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大女三十 | 上頁 下頁 | |
四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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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我知道了。」我說。 到了「小仙女裝店」,我推門只見小甜在招呼客人,而蔣有虎坐在最裡邊。他見了我,站直身來:「來了?」一看這局面,我倒覺得他更像此店的老闆,而我則像個客人。下一秒,蔣有虎也發覺他有喧賓奪主的嫌疑,於是忙走上前來,把裡面的老闆座兒讓還給我。店內的客人空手走了,小甜過來與我打招呼:「姐,今兒還沒開張呢。」我坐下身:「現在這些貨,雜七雜八、良莠不齊,導致這店簡直成了個四不像。轉型迫在眉睫啊。」「轉,馬上得轉。」小甜和蔣有虎異口同聲。 我抬眼看著面前這對男女,男的癡癡憨憨地望著女的,仿佛在說:真是心有靈犀啊。女的翻了一個白眼兒,心說真是倒了黴了,跟大叔默契個什麼勁兒啊。 我把店留給了蔣有虎和小甜,自己回避了出去。天下如此大,我唐小仙如此人見人愛,如今卻落得沒有容身之地了。我邊走邊琢磨:如今到處都在高歌著隱私,父母看了子女日記,得知子女考試作弊、抽煙鬥毆、男女抱作一團,結果到頭來,還得聆聽子女的叫囂:你們到底懂不懂什麼叫隱私?此時此刻,我是不是也侵犯了鄭倫和蕭之惠的隱私?就算是他們有錯在先,先侵犯了我的婚姻,我是不是也得一碼歸一碼,先致歉於我的過錯? 我正想打電話給鄭倫,鄭倫卻先把電話打了過來。我裝沒事人:「醒了?」鄭倫口齒含糊:「唔,你在哪兒呢?」我看了看四周:「我也不知道,瞎溜達呢。」鄭倫歎氣:「唉,真不知道你大我的那五歲,是不是光吃奶了。你怎麼一點兒都不成熟?天天渾渾噩噩,瞎琢磨、瞎打聽、瞎溜達。」我轉了轉眼珠子:「我是童心未泯、涉世不深。」我暗暗省了一句話:所以算計不過蕭之惠,總讓她成功地挑撥咱倆。 鄭倫約了我在外面吃飯,他說:「咱倆在外面把狀態調整好了,再回家。」我一口應允:「好啊。免得一回家,我思想的重心又要轉移到你奶奶身上去了。」 鄭倫的話讓我喜出望外。他在兜兜轉轉地從天津駛回北京,又昏天黑地地睡了半晌後,終於選擇了積極地調整我和他的狀態,而非消極地破罐破摔。我欣賞他積極的人生態度,從他最初積極地為我「小仙女裝店」設計製造招牌開始。 我看了看時間,才三點多,離鄭倫約我的晚飯時間還有三個小時。我精神抖擻地打算前往服裝批發市場,搜尋殘次品女裝的貨源。在後來的日子裡,我漸漸把「殘次品」這個詞用「疵品」替換了,畢竟它們本身的設計和面料皆是上等的,只是各自有點兒縫紉和染色上的瑕疵而已。先天不足,是可以靠後天加工來彌補的。 我伸手攔下一輛計程車,告訴了司機目的地,並附加了一個字:「快。」我的人生也要變得積極,積極地為社會建設和自家的存款建設添磚加瓦,積極地與鄭倫開誠佈公、打開天窗說亮話。我已打算,把我掌握的所有有關蕭之惠的作為,向他和盤托出,以示我對婚姻的惶惶不安是有事實作為基礎的。這時,我的手機又響了,這通電話來自「倫語」。我條件反射地以為是鄭倫,於是張口就說:「還有什麼吩咐啊?」啊字說了一半了,我才恍然:這大周日的,鄭倫他不是在家嗎? 對方開口:「當我是鄭哥,還是吳哲啊?」這是蕭之惠的聲音。 我立馬攥緊了拳頭:「是你?」 「是我。我想問問你,你有沒有時間、有沒有興趣,過來和我聊一聊?」蕭之惠字正腔圓。 第二十四章 打開天窗說亮話 我改變了目的地,計程車扭頭向「倫語」駛去。司機見我臉色嚴峻,油門越踩越結實。我回過神來:「師傅,慢點兒,慢點兒。」司機倒有理:「你剛剛不是讓我快嗎?」我一本正經:「還是安全第一。」而其實,只不過是我膽小如鼠,忌憚于離蕭之惠越來越近而已。 周日的辦公樓幽靜極了,最適合滋生不道德的行為。「倫語」中只有蕭之惠一人,她坐在鄭倫辦公室內的長沙發上。我見到她的第一句話是:「喲,我老公的辦公室不上鎖的?」蕭之惠向我側過臉:「鄭哥為人光明磊落,沒什麼好鎖的。而且,我們『倫語』是個大家庭,我們都是一家人。」我聽出蕭之惠的話外話:我不光明磊落,況且,我並不屬於他們那個大家庭。 「你想和我談什麼?」我坐在了長沙發的另一頭。 「談鄭哥。」蕭之惠又將臉向我扭了扭。她的脖子那樣白膩細滑,怎麼扭都跟天鵝似的。我聽說女人老就先老在脖子上,水分不駐足,脂肪就止步,皺巴巴的像過時的蘋果。想及此,我不由得目視前方,將自己脖子上的皮抻得緊繃繃的。蕭之惠又開口:「除了鄭哥,我們之間還有什麼好談的?」 「關於我和吳哲的小動作,我向你道歉。我理解,任何人都不願意自己被調查。」我左手緊握右手,這道歉道得言不由衷。只是鑒於鄭倫對我的友好態度,我不得不對蕭之惠友好。接著,我又補充:「同是女人,我希望你也能理解我的未雨綢繆。」我往自己臉上貼金,用了褒義詞。 「我能理解,同時,我也欣賞你手腳的麻利勁兒。」蕭之惠的語調顯得心服口服,好像就差雙手一抱拳、微微一頷首了。 「麻利?你這話什麼意思?」我心想:她總不會是誇獎我下海的雷厲風行吧。 「你和鄭哥認識了多久?好像只有幾天就結婚了似的。」蕭之惠目視前方了。我斜眼看了看她,那脖子跟陶瓷做的似的。我和鄭倫結婚時,只認識了幾天嗎?不,不會的,好像至少也有十幾天吧。我皺了皺眉頭:我竟真的沒有細細數過。蕭之惠繼續道:「你知道嗎?我和鄭哥認識了五年又三個月了。」五年?那時,鄭倫才二十歲。「那時,他大二,是我爸最得意的學生。」蕭之惠說。 「我爸說他很聰明,也很謙虛好學,是近幾屆學生中數一數二的。而那時,我這個女兒則是他口中成績平平,卻自以為是的反面人物。被他教訓多了,聽膩了,我就去了他們學校,認識了鄭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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