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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


  「應該可以吧,送那麼多錢再不給辦事,那咱們還不告死他們啊。」

  「其餘的我回去找家裡說說,我家肯定有,我去求媽媽,這麼大的事兒無論如何他們也要幫咱們……」駱蔚堅定的說,那一刻,胸中升騰起了一團火,那是一種因愛而生的勇氣,更是一種責任與擔當,這團火燒得她熱血沸騰,也燒得她那張俏臉明豔動人起來。

  「駱駱你真好!你對我實在是……太好了!」李玉庚激動的抱住了她,使勁在她臉上親了一口,「駱駱,有你這句話我就開心死了,我不去日本了,真的,不去了,省得你還得跟家裡張嘴,我決定就守在這裡,守著你,好好奮鬥,早晚我們會獲得幸福的。」

  「不嘛,既然這樣那我們就努力試一下好了,盡力而為,成了當然好了,不成我們也沒有遺憾。」

  「那……好吧!謝謝你親愛的,和家裡說的時候也別讓爸爸媽媽太為難,不行就拉倒。」李玉庚說著還是難掩開心,忍不住咧開大嘴笑了,「還有,我的大研究生,你剛不是說我和你出去總躲躲閃閃不敢見人嗎,今天晚上我就帶你去我們學校參加一個晚會,」駱蔚笑嘻嘻的說,那神情象極了做了好事等待別人誇獎的孩子,但很快她的臉就被玉米那張激動的長臉覆蓋。

  兩人擁吻在一起。

  唉……

  戀愛中的青年男女啊!總是那麼旁若無人,以為兩個人一起就是整個世界,總是那麼的悲喜無常,任性而為,又總是那麼的瘋狂那麼熱烈!至於明天至於未來,那不消說,全都是玫瑰色的,戀人的眼裡,只有愛,才是永恆的。

  戀愛中的駱蔚那時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她的這一席話這一為愛付出真心的決定會讓她付出了多麼慘痛的代價!整個青春和幾乎全部的幸福即將為此葬送!

  不過這沒啥好奇怪的,翻開歷史的畫卷,史海鉤陳,人們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的先人都會在某個青春激昂的日子,跟駱蔚一樣,為一句話一個信念一個決定,改變著一個又一個或閃亮或淒慘或什麼的人生,直至改變整個世界。毛澤東、林肯、希特勒、哥倫布……生命之海揚起的命運風帆就是那樣的一句話、一個決定,殊途同歸,從沒有什麼大不同。

  春末夏初的校園裡,一棵棵碩大的柳樹結滿了雪白舒展的仔絮,隨和煦的風飄散,紛紛揚揚不急不徐的漫天飛舞,象承載孩子夢想起飛的紙飛機,象翩翩起舞的姑娘張開的白裙,最後落在綠油油的長滿不知名小花的草地上,黃昏來臨,這一切又被西下的夕陽罩上一抹羞澀的桔紅,煞是好看。駱蔚帶著被她精心打扮過的李玉庚出現在這片草地上。

  趙梅、張麗香、李舒還有其他一對對身著盛裝的青年男女早就到了。晚會已經開始,見駱蔚帶著男友過來,趙梅和張麗香非常高興,以主人的身份走上前來迎接他們。

  「哎呀寶貝兒,你可來啦,就等你們倆呢!」趙梅離老遠就高聲喊著撲上來擁抱了駱蔚,然後作勢欲撲李玉庚,被張麗香假意欄腰抱住,「不許耍流氓不許橇行!」說完阿香婆轉過臉來一本正經的沖駱蔚開玩笑:「這位姑娘,這裡沒你啥事兒了你可以走了,這位老玉米今晚就歸我和梅子啦……」

  「就是,堅決霸佔良家帥哥!捏捏捏捏捏(學香港笑星周星弛獰笑)」趙梅說著還是走上前摟了一下李玉庚的肩膀,雙簧配合得異常默契,然後四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李玉庚以前就見過這兩人也時常聽駱蔚提起,但還是沒想到這兩個人這麼瘋這麼搞笑,原有的拘束也因此一掃而空。

  晚會相當成功,先是自由活動,聊天侃大山,很多人說起各自的戀愛經過和浪漫遭遇,加上阿香婆趙梅兩個活寶現場烘托,氣氛非常熱烈,有笑聲尖叫聲不斷。那時候的大學生已經相當開放,甚至有人還會說起色情笑話,而且除了駱蔚和李玉庚,其他人一點也不覺得臉紅。

  接下來是跳舞時間,跟著一台手提式音響發出的音樂,所有青年男女載歌載舞,盡情歡樂,先是跳集體舞,跟是交誼舞,張麗香還不知從哪找了把吉它,彈唱了一首老歌。

  天山腳下,是我美麗的家鄉,當我離開它的時候,就象那哈蜜瓜,斷了瓜秧

  白楊樹下住著我心上的姑娘,當我離開她的時候

  就象那都它爾,閑掛在牆上……

  駱蔚和李玉庚本來都很封閉,從沒有機會參加類似的活動,開始顯得有點放不開,但趙梅和張麗香一直很照顧他們倆,慢慢的也就放鬆下來,當李舒帶著駱蔚跳舞時,她遠遠的看到笨拙的玉米正頂著趙梅的頭吃力的學著慢四,轉到這邊時,趙梅就沖她喊,瞅你家老玉米啊,都快把我的鞋踩爛啦,腳都踩腫了,回去你得賠我啊!

  李玉庚面目潮紅,笑得很開心;駱蔚也高興極了,這一天真是值得紀念的一個甜蜜日子。

  晚會結束前,所有人都圍坐在一起,夜幕下每人手捧一支蠟燭,共同對著蒼天、大地,許下心願。燭火映紅了一張張稚嫩卻充滿活力與期待的臉。

  燃燒青春,燃燒愛情。

  第十一章

  1997年8月16日,星期二,晴,

  今天是我關進「絕望地牢」後的第900天,我魯賓遜魯大哥在絕望島上呆了28年,我馮濱遜這才兩年多,我昨晚搬手指頭算過,和他比起來我的萬里長征這才走過六百多裡地,還早著哩。不過我在地牢裡走過的路可不短了,今天又來回走了七千八百九十六步,按一步一米算,我這兩年已經走了六千兩百一十六公里,一萬兩千多裡了,又讀了一千六百一十四本書,書上說行萬里路讀萬卷書,萬里路我是走完了,萬卷書我估計也快了,因為我發現我現在看書越來越快了,一套鹿鼎記五本我只用了一天的時間就看光了,那速度,風馳電掣(CHE)(注:不認識的字加拼音),銜枚疾走,快馬加鞭,迅雷不及掩耳,哈哈,看我又會了好多詞,一寫就按不住的往外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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