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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


  她吃驚地問:「現在?跑那麼遠?」

  老伯一定要去,叫她先開回餐館,他好去拿錢。她的小包也放在餐館的櫃檯下面,兩個人都沒帶錢,她只好先開回餐館去。

  Benny聽她說要跟老伯去唐人街吃飯,就從錢櫃裡拿了一些錢給她,叫她帶老伯去吃飯。她不好接這個錢,怕Benny這樣搞引起老闆不高興。最後老伯把錢接了,她也沒辦法了,但心裡決定還是用自己的錢付帳。

  她很擔心Benny在錢的問題上惹老闆不高興,他總是從錢櫃裡拿錢出來給她買六合彩或者買東西吃,有時她想在店裡換些二毛五的硬幣洗衣服,他也隨手拿幾筒從銀行換的硬幣給她,而且不肯收她的錢。那一筒就是十塊錢,夠她洗好多次衣服了。

  她怕老闆會因此懷疑Benny私下給她更多的錢。老伯經常說Benny給DENISE多發了錢,後來有幾次,她就看到老闆自己在發工錢給DENISE。這樣說來,老闆還是能聽信讒言的,而且跟Benny也並不是完全親如一家。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錢的問題上,最好是弄得清清白白的,免得以後惹出麻煩來。僅僅是兩個男人的時候,可能都很兄弟,都不計較,但有了女友或者父母的介入,兩個人之間就很容易出現矛盾,倒不一定是這個女的或者父母在中間挑撥什麼,僅僅是因為多了一個人,兩個男人之間的兄弟情誼就可能受到影響了。

  她從剛來的時候起,就覺得老闆跟Benny的關係有點不一般,不象老闆跟雇員之間的關係。後來她知道他們很久以前就認識了,一起打工也有好幾年了,就覺得他們可能是很好的朋友。「火得海」來了之後,總是叫他們兩個「麻裡拱」,意思就是「同性戀」,後來搞得每個人都叫其他人是「麻裡拱」,整個店裡除了她,個個都叫「麻裡拱」了。

  她有時也覺得他們兩個象「麻裡拱」,雖然沒看見過他們兩個有什麼肌膚之親,但Benny對老闆的那種放肆責駡,和老闆的那種一味忍讓,使她有點疑惑。如果他們兩個人的這種關係倒過來,她就比較好理解了,因為那就是老闆跟雇員之間的關係:老闆罵雇員,雇員不敢還嘴。但他們兩個偏偏是相反的。

  當然,他們兩個在她面前那種猴急的樣子,都向她證明了他們的性取向。但她聽說有些同性戀並不是先天性的,而是後來形成的,有些是形勢逼迫下形成的,比如監獄裡面同性戀就比較多,因為監獄裡不可能接觸異性,就只能在同性當中找尋滿足物件,不管是心理的滿足,還是生理的滿足。

  在她來之前,這個餐館一直都是清一色的男人。最開始只有老闆、阿Sam和Benny三個人,他們從早到晚地幹活,有時早上三、四點就起床了。後來生意做起來了,他們雇了一個司機,也是男的,所以有好幾年的時間,他們就只跟男人生活在一起。

  以她現在對男人的瞭解,她很難想像他們這幾年是怎麼過過來的,也許他們叫過雞,也許主要是靠打飛機,但也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同性戀。她原來不知道同性戀還有肉體上的關係,以為就是思想上、精神上的東西。自從知道同性戀有身體上的關係之後,她就覺得很彆扭,難以想像兩個男的抱在一起會是什麼滋味。

  但是她不由自主地想像老闆跟Benny抱在一起的樣子,覺得特別彆扭,可能是因為她看見過這兩個人赤身裸體的樣子。她覺得自己可能是個多餘的人,一個不安定的因素。本來他們兩個過得好好的,真的跟老闆說的那樣,白天在餐館開工,晚上在床上開工,老闆會幹唐人餐館所有的活路,而Benny可以在英語上幫他,兩個人一個主前,一個主後,配合得天衣無縫。

  但她來了餐館,事情就開始變化了,她把他們兩個拆散了,他們必須決定一下誰追誰不追,也必須決定他們之間的關係還要不要保持。也許他們能很友好地解決這個問題,也許他們會鬧得反目成仇,也許他們在感情上反了目,但因為兩個人在利益或秘密方面的牽扯,一時還不會撕破臉。

  她想,如果老闆也有什麼把柄捏在Benny手裡就好了,她並不想Benny去告發老闆,但是如果Benny掌握了老闆的把柄,就可以起到威攝作用,老闆就不敢告發Benny了。

  但是老闆能有什麼把柄呢?他是公民,簽合約、開帳戶、報稅等,都是用的老闆的名字,說明他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當然他肯定偷稅漏稅,非法用工,但Benny也未必拿得出證據來。店裡一般都是只把支票存進銀行,收入的現金就發了工錢了,剩下的現金,估計老闆就放進銀行的保險箱裡了。

  就她所知,店裡非法打工的人就是她跟「火得海」兩個,其他人都有工卡,連偷渡來的小張都有一張什麼「C8」卡,他說成「西8」卡,老闆就直接稱為「xx巴卡」。小張正在申請政治避難,藉口是計劃生育遭到迫害,說已經在國內開了老婆因做結紮致死的證明,連老婆的墳墓都修好了。當然他老婆活得比誰都鮮活,只等他這邊身份一搞好,就辦結婚過來。

  看來老闆是沒有什麼把柄的了,但Benny就肯定有個大把柄在老闆手裡。假設Benny是跟老闆的弟弟他們一夥的,其他人都抓進去了,刑滿後又都釋放了,懲罰最重的就是老闆的弟弟,坐了一段時間的牢,又被遣送回國了。但那也就是如此了,在她看來,遣送回國簡直不算什麼懲罰。

  如果Benny犯的事跟老闆的弟弟差不多,他為什麼不去自首呢?不就是坐幾年牢,然後被遣送回去嗎?那也好過一生躲躲藏藏。她相信他一定比她更瞭解自己犯罪的性質以及可能受到的懲罰,如果他選擇不去自首,那就肯定是自首的結果比逃亡的結果更糟糕。

  她決定跟他好好談一談,要他告訴她究竟犯了什麼事,跟老闆究竟好到什麼程度,讓他們兩個人一起來決定該走還是該留。走,走到哪裡去;留,如何留法——

  她一想到「留」,就開始犯愁。今天Benny的反應似乎說明他是很愛她的,但是如果他知道了她跟老闆之間的事,還會不會愛她?看他今天吃醋的樣子,說明他其實是有很大的醋勁的,而且發作起來不管不顧。如果老闆把此次旅行發生的事告訴了他,他一定會醋性大發。

  如果他由此認為她是一個壞女人,辜負了他的信任,不再愛她了,她也沒有辦法。但她覺得那還不是最壞的結果,不是她最擔心的後果。她最怕的就是Benny拿老闆出氣,得罪了老闆,那她的犧牲就白費了,不僅把自己貼進去了,還以更快的速度把Benny送進監獄裡去了。

  她這樣想的時候,就覺得老闆現在就在店裡對Benny講那些事,很可能還要把她說得跟那些不良少女一樣,不僅是自覺自願的,簡直就是強迫老闆的。她覺得老闆一定會這樣說,因為他一直標榜他是不會強迫別人的。她也覺得Benny一定會相信,因為她在Benny眼裡,肯定是個「大食」的女人,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所以她完全有可能為了滿足自己的「饑餓」去勾引老闆。

  她恨不得把車開回餐館去阻攔老闆告訴Benny這些,但她知道她開回去也沒用,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機會多得很,老闆遲早要告訴Benny的。她決定要在他們兩方面都做些努力,在老闆那裡,她要懇求他不要告訴Benny,也懇求他不要告發Benny。在Benny那裡,她要懇求他不要去找老闆算帳,一切都是她的錯。她只求他們兩個朋友之間友好如初,那樣才能保證Benny沒危險。

  她一路胡思亂想到唐人街,按老伯說的找到了那家餐館,是一家很小的餐館,或者說連餐館也算不上,基本上就是一個大排檔之類的東西,在一個所謂FOODCOURT裡,就是一個大廳裡擺著很多餐桌,沿著大廳有很多小門面,顧客到那裡買了餐,就端到大廳裡吃,象以前吃食堂一樣。

  她不明白老伯怎麼選這麼一個地方請她吃飯,老伯在國內是經常公款吃喝的人,也見過一些場面,每次邀她出去吃飯,都是去比較大的餐館的,今天怎麼選這麼個地方。

  等到他們在一個視窗那裡點了餐,找到一張桌子,坐下吃飯的時候,她才明白老伯來這家餐館的意圖:是為了那裡的一個中年女人,像是個打工的,而不是老闆娘。那個女人看上去象北方人,個頭比較大,五官還比較端正,使她想起一句小說裡用濫的描寫:臉上殘存著青春美貌的痕跡。

  老伯一去就跟那個女人打招呼,好像很熟一樣,坐在桌邊用餐的時候,也是面朝那個女人,不時地微笑著,象個熱戀中的小夥子。她看那個女人的表情,有點像是勉強奉陪一樣。她忍不住問:「老伯,這麼快就泡到一個妞了?」

  老伯得意地說:「你知道不知道,她以前是遼寧省委宣傳部的幹部,跟我一個姓,叫張琴——」

  她吃了一驚,倒不是因為省委幹部在打工,而是那個張琴臉上一點看不出宣傳的痕跡。她問:「你怎麼認識她的?」

  「她到我們去過的那個考場考車,說那裡最好考,考完了到我兒子店裡去吃飯,我們就認識了,我好快就拿到了她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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