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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電話突然「哢」的一聲斷了,林依依握著話筒半天沒回過神來。事情來得太突然了,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雖然她也還算是一個經歷過風雨的人,但這種事情還是第一次碰到。雖然在電視小說中也經常會有這樣類似的情節發生,但當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那份焦躁、那份無助、那份恐懼就象一尊千斤鼎似的,「咚」地就壓在了她的心上,令她窒息得快要暈倒過去了。而且,這件事情還非常地蹊蹺,這個人知道他的住址、知道她家的電話、知道她丈夫的名字和身家、知道她的女兒、甚至知道她家什麼時候有幾個人!一個對她這樣瞭若指掌的人一定是平常與她或尹國華有過交往的人,說不定還是朋友。可既然是朋友,為什麼會做這樣的事呢?他僅僅是為了錢嗎?或者還有別的什麼目的?這件事會不會和那個寫匿名信的人有關呢?他一開口就要兩百萬,是因為他對她的經濟狀況還不算真正瞭解呢,抑或是他從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逼她從尹國華那裡去拿錢,所以才分毫不減呢?如果他純粹為了錢,好不容易綁架了一次,又深知尹國華身家好幾千萬,為什麼不乾脆獅子張大口,要多一些呢?反正兩百萬也是冒險,兩千萬也是冒險,何不一步到位?是因為他膽子不夠大?要求不夠高?或者他的目的根本就不只是為了錢?他或許就是寫匿名信的那個人?那麼,他這麼做,究竟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呢?

  林依依緊皺著眉頭,對此事百思不得其解,而事情的緊迫性與危急性也容不得她再這樣苦思冥想下去。要救回自己的女兒,她只有儘快籌足這兩百萬,而要在明天之前拿到兩百萬,她只能去找尹國華,別無它法。

  正如林依依事先所猜測的一樣,尹國華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很是惱怒,他用嚴肅的語氣遣責林依依:

  「你真是不可思議!好好的家你不管,好好的悠閒日子你不過,偏偏心血來潮去開什麼公司!這下好了,連一個孩子都管不住,鬧出這麼大個事來,將來我要是再把尹珊珊接過來,還不知會出什麼事呢?還好人家要的只是錢,可兩百萬也不是小數目啊,你開公司好幾個月了,你掙了多少錢了?這一下子就出去兩百萬,可以買下你兩三個公司了!」

  「都什麼時候了,還說這些風涼話。現在最要緊的是救帆帆啊。」

  尹國華到時底是經過大風大浪的人,面對此事,倒顯得並不十分焦急:

  「既然對方要的只是錢,帆帆就不會有太大的危險,我下午就趕回來,你自己好好反思一下吧,如果下次再出這樣的事,人家要的不是兩百萬,而是兩千萬、三千萬,那我可就被你害慘了!」

  其實,尹國華只是在林依依面前假裝鎮定罷了,內心裡,他還是十分擔心的。帆帆是那麼可愛那麼漂亮那麼聰明的孩子,是他的親骨肉,現在卻落在壞人的手裡,他怎能不擔心呢?如果對方要的只是錢,如果對方並不十分清楚他的經濟情況,如果對方只有兩百萬的胃口,那麼,事情還好辦一點。但萬一對方貪得無厭,拿到兩百萬還不放人,還要更多的,又或者對方要的不僅僅是錢,還提出別的要求,那就麻煩了。這幾年做生意,市場競爭殘酷無情,自己得罪的人也確實不少,萬一真是仇家有意報復,那問題就更嚴重了。

  所以,尹國華也是在這種思緒重重、心急如焚的心情下開車回到廣州的。他在向林依依瞭解了詳細的情況之後,作出了幾個決定:第一、先還是不報警,雖然員警也許既能保住帆帆的安全,又能抓住罪犯,還能讓他挽回兩百萬的損失,但是畢竟這大大加重了帆帆的危險,哪怕只是給帆帆增加百分之一的風險,他也不願意,他情願以兩百萬換回帆帆的安全。在這一點上,他與林依依的意見是完全一致的。第二、不能讓林依依明天獨自去與罪犯接頭。本來,一個弱女子提著兩百萬現金就已經夠危險的了,更何況還是進行這樣詭秘的黑色交易。萬一對方搶了錢不交人可怎麼辦?萬一對方看到林依依長得漂亮又起歹心,乾脆連人帶錢一起劫走了,可怎麼辦?林依依說起來還是個單純的女人,心地善良,性格耿直,很容易輕信別人,是那種上了當還不自知的人。所以,決不能讓她一個人去!但是歹徒明確說了只能她單獨去,如果尹國華陪她一起,又恐怕惹惱了歹徒,對帆帆不利。最後,他們決定,林依依坐的士走在前面,尹國華開車遠遠地跟著。只要林依依在他的視線內,萬一真什麼緊急情況,他相信自己還是有能力對付的。

  第二天下午三點整,他們就這樣一前一後準時來到了體育中心東門口。林依依提著沉甸甸的手提袋從的士車裡出來,戰戰兢兢地站在那兒,她的眼睛茫然而恐懼地朝四周搜尋著。依依起初一直不明白,歹徒怎麼會選擇這在市中心地方幹這種事?現在看來,歹徒真是聰明絕頂呢,在這種太陽火辣的下午,體育中心東門前還真沒幾個人。而且,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嗎: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最安全!誰會想到大白天在這兒還會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呢?林依依雖然眼睛惶惶然到處張望,但她的耳朵的注意力卻完全集中於正在胸前輕輕晃動的手機上。尹國華則將車停在對面的馬路邊,透過茶色玻璃,緊張地窺探著。

  電話鈴聲響起的那一刻,林依依身體一抖,渾身汗毛都豎起來。她神經質般地拿起電話:

  「喂,你們在哪兒,帆帆呢?帆帆在哪裡?」

  「依依,是我!」是尹國華聲音,「你不要怕,鎮定一點,我就在你附近,我都看著你呢,不要讓他們看出你太恐怖。記住,一定要先牽到帆帆的手才能給錢。如果看到帆帆,抱著她往人多的地方,或者往保安亭走,明白嗎?」

  「嗯,知道了!你一定要盯緊一點啊,我掛電話了,我怕他們打進來。」

  「好的,小心點!」

  林依依剛一掛線,電話又響了,林依依慌忙接聽,又是昨天那個陰沉沉的聲音:

  「尹太太,你好像不太講信用!要知道,你女兒是生是死、是好是壞可全得看你配合得怎麼樣了。」

  「帆帆!帆帆在哪兒?她怎麼樣了?我必須看見我女兒好好的,你們先把帆帆交出來!」

  「交人可以,但你得先去趕走一個人。現在請你向前走,走到馬路對面,去告訴坐在白色賓士車裡的那個人,那就是你老公尹國華吧,哼,去!去告訴他,開著他的臭車趕快離開這裡!滾得越遠越好!否則的話,你今天就別想見到你女兒!」

  別無選擇,林依依只好按照對方的指揮去做。當她將對方的話告訴尹國華之後,尹國華悄悄附在她耳邊說:「你放心,我先把車開走,然後再坐的士回來,我實在不放心你。現在,你趕快過去,還站在原地,不要輕易走開。我返回後看到你的身影就會打一下你的手機,你知道就行了,不要接聽,明白了嗎?那我現在先走了,你一定要小心行事!」

  尹國華說完極不放心地開車走了,一種更大的恐懼和無助籠罩在林依依的心頭,她重新穿過馬路,走上臺階,站在門口圓形的花壇前,等待著電話鈴聲再次響起。

  「好!還算聽話!」歹徒就象個幽靈似的,她覺得他也許隱藏在停車場那黑壓壓的一大堆車的某個車窗後,或者躲在那綠化叢中的某個角落裡,又或許就是體育中心裡面那稀稀落落幾個人中的一個,總之,他沒有正式露面,卻能將林依依的一舉一動看得清清楚楚,他又開始指揮她了。

  「現在,請你走進體育中心內,往右拐,你的前方有一個網球場,有一群人在那兒打球,看到了嗎?在網球場的旁邊有一個綠色垃圾箱,是小狗頭像的那一個,看見了嗎?好,拿起垃圾箱腳邊的兩個塑膠袋,先將你手中的手提包用一個袋子裝好,紮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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