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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節目播出後,一家報紙的英文版要轉載此事,編輯給小項打電話問有關細節:「戒毒所從什麼時候開始販賣戒毒女的?前後有多少人被賣?這些人都來自何處?戒毒所販賣人口的非法收入有多少?這些錢都到哪裡去了?這個所的主管單位是誰?為什麼沒有採訪他們?……」

  小項說:「哥們,你提的問題太重要了,我們也特別想知道啊,但有些問題我們確實沒有能力回答。」組織者、戒毒所裡的管教當時在警方控制下無法見到,戒毒所販賣戒毒女的帳冊、放人單等重要證據被焚燒拍不到,小項說得很坦率,就算有千條萬條原因,但「從專業角度這個節目算是失敗的。只有一個圖像被處理的戒毒女的控訴,一個圖像和聲音均被處理的知情人的『洩密』,一個臥底記者,一場激烈的對質與抵賴。『新聞調查』一以貫之的準確、深刻、平衡原則在這個節目中並不能完全體現」。

  雨過地皮濕,沒滲人土壤,也不觸及根須,龜裂土地上,再強烈的震顫稍後就不見蹤影,懲辦完個別人,戒毒所換個牌子,我已經轉頭做另一期節目了。

  不過我覺得這沒辦法,處身的環境決定如此,就像小項說的:「一個饑餓的人,趕緊吃上一頓肉就能活命,這時候你不可能也做不到膾不厭細,只能端上一碗顫巍巍的紅燒肉。」

  我認為只要掌握的事實並無錯漏即可,法拉奇比我激烈多了,而且CBS的著名主播丹·拉瑟說過:「電視就是瞬間,要有戲劇性。」他出道就以挑戰尼克森總統著稱,對老布希總統的採訪幾乎演變為一場爭吵,從來不諱言自己的立場和情感,「九一一」之後他坐在地上含淚朗誦《美麗的美國》,這些都為他贏得「勇敢無懼」「富於感情」的聲名。但總編袁正明審片時提醒我:「不要不能自持,你有時忘了在採訪。」

  我對袁總說,觀眾沒人批評啊,還挺喜歡,覺得「性情以對」。袁總黑著臉:「你別讓觀眾看出你的喜好來,生活裡你怎麼樣是你的事,上了節目你就不能有這個。」

  還對症下藥,送我一本《金剛經》,我在心裡給他起了個外號,方丈。

  小時候看《少林寺》,真討厭老方丈,他問李連傑:「戒淫欲,汝今能持否?」

  小李偷偷看眼手掌裡定情的信物,眉尖聳動,姑娘在門後看著呢,眼波像水。

  老和尚沒完沒了:「能持否?」

  「……能持。」

  姑娘一扭頭走了。

  挺蕩漾的心,你讓人家持什麼持啊你說。

  袁總升了袁台,不管調查了,還偶爾提醒我:「你看人家芭芭拉·沃爾特斯,老了,越來越穩定克制,你也得這樣。」

  「成熟是麼?」我心想可我還沒老呢。

  「不是成熟,」他說,「這是你的職業要求,你成不成熟都得這麼辦。」

  二〇〇五年,我與老郝報導《中國改革》雜誌被訴案。

  因為刊發廣東華僑房屋開發有限公司改制不規範、壓制員工表達意見、致使員工利益受損的報導,雜誌社被企業告上法庭,索賠五百九十萬。華僑公司強調報導有失實之處,沒有正式採訪公司,也未羅列對公司方有利的事實。

  調查性報導很容易惹官司,只要數字或者細節存在爭議,被起訴的可能性很大,一旦被起訴,出於保護,證人多數不會出庭,媒體的一審敗訴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上。

  這次終於贏了。法官認為報導個別地方與現實有出人,但並非嚴重失實,他的判決是:「只要新聞報導的內容,有在採訪者當時以一般人的認識能力判斷,認為是可以合理相信為事實的消息來源支撐,不是道聼塗説或是捏造的,那麼,新聞機構就獲得了法律所賦予的關於事實方面的豁免權。」

  我問他:「您希望觀眾怎麼來理解您這個判決?」

  「這個社會對媒體的容忍有多大,這個社會進步就有多大,一個文明、民主、法治的社會是需要傳媒監督的。」

  我心頭一熱。

  採訪華僑公司老總時,他說服從法律判決,也可以接受媒體的「豁免權」,但他說有一個疑問:「你也是做記者的,你說說,只聽了一方的言論,沒有另外一方的言論,那怎麼可能是一個公正的新聞呢?」我問過當時雜誌社總編為什麼不採訪華僑公司。他說:「大多數批評報導,無論你怎麼徵求意見,結果都是一樣。材料比較可作為證據,那就不必再把各種不同的意見全部都反映出來。」

  《中國改革》被起訴時,多家媒體對這件事的報導,也只有對雜誌社的採訪,沒有華僑公司的聲音。

  大機構在當下往往能決定一篇報導的存廢,媒體當然有警惕,有同仇敵愾之心,我也是記者,聽到總編拒絕交出線人來換取調解,說:「我不能放棄我的職業道德,讓我下獄我就下獄。」會感到熱血激沸。

  但還是有一個小小的疑問,在採訪中浮了出來,我把它按下去,又浮出來——「給每一方說話的機會」,這不是我們自己鼓呼的價值觀嗎?如果實在不能採訪,要不要引用一些有利於他們的證據或背景?很本能地,我想,強力者剝奪別人的發言權,當他們的發言權也被剝奪的時候,就是對他們的懲罰,懲罰就是一種約束。

  但我又想:「這樣一來,我們和當初壓制打擊舉報職工的華僑公司又有什麼本質區別呢?」

  我勸說自己「我們是正義的」。

  可是,正義好像沒什麼放諸四海而皆同的標準,不管我做什麼節目,我博客底下總有人留言自稱正義,說「凡CCTV贊成的,我必反對」。還有次與一位美國同行談到中國內地的一個問題,他下了一個絕對的判斷,我說我去過那個地方,瞭解到的情況有些不一樣。

  他打斷我:「中國根本沒有真正的記者。」

  「真正的記者首先要給對方說話的機會。」我說。

  「你們是沒有信譽的一方。」

  談不下去了。

  二〇〇六年,四十八歲的安娜·波莉特科夫斯卡婭被暗殺。四年之前,我在電視上看到這位元女記者進人七百多人質被綁架的莫斯科劇院,充滿敬佩。車臣綁匪要求她充當與政府之間的調停人,綁匪信任她,因為她在報導中一再公開批評普京的決策給車臣造成的痛苦。

  她的死亡原因至今仍有爭議,普京和車臣武裝都被懷疑。去世前不久,車臣武裝的負責人巴薩耶夫曾約她採訪自己,她拒絕了,說在人質事件後,「我已經沒有任何可與他談的,這世上沒有英雄,只有受苦受難的人民」。

  她是十五年來,這個國家第四十三個被暗殺的記者。當時我寫了一篇博客:「殺害記者的人是想讓人們恐懼——為需要真相和想要思考而感到恐懼。」有張照片是一位老婦人把白玫瑰放在她遺像面前。我寫道:「俄羅斯的人民用花朵紀念她,這個世界上有一種力量,比什麼都柔弱,但比恐懼更強大。」

  我被這支玫瑰深深打動。

  後來遇到美國政治學者Ann,她在莫斯科待了十六年。我以欽敬口吻談起安娜,Ann遲疑了一下,說:「我為安娜難過,但我並不讚賞她的報導。」

  「為什麼?」我有點意外。

  「因為她的報導中觀點太多,」她說,「她總是站在她認為的弱者一方簡單地批評。」

  我說安娜說她的原則就是「批評是記者唯一的語言」。

  她搖頭:「這樣的報導很難客觀。」

  我認為她是美國人,不理解俄羅斯的記者要承受什麼,「她是在一個那樣的環境下,常常被迫害的人很難避免……」

  她說:「但這樣慢慢會變成你本來反對的人。」

  她的話有道理,但我還是不忍心從這個角度去評價安娜,我做不到。朋友們討論此事,一位是同行,說「她是我們的光榮」。

  另一位反對:「說『我』,不要說『我們』,你的情感不代表別人的判斷。」

  這句話真是煞風景,但刺激了我一下。

  這位說:「我最反感拿悲壯的感情開玩笑了。」

  那位慢悠悠地說:「是麼,什麼東西是神聖到不能開玩笑的呢?」又刺激了我一下。

  賀衛方豆瓣小組關閉後,有位前輩寫過一篇長長的博客紀念它,讚美它,文章下面的留言裡,有一個署名是這個小組組長的人,他說:「我們的小組裡有一部分文章是有建設性的,並不像您說的那樣篇篇都是。」這人最後寫道:「不要因為一樣東西死去就神話它。」

  這話硬而清脆,像銀針落地。

  也是在這一年,丹·拉瑟從CBS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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