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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辛苦認真寫文這麼久,最後卻因為一場掐架為人所知。這簡直就好似一個默默無聞的良民,終於有一天因為鬥毆上了頭版頭條,叫人怎麼不心有想法?可就算心有不爽也無可奈何,已經發生的事就是已經發生了,除了繼續走下去,沒有別的選擇。

  方從心對任尋說:"熱乎一點總比冷著好,這是個機會,不抓住可惜了。"她的確希望任尋抓住這個機會。在這個各大文學網站都紅紅火火開VIP電子閱讀賺錢的年頭,各站都只給自己的簽約V文推薦機會,網站首頁最醒目的位置永遠屬於能賺錢的文,能在犄角旮旯留一小塊空地給非簽約文自生自滅已經是極盡仁慈。

  如果想讓更多人看見,只能簽約。

  如果想得到更多的推薦,只能簽約。

  如果想走得順利一點,只能簽約。

  抄襲門事件弄得大家都身心俱疲,如果連這唯一一點送到手邊的好處也不要,未免太冤大頭。

  方從心希望任尋索性趁此機會給《列國任行》找個好東家,一則進一步宣傳,積攢人氣,給將來有可能的實體出版再添一些籌碼;二則也是適當給任尋一點壓力,她的確經常會擔心這小子什麼時候又犯強迫症忽然回頭大修改去了。

  她費盡口舌遊說了任尋近一個星期。終於,任尋答應她會與幾位找來的編輯好好談一談。

  任尋一般不騙人,既然答應了,就一定會去做。

  方從心本以為這一步基本可以算是邁出去了,然而,當又過了一周,她滿心期待地問任尋談合同的結果時,任尋給出的回答卻叫她大跌眼鏡。

  "雖然我的確沒什麼特別大的面子,但再賤也還有一層皮。如果是賣身契或者賣兒子,我就不想簽。反正也已經冷冷清清寫了這麼多年,無所謂繼續冷下去。"

  這樣的答覆,竟好似在賭氣。

  "你怎麼和編輯談的?看到合約了?"方從心問。

  於是任尋給她看了兩份不同網站的範本合約。

  方從心略略掃了兩眼,便立刻大為感歎,如今網路小說的電子出版當真是發展迅猛,這樣的合同,嚴謹程度已不亞于普通單位的用人勞動合同,連一些作者本人或許都不曾想過的細枝末節也巨細囊括,真可謂是凡所應有無所不有。但同時更令她咋舌的是,合約內容條款的嚴苛。

  這兩份合約幾乎都將作者除了署名權之外的所有權利一口吞下,唯一的區別在於:網站A只要一部小說的諸項權利,但期限是永久,換言之,一旦你簽了這份合約,兒子就是人家的了,永遠是人家的了,最多以後又賣了好價錢再分你一小杯羹……而網站B雖然將期限明示為五年,卻要一次性簽下作者本人五年內所寫的任何一部小說,就算你想換筆名重新做人也沒辦法!

  這真是……黃世仁與南霸天PK嗎?難怪任尋剛才會說"賣身契或者賣兒子"。方從心看得小心肝直顫,"不能這樣啊,這種合約能有幾個人願意簽?"

  "不簽這種合約的,要麼是大神,要麼就什麼都不簽嘛。現在這個社會,資本為王,無名作者這種單薄個體怎麼可能與資本相抗衡?"任尋發了一個攤手的表情過來。

  方從心默了一瞬沒出聲。

  是的,這明擺著欺負新人。

  新人工資低、待遇差,要幹的活反而還多,這其實是各行各業都存在的現象,只是網路這個還沒有實現完善法制化與規範化的地方,把這種弱肉強食的現象放大得尤為清晰。

  顧文徵那句話其實很精闢,商人不是文學後援會會長。商業化的文學網站開門做生意,當然會想盡辦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站在站方立場,其實無可厚非。試想,如果沒有政府和法律的保護性介入,各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恐怕也不能好到哪裡去。在這種情況下,孤身面對一家大型文學網站的作者就顯得十分弱勢。現在在網上寫小說的人太多了,不管是為了賺錢也好,還是為了求一個認同獲取一點滿足感也好,排隊等著簽約的人恐怕把十裡長街站滿了都還遠沒算完。除非是人氣旺盛到各網站都要搶著拉去做招牌的當紅作者,否則很難有什麼餘地與站方討價還價。

  但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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