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放棄你,下輩子吧 | 上頁 下頁
二一


  剛開始,丁越總愛帶我去一些好一點兒的酒樓,可我們都是拿工資吃飯的人,有一次我便認真地說:「丁越,這樣很浪費的。」

  他就笑了,「福生,別人追女朋友常哭沒錢花。你這樣替我省錢,我真有福氣。不過,你別替我省錢,我好歹比你早工作幾年,我不是個打腫臉充胖子的人。」

  但我還是覺得每次去酒樓吃飯挺奢侈的,就點兩菜一湯加上喝茶、看電影、車費,一個月少說也要花掉兩三千元。我自己一個月工資就那麼點兒。我不好意思去問丁越的收入,但是和他約會,隨便消費一次就花這麼多,還是讓我有些不好意思。以後再和丁越約會,我就堅持不去那些高檔酒樓了,常拖著他去一些很普通的館子吃飯,有時簡單一點兒就吃兩碗面。

  丁越便歎氣,「福生,省下的錢做什麼好呢?我們去逛商場好嗎?冬天來了,正好給你買幾件衣服。」

  我心裡很甜,但還是拒絕。

  丁越有些不高興了,板著臉說:「福生,給女友買衣服有什麼大不了的?你非要和我分這麼清楚嗎?」

  我尷尬極了,只得說:「別買太貴的。」

  丁越輕笑著回答:「你要不好意思的話,我給你買,你也給我買唄!」

  這辦法好!我呵呵笑著同意。丁越便摟緊了我哭笑不得,「傻丫頭!」

  丁越帶我去的地方讓我大吃一驚!這是城裡最貴的百貨商場,商品都是名牌,隨便一件就幾千塊。我站在門口打死也不進去。

  「我給你開玩笑哪,不要你買這麼貴的給我。我有這個就夠了。」他揚了揚手上的幸運繩。我編來送他的。從栓上他手腕那刻起,他從來沒有取下來過。

  我抿著嘴樂,望著他又有些無奈地說:「丁越,你把錢存著買車、買房多好啊,一件衣服幾千塊,又不能穿一輩子,划不來。」

  丁越想了想,說:「沒車是不太方便。這樣吧,來都來了,進去看看好不好?外面逛街太冷了。」

  我撲哧一聲笑出來,於是牽著丁越的手以買衣服為名,在百貨商場裡公然享受暖氣。

  我們一家家看,就是不買。

  我咂舌地翻看衣服的價碼牌,發出一聲聲驚歎。丁越插著手看我笑,無視漂亮小姐的白眼,沒有半點兒尷尬。

  我很喜歡他這種氣度。買不起與內心的高貴沒有關係。

  正走到一處,我的目光在這家以黑白色設計聞名的服飾名牌店多停留了會兒。

  丁越低聲問我:「喜歡?」

  喜歡,可是買不起,看看就算了。我對丁越笑,「不是所有喜歡的都要買的。」

  他笑了笑,拉著我的手進了店,指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說:「福生,我看你穿這件肯定好看。你適合黑色。」

  我翻了下價碼牌,手一抖。這件大衣要兩萬多!我馬上放下,搖頭對丁越說:「太貴,我不要!」

  丁越堅持要我試,哄我說:「你試試看,不買,只試試。」

  這時,伍月薇意外地從店裡的更衣室走了出來。她的目光在我和丁越身上打了個轉,笑了笑,招呼說:「甯老師也喜歡這個牌子?」

  我很想翻白眼。她真是陰魂不散!

  「嗯。只不過太貴,我買不起,看看罷了。」我搶先一步回答她。人自賤則無敵!

  我很得意自己的急智。這回,她沒辦法當眾回嘴了吧?她要敢說「買不起別來逛」之類的話,我就馬上把簡對羅徹斯特的經典阿Q對白搬出來——

  站在上帝面前的靈魂是不需要穿衣服的!呵呵,我想笑,窮人維護自尊的招是層出不窮的!

  「女人不需要有錢,男人有就行了。」伍月薇肯定聽到我和丁越的對話了,語帶諷刺地看著丁越。

  丁越笑了,「把女朋友打扮漂亮是男人的責任。福生,去試吧。」

  我正要拒絕,突然看到丁越的目光。他不想我拒絕他。我想,女朋友要是喜歡,他買不起會不會很沒面子?特別是在聽了伍月薇的話後,我便抬頭對丁越笑著說:「漂亮的我都喜歡,但不見得都要買。」

  丁越的目光讓我有些不懂。似感慨似感動,唇邊的笑容卻異常溫柔。

  伍月薇「哼」了聲,不屑地瞥了我和丁越一眼,劈裡啪啦從衣架上拎了四五件衣裳,同時掏了張卡出來說:「都要了。」

  丁越讓小姐取下那件黑色大衣,塞到我手裡,又推著我進更衣室。他似乎意識到了,在我耳邊輕聲說:「我想給你買件衣服,不在這家店買也行的。」言下之意他不是被伍月薇刺激了。

  「呵呵!丁越,何必呢,花掉一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買件衣服,賭氣不值得。」伍月薇還在煽風點火。

  「就算花一年的收入給福生買件衣服,也值得。」丁越靜靜地回答,用眼神制止我再說話。

  我恨伍月薇。普通老百姓穿兩萬多的大衣,太騷包了。她這樣說,不是逼著丁越一定要買嗎?

  可是,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我再拒絕,丁越就太沒面子了,只好試穿了這件大衣。

  「福生,黑色襯你的氣質。你雖然瘦,但是身材比例很協調。」丁越贊了我一句,看著我很開心地笑。

  鏡子裡的自己因為這身黑色意外有些冷豔的感覺。我從來沒穿過黑色,因為瘦,怕穿出去顯得更瘦小。但是這件大衣的大翻領恰好增加了我的肩寬,我的細腰避開了冬天衣服多、腰間顯得臃腫的情況,大衣腰帶勾勒出了完美的腰線。我不得不承認丁越很有眼光。

  事已至此,我只能看著丁越掏卡付帳,然後拎著那件騷包的大衣離開。

  我倆在百貨商場外等車的時候,夏長寧正好開車過來接伍月薇。他下車接過她手中的衣袋扔進後排座,瞟了我一眼,又看了看丁越手裡的衣袋。我馬上想起他曾經捧朋友的場照我穿的號買了五千塊的衣服而我沒有收的事。他這麼看我是在諷刺我收下丁越買的騷包大衣嗎?

  伍月薇對我們一笑,上了他的車。

  我有些緊張,丁越穩穩地握住我的手,溫柔地問我:「冷不冷?」

  我搖頭。他轉過身給我攏了攏圍巾。

  越過他,我看到夏長寧的車已走遠。從上次我砸了西餐廳後他一直沒來找過我。我想,現在他是真的不會再來糾纏我了。

  他們走遠後,我才認真地對丁越說:「真的太貴了,我穿在身上燒得慌,我一年的工資呢。為什麼一定要買啊?」

  丁越臉上的笑容越來越燦爛。他突然對我做了個怪臉,問我:「如果我有錢,不在乎這兩萬多,你敢穿嗎?」

  「可是你在外貿公司上班能有多少錢啊?你又不是千萬家產,幾萬塊當幾百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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