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 上頁 下頁


  4.

  實際上,電話響的時候,我原本以為是我的老媽,她每天的這個時間,也就是在我最煩躁不安的時候,都會給我打來電話,問我是不是回家吃飯。我每次都很難拒絕,上週末就更難拒絕。但是如果答應,就意味著我要在下班的洪流中跋涉一個半小時,才能喝到她做的小米稀飯;而且還意味著我要在飯後負責擦桌子洗碗以及聽她嘮叨,一直到八點半左右,她才能慢慢把注意力轉移到那些悲歡離合的爛電視劇中。我一般要陪她看上一陣,聽她對劇中人的評論,她從來不會認識到那些劇中人的愚蠢實際上是應該由導演負責的,她往往會歎息不已,像自言自語般地對我說:「你看你看,怎麼會這樣?你們年輕人都這樣嗎?」

  老媽年紀大了,她在我這個年紀就已經失去丈夫,但是直到現在,她還沒有適應一個人過日子。但是,我適應了嗎?我覺得我的生活越來越失去主動性,我正變成我年輕時所討厭的那種芸芸眾生——我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

  倒退十五年,我是知道我自己喜歡做什麼的——那個時候,我喜歡朱芳華,喜歡和她在一起。我曾經想過要這一輩子都和她廝守,永遠不分開,我們要生一對雙胞胎,一男一女,我們還要養一條小狗,給它起名叫「劉德華」,那是我最喜歡的偶像,我們要把孩子帶大,等他們都離開家的時候,我們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鄉村客棧回憶過去的好時光,而我們不旅行的時候,就每天手牽手地到附近的公園散步,偶爾和大學時的朋友聚一聚,讓他們羡慕我們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動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訴我的兒女,告訴世人——我虛度了一生,和我愛的人。

  老媽的電話終於來了,在朱芳華進門的時候。這使我只好一手握著話筒,一手指指靠門的沙發。老媽和朱芳華就是一對天敵,過去是,現在還是。假如老媽知道我晚上不能去她那兒的真實原因,一定會從電話線那端飛身過來,撲到朱芳華面前大吼一聲:「你這個妖精,你還有臉來找我的兒子!」

  5.

  世界安靜了。

  沒有電話,沒有不相干的人,週末的晚上,該走的都走了,成雙成對的;該約的都約過了,這個時候如果還沒有人約你,一般就不會再有人約你了。我是一個已婚但享受未婚待遇的男人,而于連則是未婚享受已婚待遇。我們誰更幸福一些誰更不幸一些?不知道。

  這些念頭一閃而過,隨即消失得無影無蹤。現在這裡只有我和朱芳華,她坐在我的對面,依然楚楚動人。我忽然意識到,我盼望這一天已經很久了,我一直在盼望著這一天。十年了,我們沒有任何聯繫,甚至連電話也不打一個,我們似乎一直在刻意躲著對方,我們像兩個有案底的人,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把那段歷史徹底清掃出自己的生命,不讓它影響日常的生活。而這也是心理醫生所提倡的。

  6.

  「我想去你那裡住上一段時間。」開門見山,直截了當,這不應該是她的風格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屬於婉約派的。

  我的前妻,一個給我和她自己都造成巨大痛苦和創傷的女人,她居然像說「今天天氣真好」一樣說出「我想去你那裡住上一段時間」!難道她忘了,她曾經流著眼淚,在風雨中瘋狂地奔跑;難道她忘了,她曾經憤怒地尋死覓活,對我說:「我恨你,我恨你,你毀了我!」

  那一切像從未發生一樣,她就像我的一個久未謀面的老朋友、睡在我上鋪的兄弟,她對我說:「我想去你那裡住一段時間。」

  我想我一定是瘋了,我居然同意了!

  我後來想,這麼多年我瘋狂地跳槽,一步一步追求成功的生活,難道不就是為了有一天,能夠在她面前,在這個女人面前,平靜而自信地說:「我能幫你什麼?」否則,我的那些房子,我的那些信用卡,還有我一輛一輛地換的車子,對我又有什麼意義呢?在我年輕的時候,我指的是我的「朱芳華時代」,我是那麼貧窮,以至於我心中充滿憤怒,以至於我經常指責朱芳華,指責她虛榮,指責她野心勃勃,指責她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物質女孩。因為我沒有能力實現她的夢想,所以我就拼命指責她的夢想。我曾經以為我永遠不會忘記她給我的傷害,我是一個小肚雞腸的男人,我甚至曾經惡毒地想過,某一天,我成了一個成功人士,這一天最好趕在我還沒有謝頂之前,而她則被丈夫拋棄,我們在街上遇到,我給她一大筆錢,帶她去最好的西餐廳,住最好的酒店,然後對她說:「假如當年我們沒有分手……」

  我以為我已經把過去的生活完全忘記了,我以為這個女人對我來說再也不意味著什麼。說實話,在這十年裡,我幾乎沒有想起過她,即使偶爾想起,也是用最快的速度忘掉。有一次,我去電視臺辦事兒,剛巧碰上大學同學王小西,他問我說要不要見一見朱芳華,說她正在裡面錄節目。我說不用,我都想不起她長什麼樣兒了。王小西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說:她變樣兒了,原來在學校的時候,瘦瘦小小弱不禁風的,現在可是一副當家花旦的做派——雷厲風行風風火火。

  我從電視監控器裡看了她一眼:精練的髮式,無可挑剔的套裝,充滿自信的表情,她對於我完全是一個陌生人,我真的認不出來她了。而且那天離開電視臺以後,我就把那張無懈可擊的「電視臉」給忘了,怎麼想也想不起來,更可惡的是,我再也無法在記憶中還原朱芳華原來的樣子——一個和我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的女人——我真的想不起來她長得什麼樣兒了。

  但是,今天我一眼就認出了她,或者說,根本不用相認,我們就像從來沒有分開過十年似的,她一直就在我的身邊,就在我的心裡,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幸虧我不知道。

  7.

  我的前妻開門見山:「我想在你那裡住上一段時間。」

  我,一點沒含糊,直截了當:「行,沒問題。你要住多長時間?」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媽媽的,至少我應該先問她打算住多長時間,然後再問一個「為什麼」。這是一個技巧,我在她面前總是缺乏技巧。我應該好好練習,否則還會吃虧。

  「三個月或半年,你覺得怎麼樣?」

  「然後你去哪兒?」

  「還沒想好。」

  這個時候,我忽然意識到一件事情。我曾經遇上過這麼一件麻煩事,那會兒王小西剛來北京混,住在我家,一住住了大半年。我不好意思讓他走,他自己也不張羅這事兒,幸虧後來他發了財,在北京買了大房子,這才算搬出我們家。為此,我老婆溫秀玉常常擠兌我,說「萬一王小西沒有發財,我看你只好把他當你兒子養」。

  朱芳華注意到我的表情,她微微一笑,是那種一切了然於心的笑容。說老實話,我最受不了她這種笑,因為這種笑讓我覺得無地自容,好像被她窺見了我皮袍下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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