婚要脅對方。次數多了,就不管用了。我以前也這樣,一吵架就高喊『我不過了,離婚』,我家那位一聽就蔫了。可後來說的次數多了,他還真跟我急了,死勁吼了一嗓子『離就離,誰怕誰?』你說我還真能去把這婚離了。第二天,我不提,他不提也就過去了。那以後我就沒敢吵架時再提離婚。就事論事嘛,以理說理,以理服人;沒理的時候,咱就以情動人。」 「以情動人?」程曉涵不明白了,敢情婚姻生活裡面的道道還真多。 「撒撒嬌、多笑笑比什麼都管用。你以前不就是那樣,把你家吳健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你們好久不在一起,現在板著個臉去和他講理,這理能講得通嗎?男人呀,有時就像個孩子,也需要哄的。吳健這次是有點過分,你讓他解釋,他解釋什麼?他說是普通同事,你信嗎?他說和她是情人,你受得了嗎?」 「可也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地就這樣放過他吧?!」 「你家吳健不說話肯定就是不好解釋。你要搞清楚,你和那女人,你才是明媒正娶的,你才是見得光的。你索性什麼都先別問,該幹嗎幹嗎。對他家人嘛,逢人三分笑,對吳健特別要笑,要笑得無邪、笑得天真、笑得嫵媚,笑得他心裡發慌。他不知道你的底牌,想挑刺又挑不出,也不知道你到底想幹什麼,自然不敢輕舉妄動了。你現在要先籠絡吳健他媽的心,穩住吳健,只要他不再和那女人私下相會就好辦了。」 「我笑得出來嗎?」程曉涵咕噥著。早知道搬出去單過會把婚姻生活變糟,一不留神老公的心也飛了,當初就不該搬出來。家裡雖然有吳健媽、吳健妹兩個女人,會分享老公的愛,但對程曉涵卻不構成威脅。現在倒好,冒出這麼一個女人,隨時都可能威脅程曉涵的婚姻。 趕走情敵(4) 「笑不出來也要笑,管他是什麼笑,苦笑、皮笑肉不笑,總之你現在不能和他吵。」 「早知道結婚這麼麻煩,當初就不急著結婚了,和他交往兩年再說。」程曉涵歎。 「你沒看你以前高興時那個樣,說什麼吳健這也好那也好,瞧把你得瑟的!當初是誰認識兩個月就猴急猴急地把婚結了?是誰誇我家吳健這樣好,那樣也好,一張小臉笑得稀爛。現在倒來抱怨,結婚不好啦、麻煩啦。你呀,過兩天和吳健好了,又要來找我炫耀你那小幸福、小甜蜜了吧?」王娟說。 「幹嗎老挖苦我,找你說我的小幸福、小辛酸,還不都是因為你是我的好朋友。你現在好了,結婚這麼多年,都修煉成精了吧。」程曉涵說。 「嗨,說著說著怎麼說到我頭上了?」王娟笑,感歎,「修煉成精?成精談不上,修煉嘛,只要咱在圍城一天,就得繼續修煉。這女人呀,18歲至28歲時,漂亮美麗是資本,可以找個條件好點的男人,也可以使使小性子什麼的。長得漂亮嘛,男人看著你生氣也覺得可愛。28歲至40歲時,僅靠漂亮混日子就不行啦。你想想,你再漂亮總比不過20歲左右的年輕女孩吧,這時,你要想日子過得平穩一點,就得有個好脾氣了。當然,脾氣好也不是沒有原則性的好,但也不能因為一點小事大吵大鬧。我現在是挺滿足的,家裡和睦、老公也對我挺好。可誰也說不清楚明天的事,誰也保不齊哪天又會有新的問題。我是想清楚了,珍惜現在最重要,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王娟的一席話,讓程曉涵聽得目瞪口呆。不服還不行,人家說得雖談不上字字珠肌,也算是金玉良言吧。王娟,一資深已婚美婦,圍城裡呆久了,說的這點小感慨足夠程曉涵消化半年了。程曉涵在婚姻裡待的時間也不算短,一年了,還有點像婚姻白癡,人事不通。現在,程曉涵覺得自己總算有點開竅了。 兩人分開,各自回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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