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婚迷不醒 | 上頁 下頁
三〇


  「那就行了。他老婆是很厲害的……沐優姐姐,我得睡覺了。將來你要是因為張藝寶而受了什麼委屈,你……不能怪我……」

  「小九,你說什麼呢?我越發聽不明白了。」

  小九重新鑽進睡袋:「沐優姐姐,晚安。」

  「安啦。」

  「姐姐,可是我想家,我失眠。」

  「我也想家。」

  「你也不是灣城人?」

  「不是,我的家鄉在茗城。」

  「那為什麼來灣城?」

  方沐優沒有回答,閉上眼睛,沒有睡意,回憶便像浪一樣翻滾上來。

  為什麼來灣城?

  在上海念大學時,她和常夕有個約定:現在當同學,以後當同事,不離不棄。

  她相信常夕是真心實意的,可方沐優多半是為了康喬才來的灣城。

  常夕和康喬都是灣城人,當然,劉之雙也是。在灣城時,常夕和康喬並不相識。說起來,也還是方沐優給他們牽線搭橋的。

  康喬是學校籃球隊的主力,方沐優是啦啦隊員。一來二去,兩個人就熟悉了,方沐優知道他是灣城人後,就把同樣是灣城人的常夕扯了進來。

  正當方沐優想告訴常夕她對康喬有好感時,常夕卻先說了出來。而康喬也告訴方沐優,他喜歡上了常夕。既然他們互有好感,那麼,方沐優就只能悄悄出局了。

  方沐優其實想留在上海,常夕和康喬卻想回灣城。臨近畢業時,方沐優作出了決定,跟著他們走。後來,劉之雙念完研究生,竟然也回到了灣城。

  劉之雙回灣城合情合理,那是他的家鄉。但方沐優來灣城,僅僅是因為她捨不得常夕,更捨不得康喬。她想參加他們的婚禮,做他們的伴娘,也許她還可以做他們孩子的乾媽。

  自我犧牲的偉大感勝過了一切,她放棄了在上海發展的機會、放棄了回茗城的機會,也只是為了這虛無的偉大感。

  命運是不可預料的。就如她在東山頂上遇到的黃導,她從沒想過這輩子還能見到他;她沒想過常夕和康喬會分手;更沒想過,常夕竟然會和劉之雙結婚。

  方母時常打電話來,叫女兒回茗城,不許她再留在灣城。

  有次方母發了脾氣:「你是要嫁在灣城,是不是?」

  「是!」方沐優的火氣也不小。

  母女倆像對冤家,每次都為在灣城還是回茗城的事情吵鬧。

  方沐優也想家,也想茗城。但是在灣城,她還有一些事情沒完成。她隱隱有著不甘心,有著不見棺材不落淚的勇氣。

  總有那麼一天,她要告訴康喬,她愛他。

  他必須給她一個回答。如果她得不到想要的答案,那她就回茗城。

  大不了老死不相往來,誰怕誰?厚著臉皮往前沖唄,這年頭,女追男,根本就不稀罕。

  5

  張藝寶失眠了。

  他想著白天發生的種種,想著和方沐優的再次邂逅。

  藝術家的浪漫,讓他浮想聯翩。

  這是上天的眷顧,他對自己說。

  他必須從那段糟糕的婚姻中脫離出來,創造一個新的世界。

  那個世界裡,得有個女孩,有個像方沐優那麼健康、積極向上、美麗大方的姑娘。

  他要和她在「獨1980」裡作畫、生活,過著神仙般美好的日子。

  她是他的鴛鴦。

  曾經,他以為麥麥是他的鴛鴦。

  酒吧小舞臺上,那個穿著細高跟涼鞋、紅色超短裙、染著一頭紅發、斜著眼睛看人、有把好嗓子的麥麥早就變了。

  變得物質、庸俗,徹底成為了性格極端、性情善變的小潑婦。

  他原是欣賞她的,當她梨花帶雨地趴在他胸口,說她懷了他的孩子時,他的內心激動無比。他要和她結婚,從此做個好丈夫。

  他們的洞房之夜是在醫院裡度過中。

  當晚,她告訴他,其實她並沒有懷孕,那是她想和他結婚的一個伎倆。

  他目瞪口呆地望著她,眼淚一點點流出來。為了和她結婚,他抱著「為一棵樹而放棄一片林子」的決心,捨棄了那些花花草草,打算從一而終、浪子回頭。而她,居然欺騙了他。

  他砸破了他們的巨幅結婚照,鏡框的碎片飛濺到他臉上,血水混合著淚水,他淒慘得像個末路英雄。

  她不知從哪裡拿到一把水果刀,眉頭都沒皺一下,將刀尖對著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他守著她,坐在醫院的病房裡。他的新郎胸花還來不及脫下,而她也還穿著紅色晚裝。

  她醒來後,拉著他的手:「不要離開我……寶貝……千萬不要。」

  從此,她的胸口多了道不可去除的傷疤。

  他不敢招惹她了,她比他狠。但他要求她去上班,像個正常女人一樣。他四處托關係,給她謀到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員工作。公司不允許染髮、不允許塗顏色鮮豔的指甲、不允許穿超短裙。

  他的麥麥成為了大街上最尋常的婦人。白襯衫、深藍色西裝褲、黑色通勤包,便是她的日常裝扮。她給自己買了各種顏色的假髮,下班了就戴上,紅黃藍綠青橙紫,每次都嚇他一大跳。

  這是他要娶的女人嗎?很顯然,不是,絕對不是。

  辭職後,麥麥全身心地投身於炒股這項近乎全民運動的潮流中去。前期投入的三十萬很快就翻了倍,她把債務都還清,還掙了不少。不知不覺中,她成了精明的股票行家。她兌現了諾言,給他買了跑車。

  那輛跑車,他才開了一星期,就被她收了回去。原因很簡單,她怕他用跑車載別的女人。事實上,他確實想利用這輛跑車來增添個人魅力。而她,像是他肚子裡的蛔蟲,對他的動機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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