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 上頁 下頁
二四


  大多數時候,我一邊等一邊看武俠故事,當字跡漸漸模糊,我就會抬頭,當我抬頭,我就能遠遠地看見朱芳華。她瘦瘦小小的,胸前抱著一摞書,白衣飄飄,在夕陽的餘輝中,向我款款走來。我喜歡她走過來的樣子,至今想起來依然砰然心動。她走到我身邊,長椅足夠兩個人保持距離地坐下,但是我們往往會擁擠在椅子的一端,而將另一端完全空出來,很奢侈地任一些書本散落其上。朱芳華有的時候會依偎著坐在我的懷裡,有的時候則平躺著頭枕在我的膝蓋上,她梳著長長的頭髮,剛剛洗過的頭髮,像絲一樣垂著。

  她最喜歡做的一件事情,是讓我給她打理那些頭髮。有一次,我正纏纏綿綿地擺弄她的那些頭髮,恰巧她的班主任騎車路過,當即,那傢伙一聲斷喝從車上跳下,嚇得我七葷八素魂飛魄散。

  但朱芳華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依然將身子伏在我的雙膝上,以手支頤,偏過腦袋,鎮定地看著她的班主任,眼睛骨碌碌地轉著,像白水銀裡養著兩丸黑水銀——「宿昔不梳頭,絲發垂兩肩;婉伸郎膝上,何處不可憐」;當她的班主任厲聲質問她幹什麼呢,她平靜地背誦了四句樂府。她真是頑皮,那是她天性中的頑皮,略帶幾分叛逆,我喜歡並且欣賞,我不乏幽默感,但是我更喜歡她的那種頑皮——有一種「天然去雕飾」的味道。我那個時候迷戀這種味道,並為此付出巨大代價。因為她把我的這種迷戀當做一種「理所當然」,一旦有一天我稍微怠慢了一點,或者沒有注意到她的可愛,她就要不高興生悶氣認為我不愛她了,凡此種種,不可理喻。

  不過,我們是有過快樂時光的,圖書館的黃昏,黃昏中的長椅,我們有無數的親吻和纏綿。

  朱芳華愛吃東西,無論是什麼,只要是吃,她就會雙眼炯炯,興趣盎然。我們兩個公開出雙入對以後,就很少再參加「集體活動」。我退出了文學社,我參加這個社團原意是打發寂寞的大學時光,並且暗中盼望能邂逅一個才貌雙全的美才女,就像徐志摩早年所喜歡的林徽因一樣,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也許因為我不是徐志摩吧,所以我沒有在文學社發現什麼讓我心儀的「林徽因」。

  當然我後來知道,如今有錢有教養人家的女孩子已經不像民國時期的那些女學生,會喜歡詩與文學,這些東西已經留給了出身寒門而野心勃勃的年輕姑娘,她們掀起了一輪又一輪身體寫作的新高潮,我太沒必要用自己的身體豐富她們的性經驗。朱芳華原本報名參加了「學生劇社」,但只去過一兩次,就沒了興趣。她討厭扮演別人,尤其是討厭按照別人的要求來扮演別人。

  我們原本是因為寂寞,所以熱愛;但熱愛使我們更加寂寞。我們遠離人群,只盼望著兩個人在一起。開始的時候,在一起不是問題,慢慢的我們就發現我們總得做點什麼,否則在一起就會吵架。我們嘗試過80年代所有的校園戀人能做的一切事情,除了上床。關於這一點,如果你願意聽我多說幾句——我們,主要是朱芳華受的教育使她談性色變,視「婚前性行為」為洪水猛獸,我們為此爭論過,但是每當我說服她放棄她的想法時,她就會虎視眈眈地盯住我,一字一句地問我:「你是為了性才和我在一起的嗎?」這個問題對於現在的我來說當然不是問題,可我認識朱芳華的時候,我才19歲,那個時候,每當她嚴肅認真板起面孔問我這個問題時,我都羞愧難當。我不能說「Yes」,因為這樣的回答等於說我是一個流氓;我只能說「No」,惟有這樣,才能表明我對她的感情是高尚的純粹的脫離低級趣味的。而我一旦說了「No」,那麼就意味著我不能要求她什麼了。現在想想,假如我們當初在一起,能更多更自由地從事各種級別的性活動,我們也許就不必煞費苦心地在愛河中一邊奮力游泳一邊拼命回避某些「泳姿」,也就不必費盡心機地尋找一些所謂的「積極有益」的活動來豐富我們的熱戀生活。

  現在想想,一對熱戀中的男女要為兩個人在一起做什麼而發愁,說出來真有點荒唐可笑——我們是一對熱戀的男女,我們如果不能在一起,我們就要想方設法在一起,我們不能忍受分離,哪怕是很短的一節課的間隔,都讓我們感到痛苦,為此我們儘量選相同的選修課。可是我們在一起以後,除了摟摟抱抱以外,根本不敢涉足更深的範圍。這使我痛苦,我只好提議去做一些共同有興趣的事情,同時又是積極向上的,符合我們學生身份的。我們嘗試過一起去聽講座,但大部分講座無聊透頂;我們去看展覽,冷冷清清的展覽館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很是無趣;去看電影是最普通的選擇,但很快我就發現朱芳華的興趣和我的相去甚遠,她喜歡看所謂的藝術電影,就是那種有點傷感、模糊、王家衛式的電影,從電影院暗燈開始一直到曲終人散,始終看不清演員的正臉,鏡頭搖晃,臺詞含糊不清,劇終的時候總以為還有下半場。

  不過,我們最嚴重的分歧不在這裡,我能湊合著喜歡她的品位,但問題是她無法遷就我的——她拒絕看一切兇殺、暴力、恐怖、刺激的片子。我曾經試著跟她商量,但她認為這事兒沒商量。我們摸索了很久,才找到共同感興趣的東西——食物。很少有女生能像她那樣,公開地毫無顧忌地展示自己對食物的熱愛,夏天的時候,衣衫單薄,她吃完涮羊肉這類大餐之後,小腹凸起,完全像裡麵包著一隻被屠宰的小羊羔。我在和溫秀玉結婚以後,才發現朱芳華的愛好真是最經濟實惠的愛好——她不喜歡購物,連商店都不願意逛,她進購物中心的最大享受就是坐在那些賣鹵煮火燒的地方吃吃喝喝;她也不喜歡珠寶,結婚之後我曾經送過她一根金項鍊,她只戴過一個晚上,就再也找不到了,她根本就沒有花時間找過,那個時候我們住在地下室裡,她說反正沒有丟到外面去,總會找到。

  當然,後來在人去樓空以後,搬家的時候,我看見了那根夾在床縫間的金項鍊。那時候,她已經離開我很久了,她並不知道那根項鍊我一直保留著;朱芳華還不喜歡化妝,有一次我們走在繁華的商業街上,迎面來一個大嫂,當場指出朱芳華的臉上有雀斑,她殷勤地給朱芳華一張打折卡,說保證能給她一張白璧無瑕的面孔。朱芳華居然恬不知恥地跟人家大嫂說:「我比較喜歡有星空的夜晚,那些雀斑是我的摯愛。」搞得人家張口結舌背過身去罵她有病。

  你大概齊應該明白朱芳華是一個什麼樣的姑娘了吧?她是一個很好飼養的女朋友,經濟實惠,很容易就露出她那心滿意足的小虎牙,隨便吃個煎餅果子就行,如果是肯德基,那就更好了——她的笑容將長時間地凝結在我的眼中,直到我在她黑亮的眸子裡看到自己的笑容。她是一個對物質要求不高的姑娘,她很容易感到高興,只要我帶她去吃東西,而且是吃那些很賤的東西。

  有一年寒假,她住在學校,不知道從哪里弄了一個煤油爐,興奮得一塌糊塗。那個時候我們學校附近還有自由市場,自由市場的雞蛋還允許用糧票換,對於朱芳華來說,糧票根本就不值錢,她手裡有大把的糧票。我們一起去找農民換雞蛋,討價還價,然後騎著一輛自行車返回,雞蛋掛在車把上,她坐在車的後座上,雙手摟著我的後腰,我通常單手扶把,騰出一隻手摟住她挨上來的小肩膀。那些快樂的時光,像自行車的鈴聲一樣清脆悅耳。我們在空空蕩蕩的樓道裡點燃煤油爐,煮速食麵,臥兩個雞蛋,香味四溢的時候,她的眼睛閃閃發亮,像黑暗中的寶石。她會吧嗒著小饞嘴,一隻手含在嘴裡,做出一副「饞逼癆」的樣子,有的時候,她還會吸溜吸溜地說:「好香哦,香香的。」這個時候,我往往就會表現得像個有大男子主義傾向的粗魯男人,我呵斥她,要她滾一邊去或者把飯盆拿過來:「快點!要不,不給你吃了!」朱芳華哧溜一聲就按我的吩咐屁顛屁顛地照辦,嘴裡還嘟嘟囔囔:「好怕哦,好怕哦。」特像一個小可憐兒,一個小要飯的,生怕我不給她吃速食麵似的。

  我們真的是有過快樂時光的。那些黑暗的走廊和那些溫暖的煤油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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