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嫁值連城 | 上頁 下頁


  宋淩風頓時也變了臉色,"不會吧,難道他真的敢臨陣脫逃?"

  "找!趕緊去找!"

  程琛一看時間,已經十點五十了,十一點十八分就是舉行婚禮的吉時,這新郎居然到關鍵時刻跟他們藏起貓貓了。先聯繫了伴郎和新郎的朋友去找人後,程琛一回頭,看到宋淩風居然還跟在自己身後,便氣不打一處來,"你跟著我幹什麼?還不幫忙去找人?"

  "我去找人?"宋淩風指著自己的鼻子,又好氣又好笑,"小姐,貌似我是你們公司請來給他們主持婚禮的哎!這些雜七雜八的事情不在我的工作範疇之內,我幹嗎要幫忙?"程琛被他堵得無話可說,只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轉身就走。

  沒走出幾步,就被伴娘攔下了,"程小姐,新娘讓我問一下,還需不需要跟新郎再對對婚禮上的臺詞?"程琛一怔,頓時頭大起來,新郎現在還不知在哪裡,怎麼對臺詞?

  "當然不用!"宋淩風突然冒了出來,沖著伴娘微微一笑,"我到時候會安排新郎、新娘一些小節目,給他們雙方一些驚喜。這種時候講究的是真情流露,對了臺詞就沒意思了,是不是啊,美麗的伴娘小姐?"

  伴娘的臉紅了一下,偷偷地瞅著他點了點頭,飛快地跑回新娘那邊報信去了。

  程琛見伴娘沒起疑,這才松了口氣,又看了下時間,十點五十五,新郎還沒有出現。

  她皺著眉看了看整個大廳。這是在索菲特酒店的六樓中餐廳,可以容納四十桌的宴席,除了正門,還有兩個出入口。正門那邊有新郎新娘的家長在守著迎接客人,新郎顯然不會從那邊出去,另外一個出口旁邊就是新娘子的化妝間,他若是有心溜號也不敢走那裡,就剩下一個出口--就在衛生間的旁邊!

  她穿過大廳裡喧鬧的人群,他們大多數都在等著看婚禮,並沒有按照排位入座,也沒人注意到她匆匆地朝衛生間旁邊的逃生門走去。

  程琛推開逃生門,朝外看去,那裡果然是酒店的後樓梯,並沒有電梯。樓梯朝下通往大堂,就算他下去了,也難免會遇到親友,只怕他還沒出門,就已經被拎了回來。他唯一能走的路,就是向上的樓梯。

  她回頭看了一眼,趁著大廳裡還沒人發現那傢伙失蹤,趕在婚禮前把他揪回來。出了逃生門,上了一層樓梯,程琛就轉入電梯間,直上四十九樓天臺。一踏出天臺門,被那高層的風吹得一個趔趄,程琛果然看到新郎官正站在天臺邊上吹風,原本被髮蠟打理得一絲不苟的頭髮被吹得變成了雞窩頭。

  "喂!新郎官,時間到了,該下去舉行婚禮了!"程琛遙遙地沖他喊了一聲,權當不知道他溜號的事實,"再不下去,新娘子就該上來找你啦!"

  新郎站在那邊,回過頭來看了她一眼。程琛見他面色蒼白,表情有些呆滯,嘴唇微微嚅動了一下。

  她聽不到他在說什麼,只得又上前走了幾步,"你說什麼,我聽不清,過來一點兒好嗎?"

  "不!我不要結婚!"新郎官突然爆發起來,捂著耳朵叫了起來,"我不要為了一棵樹放棄整個森林!我不要為了個孩子結婚,我不要結婚,不要!"

  程琛翻了個白眼,深吸了口氣。一聽這話,她算是知道了宋淩風給他上了什麼樣的人生哲學課。那個傢伙,果然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個新郎顯然有婚前恐懼症,被他那麼不負責任地一說,終於承受不住想要臨陣退縮了。

  "你冷靜一下。你想想,就算你放棄這棵樹,那森林就是你的嗎?"

  新郎愣了一下,抬起頭來看著她。這理論夠新鮮,還真是第一次聽說。

  程琛清了清嗓子,慢慢朝他走去,一邊走一邊說:"百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這話你該聽過吧?你們能走到今天這一步,感情也很深了,怎麼能說是為了孩子結婚呢?更何況,以後有了孩子,一家三口該多幸福……"

  她說著,新郎的表情從思索到平和,慢慢冷靜了一些,可一聽到孩子,立刻又抓狂起來,"我不要孩子!我不要孩子!"他神經質地伸出手來,扳著手指說道,"你知不知道,為了舉行這個婚禮,我已經花光了所有的積蓄,除了買車買房,還在這該死的五星級酒店辦婚禮。這些還不算,養一個孩子,要一百萬!一百萬啊!這以後讓我怎麼過?我不要結婚,不要孩子!"

  "誰告訴你要一百萬的?"

  程琛忍不住恨得牙癢癢起來,不用問,除了那個長舌男沒別人了。上個廁所都能上得讓新郎官畏婚潛逃,他也算是第一人了。

  "你別聽他胡說,我爸媽沒花多少錢一樣養活我了,這還不好好的?再說,你不結婚那孩子就能不要了?你是想殺了自個兒的孩子,還是想看著自己的骨肉叫別人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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