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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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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我們請你來,就是想請你回憶一下那天晚上的事情。」 「你不是說有個重要消息提供給我嗎?」 「就是這事兒。」 「哎呀!秦政委,你為什麼不直說?」仲秋話中有點氣,「害得我還以為是一篇大稿子哩,樂得屁顛屁顛的!」 「對不起。」秦政委解釋道,「為這事兒,我們幾個商量了好一陣。」他看著部下說,「不信,你問郝隊和邢主任。本來,照正常程式,是我們直接到報社來,找你取證…… 仲秋一聽「取證」二字,急了,打斷秦政委的話:「什麼取證?取什麼證?」 「你別急嘛。」 「你搞得這樣正二八經的。」仲秋苦笑了笑,「還不急?」 「如果突然來兩三個人到報社找你,不去見你們領導也不好,見了,又怕人多嘴雜。現在的事情,就是常委會研究人事工作也保不了密的。我們談話,總要一間屋吧?」秦政委老朋友似地開誠佈公道,「在你辦公室,人來人往的,不好。所以,我就作主,說咱們是老朋友,乾脆請你到局裡來。反正,你平常也經常來往的。」 「啊——」仲秋歎了一聲,問,「我過去已經說清楚了。其實,今天大可不必走這個過場。」 「那是過去的,現在要重新筆錄。」高高的郝隊長插了一句進來,「仲主任,你到市局來過。我都見過你,你的文章我幾乎篇篇都讀。」 「當時,你在那個部門?」 「我在六處。」 六處是政保處,和上層建築,文化單位打交道。仲秋和六處有過來往,但想不起面前這個高個子女警了,又不好說出口,只好說:「對、對。」然後話題一轉,「秦政委,你們把過去記錄的我的話抄一遍,我簽字認可就行了嘛。」 「這樣不行。」 「我現在明白了,有些人為什麼不願舉報、不願作證。太繁瑣了。」 「憲法規定,公民都有作證的義務。」秦政委站起來端起茶杯去續水,「你個大記者還要推進法治建設嘛。如果不一丁一點兒重新來一遍,我們怎麼得出結論?怎麼移送檢察院?你也不希望這個案子拖得太久呀。怎麼樣?郝隊,邢主任,開始吧。」 「我過去說的派出所記錄的呢?」 「哎呀,我的大記者!過去作廢。」秦政委大手一揮,「我們重新開始。」 邢主任早就準備了紙和筆。 郝隊長對仲秋說:「仲主任,我們開始了喲。」待他點了點頭後,她問道,「你的名字?」 仲秋老大不情願地翻了她一眼,知道這是辦案筆錄的八股,於是一一道來,接著把那晚上偶然撞著的事情又說了一通。末了,郝隊長問道:「仲主任,你為什麼在那個時候離開帝王飯店?」 「奇怪的問題。」 「不,我們想知道。」 仲秋盯了一眼郝隊長,心想,這個女人厲害。說嗎,怕牽連那些人,特別是賀處長他們。中央明文規定黨政機關幹部不准去夜總會、桑拿浴!第一次,派出所都沒有問這些。乾脆搪塞:「我不想呆了,就回來了。還要處理一堆稿件。」 「幾個人一路?」 「我一個。」 「為什麼一個人急匆匆的回來?」 「我沒有急匆匆。我騎的是摩托,它就是那個速度。」仲秋一想,她老在離開上問,再不說,她硬還以為有什麼隱私呢。「他們要去洗桑拿,我不去,就離開了。」 「他們?是哪些人?」 「這與本案無關。」 郝隊長想了想,說:「但能證明你。」 「能證明我什麼?」仲秋盯著她。 「能證明你是在『帝王』,是在哪個時間出來的。」 仲秋生氣了:「對我還不相信?」 「老仲,辦案就是這樣,要一環扣一環。」秦政委解釋道,「如果我們現在不扣死,又來個反復就麻煩了。」 「好嘛。」他降下了火氣,「只要懲罰得到壞人,我就說嘛。有鯤鵬公司的經理龐貲、組織部的賀逸平……」 「啊,」郝隊長又問,「你一個人怎麼抓得住江、江兵?」 「他開先跑了一段路,我騎摩托追上他,將他絆倒。他知道無法跑脫了,加之他個子瘦小,底氣就不足。還有李一凡也跑來了。」 「他既然瘦小,李一凡為什麼不能戰勝他?」 「這,你要問他兩個了。也許,她被嚇慌了。」仲秋分析道,「深更半夜的,一個人,壓根兒沒想到有什麼。就是突然竄一條狗出來都會嚇死人,何況是壞人!江兵還狠狠地打了她……」 「怎麼弄到派出所的?」 「我本來想給110打電話,後來附近有個派出所,就用皮帶將他捆了,送去了。」 「後來,李一凡就回去了?」 「我用摩托車送她回去的。」仲秋解釋道,「離她家還有一段路。她又遭到這一打擊,我不放心。」 「為什麼不叫她丈夫來接她?」 「據她說,家裡有小孩兒。走了,怕出事。」 「你過去認識李一凡嗎?」 「不認識。」仲秋警覺起來,「怎麼——?」 「隨便問問,」郝隊長抬眼一笑,好看的丹鳳眼沒有一絲惡意,「江兵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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