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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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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夫婦對姑爺的遲到已有微詞了,不過總算本著誠意來解決問題了,還是高興地接待了。照例,老何親自下廚;照例,凡是上門趕上做飯都要一起吃的,傳志也要去幫廚。廚房裡這兩個因姻親關係走在一起的男人說話都很客氣,謙虛的老何先是做了自我檢討,說女兒在家比較寵,脾氣不好之類,也希望小倆口以後互敬互愛,相互包容,互相體諒磨合。說的都是肺腑之言,傳志也很感動,自然滿口答應,還許諾公務員轉正後,就考在職研究生,好好深造,將來掙更多錢與何琳好好過日子等。其實老何夫婦喜歡的就是姑爺的這份上進心。 不知誰嘴快,郁華清也來湊熱鬧了。傳志見到這個潑婦就頭大喲。 飯桌上傳志很殷勤,端茶遞水拿筷子,什麼都幫著何琳,表現得既體貼又乖巧,私下也道過八遍歉了。老何夫婦也配合出面攆閨女走,不讓她在娘家住了,不成樣子。 矜持也矜持了,何琳也是蠻高興要回去過夫妻二人生活的。倒是郁華清,在飯桌上多起事來,趁機教育姑爺:「傳志啊,你們都結婚了,成立了小家,好男人當然以小家為重,將來還要養育孩子。孝敬父母,當然要孝敬,孝敬就一定得接來住一起嗎?婆媳是天敵,關係不是一般的難處,很多人過到中間妻離子散都是因為婆婆在裡面攪和的啊!整天在一起,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你的日子也好過不到哪裡去啊! 你家兄弟姐妹多,你母親也不一定非在你家,你剛工作,掙那倆錢,北京生活水準又高,多養一個人不容易呀!農村生活水準低是低了點,用錢的地方少呀,關鍵是婆媳見不著面大家過日子清靜。你看,我離我倆兒子家都沒出十站地,我就不愛去,去人家幹嗎?是看媳婦臉還是給媳婦臉看?親戚啊,遠香近臭,不能紮堆的千萬要分開,過年過節走走,給倆錢,熱鬧一下,誰臉上都好看也就行了。就說你比較好說話好面子的岳父母吧,你要天天登門請吃坐喝,長了也會煩的!」 傳志一聽,也有道理啊,在北京的同學大部分就是這樣的做法啊,於是對家人的內疚感慢慢消退了,就坡下驢,吃過飯帶著何琳回家了。 第三章 1 何琳和傳志又恩恩愛愛親親我我了。到底是年輕人可塑性強,撅著嘴巴甜膩膩地叫幾聲:寶貝、小豬、豬頭、honey,做幾頓好吃的,來兩場高品質的性愛,多半又和好如初了。所謂家庭鴕鳥,除了工作和職業規劃,對家庭事務一般都是被動型的,很少建樹。有婆媳關係時,拼命和稀泥,兩邊哄,哄好沾沾自喜,哄不好,悶悶不樂,一般想不出其他辦法。待老娘走了後,傳志忘記了前嫌,又能一門心思地哄老婆了,哄到自己沒危機感為止。挺不容易的嘛。 何琳看到了老公的努力,只是不能忘記婆婆在時一團糟的場面,恩愛之餘,也學會了做思想工作:請婆婆以後少來,原因如下: 一、婆婆來了,老公的第一身份由別人的老公變成別人的兒子了,老公的責權利也相應調整到別人兒子的責權利了。妻子再看不到自己的老公,只看到別人的兒子了,不爽。 二、自己的家,自己就是女主人,婆婆來了,婆婆想當然地認為自己也是女主人。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兩個女人會為了在這個家庭的地位、支配權、人事權等權力吵架,煩! 三、在家裡,媳婦想看到老公為自己忙碌,而不想看到這個男人圍著他母親打轉,同樣,婆婆也是。婆媳婦互相吃醋,煩! 四、婆婆太愛誇兒子,太寵兒子,經常一不留神把他當做小孩寵著,嚴重影響老公作為別人「丈夫」的責任和義務。內傷! 五、婆婆想以血緣親情支配兒子的錢財,更影響了太太當家做主的權力,也違反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 暫時五條。 傳志同意,逐條解讀: 一、那是我媽,兒子娶了媳婦忘了娘天理難容。孝是人類第一善舉,做人必須要講孝道,所謂重生不重死,百善孝為大。不僅孝順我媽,也同時孝順你爸媽。 二、婆婆和太太要相親相愛。婆婆老了,幹不動活了,媳婦要多擔待,心胸開闊一些才有好日子。 三、娘疼兒子天經地義。咱要生了兒子,將來你也得當婆婆。要是媳婦也這樣抱怨你,你心裡難受不難受? 四、婆婆老了,想依賴兒子,媳婦大度一點,忍讓一下,老公會報償她的。 五、婆婆只是替兒子節省錢,也是變相地為媳婦省錢嘛。婆婆都這麼大年紀了,她要錢幹嗎用?媳婦太敏感多疑。 逐條解釋完了,聰明的傳志承諾:以後少讓婆婆來,能不來就不來。 何琳權以為自己勝利了。然後又說錢,「以後我們要攢錢,買房子。」 「又不是沒地方住。」 「現在房子升值快!這年頭投資什麼也不如投資物業,來錢快啊!你看你上四五個月的班,一分錢沒剩下,從現在開始我們要省吃儉用,你以後每月二百五十塊零花,我二百,要把首付攢出來。你工資卡再交上來,供我調度就是了。」 就這樣,何琳把家庭財政大權又抓了過來。 拿人家工資,還得塞倆棗吃,起碼覺得讓你拿著錢對我得有點好處吧。於是週末加上週一週二,何琳公司組織員工出去玩,可以免費帶家屬。何琳高高興把傳志帶上了,大部隊浩浩蕩蕩開去了野山坡。大夥游山觀景,騎馬,坐滑梯,吃烤全羊,住山間別墅。大熱的天,山裡氣溫如開了空調,自然陰涼,空氣也出奇的好,滿山坡的負氧離子,一幫人都玩瘋了,浪費了不少相機電池。這小倆口如漆似膠的,權當補度蜜月了。本來嘛,以前計畫過想去普吉島或海南島,去美國加州姐姐家也考慮過,但就是沒剩下錢來。傳志也有歉疚,他的工資在母親和姐姐居住期間花了一些,走時連火車票加帶著,卡裡接近負值,難怪何琳生氣。 正因為如此,他也不用老婆大哄,自動就好好的。兩人從野山坡優哉遊哉回來,行,省了一筆錢。結婚了,也懂得油鹽米醋茶了,有一個不能花倆了,得計畫。 不過何琳發現傳志老背著她打電話,一說就半天,肯定跟他家人通話吧,鬼鬼祟祟的。何琳不喜歡他這樣,不喜歡他家人隔這麼遠還黏他,但也無可奈何。 有一天傳志面有喜色地說:「暑假裡,我弟弟傳林想過來玩。」 何琳心裡一沉,心疼起來帳戶上剛攢的一千五百塊來。她多少有些瞭解這家人了,都是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主兒,第一次去婆家時,婆婆還隱隱約約背著她跟老公要錢供這個弟弟上學呢。 「他怎麼不回家?這麼久不在家應該想你娘想家才對啊!」何琳還小心翼翼不去刺激老公那顆敏感的心。 「他二哥在北京,安家了,過來看一趟,高興唄。」 何琳終於忍不住嘟噥了一句:「是不是路費也要我們出啊?我們的房錢還攢不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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