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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那我告訴你,我不走。」她看著他的毫無表情的臉,看著他的眼睛,堅決,執拗地說,「你聽著,我不走,你留在這裡我就不走。你不走,我就不走!」

  他像是輕輕地笑了一下,抬頭向外看了看,然後和顏悅色地對她說:「聽話啊,你先行一步,我在這邊幫他們找到水源就回法國,比你晚不了幾天」

  她氣得眼淚一下子湧了上來,眼前被水汽模糊了。她一頭朝丹尼海格撞過去,雙手抓住了他襯衫的領子,把他的臉拉下來,讓他好好地看著自己,「丹尼海格,你是沒聽清楚我跟你說什麼呢,還是你老了,耳朵聾了或者腦筋壞掉了?我再說一遍,別讓我重複,你不走,我就不走。我不走!我不走!你聽見沒有?你聽見沒有!」

  他的手在外面扣住她的手,緊緊勒住,勒得她骨頭都疼了,很久很久。他看著她的臉點點頭,「好,慧慧,好,你留下來,你跟我在一起。」

  突尼斯人很高興,因為兩個人質都留下了。丹尼海格信誓旦旦地說能找到水源,他們也打好了如意算盤,就算找不到新的水源仍有這個有錢人和他的情人在他們的手上,功夫總不會白費的。

  尋找水源的隊伍很快上路了,除了丹尼海格和慧慧,以及監視並押質他們的阿桑的團隊,還有一個熟練的打井隊伍,他們帶了足夠的糧食,飲用水和一台小型打井機,起著駱駝上路了,按照丹尼海格的說法,一路向西南,朝著沙漠走去。

  是他把她扶到駱駝的背上去的。上去之前,他用突尼斯人拿來的袍子和頭巾把她包了個嚴嚴實實,只留一雙眼睛在外面,他捧著她的頭,看著她笑了。

  熱乎乎的風吹過來。

  那一刻她身上都是汗水,她以為他會隔著面紗吻她一下,但是他沒有,丹尼海格只是問她:「見過沙漠嗎?」

  她搖搖頭。

  「時間不會太久的,你就當做是一次旅行吧。」

  他把她扶上駱駝,她說:「捂得這麼嚴實,我熱。」

  「非這樣不可,」他說,「沙漠太熱了,不包裹上,水分都蒸發出去,人就脫水了。」他說著幫她把腳裸也包裹好。

  突尼斯人在駱駝的脖子上拴上鈴鐺,他們的腳步陷在沙海裡,深深淺淺的,脖子上的鈴鐺發出參差由和諧的響聲,細如粉末的沙子被熾熱的風推動,堆砌,形成大大小小的沙丘,一隊人在高達沙丘的影子裡行走,天空中偶爾有鷹飛過,忽然俯衝下來,可能是看到了從旁邊長著針葉植物的洞中探出腦袋的沙鼠。

  可是其餘的時間裡,這裡沒有其他聲響,也沒有氣味,只有廣闊無垠的沙海和從沙子裡的縫隙裡蒸騰出來的熱滾。

  這裡再也不是那個雨水充沛被大河貫穿的城市里昂,這裡再也沒有那些寶石一樣藍色的湖泊。

  這裡的水只存在於饑渴的人的幻想中。

  在白金色的北非沙漠裡再回憶起法國的水,像一個人無心虛度了自己年輕時的愛情一樣,再回頭看,無限稀疏。

  他們在清晨出發,趁著天氣沒有時分炎熱儘量趕路,到了中午,太陽當頭的時候,搭一個簡單的帳篷,一行人吃些東西,休息一下,日頭斜了,沙丘又有影子的時候,他們再繼續趕路。

  丹尼海格一直沒再跟她說話。

  他的駱駝就在她的後面,她有時候回頭看著他,看看他的眼睛。

  她的心裡很訝異,他們這是去找水源,為什麼丹尼海格要帶突尼斯人直奔沙漠的深處呢?她越想越覺得奇怪,再回頭看看他,忽然就想通了。

  到了晚上,他們在一個沙丘後的背風初宿營,太陽一下去,沙漠裡面冷得很快,阿桑點上了篝火,有人紮帳篷,有人喂駱駝。

  突尼斯人吃了東西喝了酒,陸陸續續地去自己的帳篷裡睡覺了,阿桑臨睡之前過來囑咐丹尼海格和慧慧說:「我困了,得睡覺,不看著你們了,但是我告訴你們,一點兒動靜我都能醒過來,別想跑,跑了的話,就死在沙漠裡,都不用我浪費一顆子彈。」

  丹尼海格對著他的槍口說:「英雄,你不用每次跟我說話都把槍上膛,我明白的,你去睡吧。」

  之後篝火堆旁就剩下他們兩個了,火燒得旺旺的,把人的臉照得發亮。

  丹尼海格用棍子撥了一下火堆,他沒有看她,卻對她說:「太晚了,明天要早起來趕路,你去睡吧。」

  慧慧忽然坐到他身邊,壓低了聲音問他:「你的人埋伏在哪裡啊?他們什麼時候到?」

  「什麼我的人?」

  她身子往後退了退,「你別告訴我你是死心塌地地真要給這些突尼斯人找到新的水源。」

  丹尼海格喝了一口酒囊裡的燒酒,擦了一下嘴巴,看著她:「為什麼我不能?為什麼我不能找到一個新的水源?」

  篝火啪的一響,一顆黃色的星星從沙漠上方的夜空悠地滑落了,丹尼海格對齊慧慧說:「我從來沒有對你說起過我自己……」

  第十二章 [三個海格]

  向上追溯「海格」這個姓氏跟泉水扯上關係,大約是在四百年前。

  那一代的海格名字叫做莫里斯,莫里斯海格,他是個世襲的男爵。畫像上面的他,也是藍眼睛,大鬍子。

  在當時的法蘭西,你要找一個最富有的貴族很難,但是你要是想找一個最窮的貴族,很容易,那十有八九就是莫里斯。

  在小貓牙山上一千米的地方,他有一塊不大不小的領地,三個村莊和一座足夠結實的石頭房子——與領地上別的房子相比,那還是可以被稱為城堡的。

  誰也不知道他的領地是怎麼劃分的:從山上遙望著現在的貝爾熱潮,可是到了湖邊,那就是另一個貴族的地方了;山上的雪水在春天融化,會直下山峰,可是泉水匯成溪流,溪流再變成小河,卻是從小貓牙山的的東北部流下去的。看看莫里斯有多倒楣,連雪水都要繞過他的地盤,佔據小貓牙山東北側的那位姓伯潘,伯潘子爵。

  莫里斯的領地上沒有泉水,只有兩眼經常乾涸的水井。

  沒有足夠的水,農民的莊稼種不好,麥子長得像雜草。玉米粒都是凹陷的,奶牛和羊都是瘦小枯乾。

  莫里斯不是兇狠地壓榨農民的貴族,當然他也壓榨部出來東西,每年只收到少量的東西充當地賦:莊稼、蜂蜜、牛奶和一些蘋果,這樣自己勉強解決溫飽。他不敢去參加貴族的聚會,因為沒有體面的不打補丁的袍子。他沒有女人,他一直是一個人,這也可以理解,貴族只能跟貴族通婚,有什麼人會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一個窮得只有爵位的莫里斯海格呢?他連狗都得自己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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