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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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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同林站起身,給宋青打了個電話,說自己到家了。宋青剛剛給小狗洗完澡,兩人並沒有多說幾句話,互道晚安之後就把電話掛掉了。 時間還早,馬同林毫無睡意,打開窗子望向窗外,社區裡已經歸於寂靜。四月的夜晚,風還有些涼,他趴在窗框上抽了一支煙,又關上了窗戶。 他的窗戶玻璃上貼了膜,站在房間裡能看見外面,從外面卻看不到裡面。他不能隨便讓別人看到裡面,因為這房間裡面有太多的錢,而且是現金。 這麼多現金放在一起,會勾起人的犯罪欲望,而且是無法控制的犯罪欲望。這種犯罪欲望會讓有些人鋌而走險,說不準還會順手宰了他。馬同林太清楚這一點了。但是,他又很喜歡把錢碼在床邊,而且他不想因為這些事而放棄自己的愛好,所以他只能給玻璃貼上膜,把自己封閉在這個單方向透明的空間裡。 如果不這麼做,他會覺得自己是有罪的,會犯了引誘犯罪的罪,雖然法律上並不存在這樣一個罪名。 馬同林覺得,貪婪和佔有欲是人的本性,為這些欲望而進行的犯罪行為雖然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可以理解--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看到這麼多現金擺在眼前,都會產生佔有的欲望。而引發人們這種欲望的人,無疑就是把錢擺在這裡的人。這個道理就好比一個穿著暴露、富有挑逗性的女人如果遭人強姦了,和她自身是有脫不開的干係的。在馬同林看來,強姦她的人肯定是要被判強姦罪的,而這個女人也應該得到一個引誘強姦的罪名。 他不想去挑戰人的欲望底線,他覺得,在欲望面前,人很難把握好"底線"這樣一個虛無縹緲的東西。 馬同林掏出鑰匙,打開了一個抽屜。這個抽屜是他房間裡唯一一個上了鎖的容器,裡面放著兩個東西,一個是"鏈子槍",這是他小時候的玩具;另一個是手槍,真槍,這是他現在的玩具。 這把"鏈子槍"是用粗鐵絲彎成手槍狀的槍身,用自行車的輻條作槍栓,把幾節自行車鏈子排列在一起作槍管,再用粗橡皮筋拉撞針掛在後扳機上,玩的時候,塞一根火柴進去,借助橡皮筋的拉力推動槍栓,打火聽響。 這是小時候父親給他做的,他一直帶在身邊。由於已時隔三十年,這把鏈子槍的槍身已經有了斑駁的鏽跡,但製作槍管的自行車鏈子還依然鋥亮。 小的時候,馬同林身體瘦弱,經常被人欺負,在遊戲的時候也是永遠扮演俘虜或者小兵的角色。後來,他爸爸費了很大的勁,才收集起這些在當時來說十分珍貴的材料,給他做了這把鏈子槍,希望他從小就能夠出人頭地。他一下子威風起來,在一大幫拿著木頭棍子的孩子當中成了王者。 後來,他上課的時候擺弄這把槍,被老師沒收了。他不敢跟他爸爸說,那可是他爸爸賠臉帶笑地求人家修自行車的,人家才給了幾節車鏈子。沒了槍,追隨者也都不見了蹤影,他沮喪得每天都打不起精神來。後來有一天,他發現那把鏈子槍居然成了那老師兒子的玩具,於是他找准機會,把那臭小子一頓暴揍,又把槍要了回來。隨著鏈子槍的回歸,他又恢復了王者的身份。 長大以後,進了社會,雖然鏈子槍還在,但他並沒有像父親希望的那樣成為王者,而是進了一家工廠,當了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過著泯然眾人的生活。父親始終沒能沾上他什麼光,也因此,他一直心存愧疚。 現在,他終於出人頭地了,父親卻早已經不在人世。 伴隨著這些傷感的記憶,馬同林輕輕搖了搖頭。他放下那把鏈子槍,拿起了那把真槍。 槍,冷冰冰的槍,這本身就是一件充滿罪惡的東西,人們用它來屠殺無辜的動物,甚至連自己的同類都不放過,這是一件多麼殘忍的事。但是,馬同林需要這把槍,他需要這個充滿了威懾力的武器來捍衛一些屬於自己的東西。 槍代表了一種威懾,這世界上有槍的人很多,敢開槍的人卻很少。槍本身並不危險,危險的是它掌握在什麼人的手中。真想殺人的人,沒槍也照樣殺;不願殺人的人,有槍也不會殺。 因此,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槍不是一種殺人的武器,而是一種權力的象徵,這一點馬同林從小就知道。小時候,一把小小的鏈子槍帶給他的榮譽和地位,以及那種高高在上、一切無所畏懼的姿態,讓他至今記憶猶新。 當你拿著一把槍指著別人的時候,你就是權力的擁有者,你可以決定對方做什麼或者不做什麼,只要你下令,只要他怕死。而沒有槍的人,只能在這種對峙中選擇服從,選擇妥協。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槍也是無能者專屬的工具,當一個人無法駕馭一種局面的時候,只有借助槍這種暴力工具來控制局面,達到目的。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是萬能的,所以每個人都會有很多無能的時候,無能而又不甘,於是他會掏出槍。 在中國,槍是禁止被普通人使用的,所以槍的擁有者就等於擁有了某種特權。總有人會追逐這種特權帶來的快感,所以總是會存在私槍的買賣。馬同林之所以買槍,是想進行自我保護。之所以需要得到更多保護,是因為他從事的事情讓他受到更多的威脅。當然還有重要的一點,他需要用槍來看管他的財產,因為這是非法所得的財產,只能用非法的手段來看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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