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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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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喪氣:「算了,我不去了。我去了只會給你丟人,我又不會跳舞,去了很無聊的。再說我壞了你爸的好事,你爸會不會遷怒于我,把我給炒了?」 「你是我的人,誰敢動你?」 雖然有些曖昧,但還真是很讓人窩心的話,看在這句話的份上,獻醜就獻醜吧。 我很有氣概地把手一揮,大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架勢:「出發!」 林晨樹趕忙拉住我:「就這副德行你也敢出門呀,還要扮我的舞伴,你乾脆殺了我算了,省得我待會被唾沫淹死。」 我不滿了:「那你要我怎麼辦?長得不好又不是我的錯?」當然不是我的錯,是他自己不長眼睛選了我。 林晨樹歎了口氣,扔給我一件衣服,嘴裡還嘟嘟囔囔的:「長得不好有什麼好炫耀的,還敢這麼理直氣壯。」見我瞪他連忙改口:「試試這件吧,效果應該比你身上這件好。」 我也這麼想,怎麼著也比身上這件強吧。我進去試衣服,天哪,竟是件大紅色的,我從來沒有穿過這麼豔麗的顏色,應該不適合我吧? 我換了衣服出來,有些拘謹,我看著林晨樹:「怎麼樣?還是不行嗎?」 林晨樹猛地吹了一聲口哨,笑著把我推到鏡子前:「美得冒泡。」 是誇獎嗎?我看著鏡子裡的人,有些呆住了。是我嗎?真的是我嗎?我的皮膚很白,穿紅色很好看,衣服很合身,勾勒出我纖纖細腰,有一點袖子,使我的手臂看起來不是那麼粗,裙子不是很長,到膝蓋下一點,又恰到好處地掩蓋了我人不高的缺點,我終於有點明白「人要衣裝」的意思了,難怪這些衣服賣的這麼貴,貴得有點道理,覺得自己也有些名門淑媛的味道了,好象有點自信了。我轉過頭,看著林晨樹:「你怎麼知道我的尺寸?衣服很合身,很漂亮。」 「我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再說我們還擁抱過。」 哪有?又開始胡說八道了,林晨樹笑笑:「你忘了我們贏球那天一時忘情,抱在一起?」 還真是個花花公子,那種時候還會想到這種事情,他腦子的構造到底是怎樣的,怎麼和一般人不一樣呵? 林晨樹上下打量著我:「我怎麼覺得還缺點什麼呀?」 我也覺得有點不對勁,「鞋子」,我們幾乎同時叫了起來。 我穿了平時上班穿得黑皮鞋,真是敗筆。林晨樹拉著我:「走吧,我們趕快買鞋去,不知道還來不來得及。」 我止住了他:「我有鞋子,配這條裙子應該合適。」 我從衣櫥裡小心地拿出鞋盒,打開,是一雙玫紅色涼鞋,細高跟,整雙鞋子由一些細細的緞帶組成,沒有其他的任何裝飾,甚至沒有金屬搭扣,用極細的同色緞帶纏繞在腳上固定就可。 林晨樹拿起鞋子仔細端詳著:「杜曉西,你也有奢侈的時候呀,名牌呢,又沒有機會穿,你還真捨得。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幾乎是江南一個月的工資呢。在一家精品店看到的,放在櫥窗裡,我一見傾心,每天回家路過的時候都要湊在玻璃櫥窗前看個幾分鐘,還拉江南去看過幾次,我總是纏著他問:「好看嗎?我穿好看嗎?」 江南總是敷衍我:「好看,真好看,你穿一定好看,可是你有機會穿嗎?再說你能穿嗎?那麼細、那麼高的跟,你不怕摔死?」 是沒什麼機會穿,穿著可能連走路都不會了,可我就是喜歡。我喜歡不行嗎?雖然買不起,看看總可以吧,做夢擁有它不過分吧?那段日子我總是做同一個夢,穿著這雙鞋翩翩起舞,然後在笑聲中醒來,江南看著我,像是見了鬼。 我是買不起這雙鞋,可有人買得起,幾日後這雙鞋從櫥窗裡消失了,我的心像是被剜去了一塊,若有所失。晚上難過得連飯也吃不下,江南看著我直搖頭,然後變戲法似的,那雙鞋出現在餐桌上,天啊,原來買鞋子的人是他。 我又哭又笑:「你是個瘋子。你知不知道這雙鞋要你一個月的工資?」 江南微笑:「所以下面的一個月你要養家,不能再由著自己的性子亂花錢。」 我連忙點頭:「我保證一個月,不,一年不再買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了。」 江南笑了:「這樣的保證我聽過無數遍了,只要你高興就好,有這麼喜歡嗎?」 我拼命點頭:「是,好喜歡,你最好了。」我在他的臉上狠狠地親了一口。 「人家說不能送女孩子鞋子的,說是送了鞋子以後就會穿著這雙鞋子離開自己的,你可不能離開我,否則你一定會得香港腳的。」 這麼惡毒的詛咒?放心,我才捨不得離開他呢,這麼貼心的老公,我怎麼捨得離開。我突然想到:「要不,就用這雙鞋代替戒指吧,我們不用買結婚戒指了,反正我的手戴戒指不好看,我們不要那些,用鞋子代替吧?這就是我的結婚戒指。江南,我最喜歡你了,你願不願意和我結婚?」 我們兩個一直有些不正常。學習好的是他,運動好的是我;會做飯的是他,吃得多的是我;脾氣好的是他,壞脾氣的是我,總之一切都有些不正常,想不到求婚的也是我。 江南看著我,哭笑不得:「杜曉西,你的腦袋裡到底想些什麼?求婚是男人做的,哪有結婚戒指用鞋子代替的?」 有什麼關係,一樣都是他的心意,我看得見摸得著的對我的愛,形式有什麼重要。 江南還是不依:「我不管,戒指是一定要的,我的女人結婚時沒有戒指怎麼行?」 我的女人,我喜歡這個稱呼:「我不喜歡很小的戒指,所以等你有錢的時候再給我買大鑽戒,我要五克拉的,少一分我都不要。」 江南看著我,輕輕地擁我入懷:「好,我一定會給你買五克拉的鑽戒,一定會的。」 我看著鞋子有些癡了,這雙鞋子江南在的時候我從來沒有穿過,他走後我倒是穿過幾次,都是在家裡。緩緩地綁上緞帶,一個人趁著酒勁獨舞,是我的結婚戒指呢,穿著它,我覺得安心,那個人也仿佛從來不曾離開。 我緩緩地紮上緞帶,站起身,挽住林晨樹的胳膊:「走吧。」 是怎樣的鬼使神差,我會在今夜穿上了它,是第一次,穿著它走出了家門,暴露在世人的面前。 我不適合這種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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