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奔向1/20000懷抱 | 上頁 下頁
一〇一


  「之前是我沒有發覺,但現在——我是喜歡你的,小新。」他打斷我,直言不諱,可是我真看不出來他對我哪裡特別感興趣。

  「你對我好起來,是在豆男出現之後。」我分析,「我說句話你別不高興,你就像個任性的孩子,一旦有什麼玩具別人和你搶,你就一定要得到不可。」

  「我不否認一開始的時候,我是在和竇先生別苗頭,可後來不是了。」他很認真地說,可他這種說起真心話來還這麼矜持的態度,讓人很難激動起來,假如他之前的情傷是因為他的表達方式有問題,我還真是同情他。他太完美、太優雅,所以感情也很遙遠似地。

  「澤秀,我——」我不知說什麼好,雖然答應林澤豐腳踏兩船一陣子,直到林澤秀對我失去興趣,但真正操作起來很困難,首先我就無法面對兩個男人。

  我總是把一切想得很簡單,但做起來就知道什麼叫困難了。我不忍心傷害任何一個人,特別是林澤秀還是我先招惹的。

  這可怎麼辦哪,真愁人。

  「你已經選了竇先生嗎?」他再一次直問。

  我點點頭,按照我和林澤豐的約法三章,我是不應該承認的,可我就是點了頭,但林澤秀的反應卻沒有他哥哥想像地那樣大,只苦笑一下,「看來我要學西林了,堅信在你沒結婚之前,我仍然有機會。請你不要急著拒絕我,讓我有可能去爭取。」

  「不拒絕是什麼意思?」

  「就是偶爾和我約會一下,收我送地花,和我吃個飯,看個電影。」

  這和普通戀人地約會沒什麼兩樣,可是——我會覺得對不起豆男,畢竟我親口答應要和他交往看看。

  「如果我不喜歡和你約會的感覺,最後嫁給了別人,你能保證不會很——生氣嗎?」我試探性的問。其實我是想問,他會不會備受傷害,甚至以後患上感情恐懼症。

  他沉吟了一下,之後苦笑,「是我哥昨天和你說了什麼吧?我記得和你說過,我小時候,家裡地生意非常危險,我幾乎常年見不到父親,這種情況維持了很久,差不多是從幼年到成年,所以我說我哥就像我的父親,雖然他在生活方面是白癡,但在精神上,他給過我許多。」

  「他很愛你。」我又想起昨天林澤豐氣得要掐死我的場面。

  林澤秀點了點頭,「是,而且保護過度了。但這也不能怪他,我十九歲的時候為情自殺,把我哥嚇壞了。」他平靜的說出讓我震驚不已的話,「可笑嗎,小新?其實男人在感情上比女人脆弱。我愛得深,所以痛得久。」

  「那你不會為我——」

  「不會的,小新。」他再度打斷我,「我為一段不成熟的愛情付出過代價,遠走他鄉好多年才平靜。現在的我不是像我哥想像的那樣,小心翼翼的再度敞開心扉,而是歷練得堅強很多,百毒不浸。」他說著笑了起來,「以前圍繞在我身邊的女人都是毒藥,多漂亮我沒有反應,不過你是麻藥,所以我很有感覺。」

  「麻藥應該是讓人失去知覺的,你的反應好奇怪。」聽林澤秀這樣說,我感覺心情舒暢很多。林澤豐根本是愛弟過度,以為他承受不住打擊呢,其實人家根本已經成長了。

  「就是說,就算我拒絕你,你也不會尋死覓活?」我問。

  「你猜我會用這樣下等的方法訛詐你的同情嗎?」

  呼!我長出了一口氣,感覺我早上想得太過嚴重,現在一談就沒什麼問題了。我不會傷害豆男,會和他認真交往看看,而這邊和林澤秀像好朋友、或者比好朋友再曖昧一點的相處,時間一長,他就對我這平凡女沒感覺了,到時候皆大歡喜。

  兔媽說得對,林氏兄弟就算對我有興趣,也是因為我的「獨特」,而當彼此熟悉了,獨特性不存在時,他們還是會喜歡自己本來就愛的那種菜。比如那個美女袁愛,她不就是讓林澤豐在她結婚那麼多年後還念念不忘的嗎?

  想到這兒,我突然心裡有點不舒服。不過這念頭很快就過去了,只聽林澤秀道,「為了慶祝我們CES得到了全球十大奢侈品的巡展權,這個週末有一個餐會,你能做我的女伴嗎?」

  一瞬間我有點猶豫,總感覺像背夫偷情似的,儘管這並沒有和豆男的約會時間衝突。

  「是作為朋友出席。」林澤秀解釋,「你也知道,我出席某些場合的女伴都與我並沒有親密關係。」

  他都這樣說了,我哪好意思拒絕,只得點了點頭,還順帶打聽了一下,才知道這餐會要穿晚禮服參加的那種。我這土包子沒試過這種上流社會的交際場合,不禁有點緊張興奮,之後又心疼,因為我又要破費置裝了,要不還是穿我那套小海浪得了,雖然是中檔衣服,但應該還是很可愛的。

  四十分鐘,終於到了CES公司,為了防止遲到,我跳下車就跑,卻遠遠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電梯前駐足窺探,竟然是西林。

  他來幹什麼?不是追我到這兒吧?可看來又不像,因為他穿得正式,手中還抱著資料夾,似乎——是來薦工的?!

  第二卷之第三十六章 這話太過分了!

  我好奇,但是恐懼更甚,所以我掉頭就走。

  沒想西林眼尖得很,一下就看到了我,大喊道,「小新姐姐,早上好啊。別不理我嘛,小新姐姐!小新姐姐!」明顯我如果不回答,他就會叫個不停,而且他那叫法讓人心頭發麻的,所以我只好轉身。

  「咦,好巧啊。」我假裝才看到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這麼早,你來幹什麼呀?」

  話說他今天又是清爽打扮。品質很好地米色西裝,領帶打得整整齊齊,頭髮也梳得瀟灑隨意,很有點白領精英的派頭,還是很帥的那種,他站在我面前不到一分鐘,已經有很多匆匆搭電梯的女人看過來了。

  但問題的關鍵是,他不應該跑。沒有男人像他那樣跑的,就好像站在村口望夫崖上等待離家十年的老公一樣,就這麼扭扭捏捏,悲喜交加的沖我撲來,每個動作都像電影放慢鏡,可惜了他漂亮地長胳膊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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