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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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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他三十二歲。 從工廠走出來的時候,他皺了皺眉頭,大太陽照得他有些睜不開眼。他從來沒想過自己以後該怎麼辦,因為他根本就沒想過自己有下崗的一天,所以他覺得有些迷茫。頂著太陽在工廠門口站了一會兒,腦子裡還是一片空白,只好又皺皺眉頭,往家裡走去。 路上,他一直盯著自己的影子。他覺得自己像一條被突然遺棄的狗。 這麼大一個人,總不能餓死,總得想辦法找點兒事兒幹,何況還有老婆孩子。原本他打算找個地方幹點力氣活,可是滿大街轉悠了幾天之後,他突然改變了主意:再找個地方幹活,難保不會再次下崗,與其這樣,還不如單幹。 他決定賣煙。原因很簡單,賣什麼都是賣,他自己原本就抽煙,能賺點兒是點兒,不能賺,起碼自己抽煙能以進價拿。 家底是兩千塊錢,找朋友借的。 "半年之內還給你。" 說這句話的時候,馬同林有點兒心虛,他承認自己是硬著頭皮說出來的,因為他根本一點兒把握都沒有。他想好了,要是賠乾淨了,就把房子賣了。 兩千塊錢的底子,好煙是進不起的,只能進中低檔的,七七八八弄了兩箱。他也租不起門臉,就借了個三輪車,在路邊支個板子賣。 當時不像現在,滿街都是閑得無聊的城管,看見地攤就抄,基本上來說,你只要不把攤子擺到馬路中間,就沒人管你。對煙草證的管理也不嚴格,如果真遇上檢查,反正也就一個板子兩箱煙,往三輪車上一扔,蹬起來就走了。所以,當時那條街上道路兩邊都是支著板子賣煙的。 這時候他還不是煙販子,他離這個詞還很遠很遠,他只是個沒有煙草證的非法的捲煙零售攤的攤主,你也可以叫他菜鳥或者傻B,總之都是一個意思,也根本無所謂--他只是想找個事做,不至於被餓死。 第一天,馬同林賺了八塊錢。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生意,八塊錢很少,他上班的時候還平均一天二十塊錢工資,可是這八塊錢給了他信心,他覺得自己能行。 賣煙是個本大利小的行當,這是馬同林賣煙幾天之後的感悟。零售價二三十塊錢一條的煙,利潤只有一塊錢,倒是拆開來賣單盒的利潤稍微高一點,一盒能賺三四毛。當然你也可以賣貴點兒,下場就是沒人買你的煙--這麼多賣煙的,價錢基本上都是公開的,買煙的也都不傻,一條煙貴五毛錢人家也不願意買。 轉眼一個月過去了,他仔細算了算,賺了三百七十塊--最多的一天賺了二十五塊,最少的一天賺了四塊兩毛,當然還有一分錢不賺的時候,那是因為下雨沒出攤兒。反正平均下來,一天就是十二三塊錢。 這讓馬同林稍顯沮喪。三百七十塊錢,只夠一家人勉強吃飯,他還指望半年還清債呢。他也觀察過其他賣煙的,生意明顯比他好。他自己安慰自己,剛起步,沒生意也正常,人家都幹多長時間了,能比嗎?只要堅持下去,慢慢回頭客多了,自然也賺得多了。 可是事情並沒有按照馬同林的想法發展,第二個月,他只賺了二百八十塊錢--生意越來越差了。 馬同林急了,這怎麼回事?難道真的是同行沒同利?來光顧的人不少,但大多數都是問問價錢就走了,轉身去別的攤兒上,付了錢,拿煙,走人。 真見了鬼了。他心裡開始犯嘀咕。 "這煙多少錢一條?"買煙的指著一條軟包的"桂花"問。 "二十三。"他老老實實地回答。 "二十二賣嗎?"對方還價。 "最低二十三。" 對方一言不發地就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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