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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我說到一個女人的時候,我的朋友王小花打斷了我的話。

  她終於愉快地說:「你終於說到一個女人了,那麼她是誰呢?公主,還是他失散多年的母親?」

  我說:「都不是,她是一個妓女。」

  王小花聽了我的話又大叫起來,她不相信我說的話。她一點都不相信我說的話。在她的印象中歷史書上從來沒有說過春秋時期就出現了婦女賣淫的現象。在她的觀念中妓女這種古老的職業是後來才出現的事情,例如宋朝的時候大宋帝國的皇帝宋徽宗就喜歡逛妓院,撐一個叫李師師的女人的場子,還有大清朝的乾隆皇帝大張旗鼓下江南的時候也是和那些妓女們有一腿的,至於其他的記載倒不多見了。因此她得出一個結論,即妓女和妓院是後來才出現的事,至少是唐宋之後才出現的事情,春秋時期是斷然沒有的,我是在胡說八道。

  對於我的朋友王小花的固執,我毫無辦法。我怎麼去說服她呢?我只好又花費了不少時間向她證明,那個時候確實出現了妓女。我說我是一個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我要她相信我說的話並非信口開河。我說春秋時的管仲治齊國,就設有「女閭」。「閭」就是公娼----其實這就是國家官辦的窯子。這是中國最早的國營企業。開辦女閭的目的管仲已經說得很明確,就是為了增加國庫收入。《堅瓠集》續集裡還有記載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所以那時候不但出現了妓女,連妓院也一同出現了。

  公辦的私營的妓院,曾經一度充塞了大街小巷,這就是當時的情況。不過在那個時候旅館業倒是禁止的,國家不提倡發展,這一點卻是出乎大多數人的意料之外,當然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但是經過我的仔細考證之後,我認為這就是歷史的真實。歷史書上記載,春秋時期社會極其動盪,民風不再純樸,特別是攔路搶劫的強盜及入室盜竊的事件層出不窮,一些國君害怕農村的閒人及不學無術之徒都湧到城裡來,不利於城市的治安,就曾明令禁止過旅館業的發展。國家採取這種做法的原因今天用一句話來歸納就是:穩定壓倒一切!我們知道,這是出於統治者統治的需要。如果社會不穩定,人民如何發展生產,提高生產力呢?

  統冶者的這種做法很明確,他就是想讓那些試圖湧到城裡來的閒人,進到城裡來之後都沒有睡覺的地方,這樣他們在城裡就會呆不下去,偷雞摸狗打架鬥毆的事件就會大量減少,天下太平,統治者就可以高枕無憂了。而妓院的出現就不一樣,因為它可以疏通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這就不同了。這說明那時候的人們已經認識到了一條偉大的真理,即後來薩爾瓦多.達利歸納出來的:一切的惡都來自人們無法盡情做愛!

  這一段歷史在現代旅館業的課本讀物中從沒出現過,沒有人認真地提起過這件事情,但是我認為卻是歷史的事實,不容置疑。所以那個時候非農非商非官無所事事的閒人進到城裡來,並不能去住旅館。旅館是沒有的,他們只能去住妓院。對於那些閒人來說,旅館和妓院其實是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妓院除了提供睡覺的地方之外,還提供陪侍服務。那些人住在妓院裡既解決了棲身的問題,又解決了自己生理上的問題,一舉兩得,比住旅館要好多了,何樂而不為呢。所以那個時候妓院的生意應該很不錯,同時還因為相對於其他行業來說,比如農林牧副魚商業手工業等等行業來說,妓院作為第三產業,是新生事物,應該得到國家的扶持。所以那時候國家對妓院不打擊。不但不打擊,在稅收上還給予大量優惠,這個行業因此得以發展壯大起來。這一扶持就是近三千年過去了,直到二十世紀中期才被咱們新中國一舉消滅了。但是妓院雖然被消滅了,卻出現了許多曖昧的地下髮廊,讓這古老行業的香火暗暗地延續下來,卻已是後話了。

  前面已經說到了妓院的情況,對於春秋時期的閒人,我還有一點補充。據歷史記載,趙國著名的都城邯鄲「雜民之所居也,其民輕而難用」,楚國的春申君曾「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齊國的孟嘗君「招致天下任俠奸人入舍中,蓋六萬餘家」,以致其「俗閭裡率多暴桀子弟」。這些湧入到城裡來的破落的農民兄弟,進到城裡之後基本上都成了城市最底層的平民階層,來源甚雜,良莠不齊。他們本身有的是沒落貴族的子弟,有的是武士出身的人,有的為布衣庶人,也有的是智術能法的知識份子。總之,在進入城市之前,他們有的想到城裡來實現自己的理想,有的人在農村基本上都混不下去了,沒有辦法他們就進到了城裡。總之,許多人進到城裡來了。他們許多人進到城裡來之後也沒有什麼事情做,整天無所事事。這時候有的王公貴族開始喜歡養客納士,就像現在有的有錢人喜歡養寵物一樣,許多人就成了王公貴族的寵物。那時候「寵物」不叫寵物,被稱作「食客」----整天不做事,光吃主人的飯。他們有的人的生活應該還不錯,據歷史書上記載孟嘗君的客人就有魚吃,待遇好一點的客人晚上有女人陪侍,甚至還有車坐,當然專車一般是沒有的,除非是身份很高得到主人重用的客人。

  這些人進到城裡來的閒人,一時找不到工作,或者根本就不想工作,就整天和我一樣處於失業狀態。幸好那時候有許多有錢或者有權的貴族王公大人開始喜歡養士納客,他們出錢建了不少寓所,就像政府目前建的一些收容機構一樣,不同的是他們是私營的,私人出錢,這就給了那些人一些機會。前面說過,有許多人因此就成了貴族王公座上的食客。但是要成為別人的食客還是有一些條件的,並不是隨便的人都可以輕鬆地混到飯吃。要成為別人的食客還有一些不成文的考核標準,這一點有點像咱們現在的人才考核標準一樣。要求大家要有一些手藝拿出來,給大家露一手,例如你不會使劍那麼你得會吹長簫,你不會吹簫你得會說話,你連說話也不會也不要緊,你得會計謀,你計謀不會你得會寫文章,你不會寫文章你得會編別人的文章著書立說,為主人流芳百世做準備。如果你什麼也不會,身無半點技藝,脫下褲子襠下光禿禿的只有幾根X毛,一無是處,那就有點慘了,只好白天做做偷雞摸狗的勾當,晚上就要準備睡妓院了。

  當然妓院也不是白住的,這一點大家都清楚,因為天底下沒有人提供免費的午餐,也沒有不花錢的買賣,除非妓院的老闆另有所圖,目的不在錢眼上,那是另外一回事。那時候妓院裡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是這樣的,如果哪位客人白天起了床說自己交不起房費和姑娘的陪侍費,就得自己主動把褲頭脫下來,躺到大堂的地板上,一字排開準備挨板子,想打霸王炮是不成的。大家都知道妓院裡有兩種人是必不可少的,一種是姑娘,她們是妓院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和創造者,另一種就是打手,護場子的。如果客人想白吃白睡不給錢,想來橫的,就要交給護場子的人去搞定。當時有一條不成文的行規,欠費少一點的,例如五個銅幣以下的,打打屁股就可以了,把屁股打得紅通通的,就像秋天地頭裡熟透了的番茄一樣,然後就放人了。嚴重欠費,數額巨大,並且屢教不改的,就割耳朵,一刀下去,一個耳朵就掉下來了,落在地上仍骨碌碌跳動著,像鮮活的魚兒一樣生動得很,然後也放人。所以那時候大街上看到只有一個耳朵,或者捂著屁股走路一拐一拐的人,大半是因為交不起開房費而被妓院趕出來的人。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盜賊,他們被人抓到的下場也大體如此。這就是春秋時期城市的一些情況,因為這是閒話,所以暫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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