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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聞瑣事雜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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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廟貴妃李娘娘有疾,鄭娘娘名下太監張明,醫治不效薨逝。神廟極為悲悼,喪禮從厚。所生兩皇子,派與中宮王老娘娘為慈母,共育咸福宮。彼時積言有如淳如衍之事,自此鄭娘娘無有與分寵者矣。 *** 先帝禦名,凡宮中所用油,皆更之曰「芝麻水」,「油漆作」改曰「漆作」。 *** 神廟潞藩入朝,至景運門即下轎,步入乾清門之左瑞。惠、桂藩之入朝光廟,及今上之入朝先帝,至宮門始下轎,禮駸殊矣。 *** 神廟在宥之四十二年二月初九日,聖母慈聖皇太后崩,其傳行之旨曰:朕慈母皇太后。按慈母乃八母之一,非生母,不如直曰「朕聖母」為安也,又曰:偶爾崩逝。按「偶爾」字樣,亦似未妥。是時,司禮監掌印者李太監恩,掌東廠者盧太監受。若使先監矩尚在,定經潤正,必不草率如此。 今上崇禎二年二月初四日巳時,中宮周娘娘誕生皇長子,其發外聖諭應曰:某年月日時,朕第一子生,某封某氏出,斯祖宗來體制也。時司禮監掌印高太監時明、秉筆沈太監蔭等,皆負人望耆舊歷練人也。乃所頒聖諭,竟將「某封所出」一句遺落,又將「生」字置「朕」字、「第」字之間。至閏四月十四日「百日命名穿紅」之旨,宜稱「皇長子」而竟稱「皇太子」。夫未經冊立,可作如是稱耶?又聞秦中巡撫岳和聲賀疏亦稱「皇太子」。以上二宗或抄傳差訛,尚可言也。若原發旨意如此,則高太監等不細心不知體之咎,將誰諉乎?典禮之謂,何可笑也? 曾記泰昌元年冬,高沈「為本官複職討祭葬」疏,竟將「諭祭」作「禦祭」,切己之事尚錯誤至此,況國之大典乎?無怪片紙冗辭也。 *** 天啟年間,高、沈二太監閑住時助大工,每捐進一萬兩,其助遼餉又各進一萬兩,鹹恐後也。至崇禎二年冬,虜薄都城,高止助五百兩,餘僅三四百兩而已。果先富後貧耶?亦別有肺腸耶? *** 憲廟好琴弈詩畫,司禮戴太監義號「竹樓」,不知何許人最精於琴,而楷書筆法與沈度相埒。南中有一良家婦善琴,遍遊兩京,各省未有居其右者。雅聞戴名,詣外邸通名求見,久之訂期。戴林沐之暇,至外邸,坐廳中,延南婦,隔簾向上一揖坐,南婦簾外不通寒溫,讓戴先操曲,甫終,南婦淚如雨下,色若死灰,將所攜善琴即下階石上碎之,拂衣而去,終身再不言鼓琴事矣。戴之名下王太監獻號「梧崗」者,廣西平樂人也。亦精於琴,有譜行世。司禮太監蕭敬,字克恭,號「東梅」者,亦戴名下也,多讀書,其楷書筆法似沈度,而草書則從張顛、懷素,間雜以篆籀邊旁。今之巾帽局外廠,雲是蕭別業,惜基址不存,但寒泉數處。煙草冥迷已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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