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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危竑議後紀(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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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訛言沸興街坊酒肆,無敢偶爾夜會者。惟妖書內有名之人,各思報復,猜忖此書必是素有嫌怨者所作。自歸德沈相公以下,凡在朝望重,妖書無名之人,即有人耳而目之。歸德沈相公,又曾於內閣供設天啟聖聰牌位,入則禮之,今妖書又獨無姓名,是以神廟聖意亦頗為蜚語惑。幸先監矩中立主持,苦心調劑,不數日而錦衣衛百戶崔德緝得皦生光矣。又一日而東廠辦事王一鵬緝得皦生采矣。 按皦生光原順天府學生員也,先年曾詐包繼志以害鄭皇親,其捏名印造妖書詩雲: 五色龍文照碧天,讖書特地湧祥煙。 定知鄭主乘黃屋,原獻金錢壽御前。 其下曰:松風狂客題。 又跋雲:偶從郊外貴家莊捨得前詩,讀畢忽痛哭失聲,左右驚覺奪去,臣歸歎曰:渠家陰謀羽翼成矣。 獨訪所謂「松風狂客」者為誰?則豪商包繼志也。包氏握鏹資金寶明以金錢行間,語曰:巨防容蟻而漂邑殺人,突泄一煙而焚廬燒積,則皇長子危乎哉!凡我臣子誰不疾首,故直書之。或散其黨,雲右俱生光。自撰自跋如此,刊板印貼鄭皇親門下及各巷口以恣詐害。時當光廟尚未膺冊立,所以稱皇長子也。事發革衣巾,擬戍大同。 崔德又于生光室內搜得羅文箋,內十大說,其詞曰: 皦揚爾忘之耶?爾有大志不獲,而乃規規於小願乎?爾有大名見汙,而乃規規于小聞乎?爾有大冤不白,而乃規規於小侮乎?爾有大仇不報,而乃規規於小忿乎?爾有大恩未償,而乃規規于小惠乎?爾有大寶受誑,而乃規規於小失乎?爾有大遊不暢,而乃規規于小方乎?爾有大忠可傷,而乃規規於小謹乎?爾有大貧能甘,而乃規規於小乏乎?爾有大才不鬻,而乃規規於小遇乎?此十大者信大,而小者信小矣。皦揚爾忘之耶? 癸卯八月二十六日有感,援筆漫書。 凂蔣《無功錄》一通,張之軒側,早暮臥起視之,後用圖書鈐識。是時生光已從戍所赦回,改名皦揚,字冤之。又刻有《怪石軒集》、《岸遊稿》,此皆皦犯蹤跡可據者也。 又此時錦衣衛直房忽貼匿名帖雲:妖書有了人協理掾張魁受銀三兩,求他主的。 又告人鄭福成。先監據事件奏曰:按祖宗律文,凡匿名文書見即燒毀。今念事關大獄,不敢隱匿云云。神廟可其奏,特置不問。 *** 時王公世揚正任協理,遂只據東廠移文,於私寓設香案行禮,具本謝恩,極其感服皇上至聖至明至寬至仁。雲:大金吾王之楨與北鎮撫司掌刑周嘉慶有隙,欲乘機害之,遂擒嘉慶家人袁鯤單詞鍛煉,滿堂人皆可信為實也。 先監矩奉旨到廠一訊,必不肯詭隨結局。之楨疏奏,要著到廠聽記。先監曰:本監例有聽記,密以上奏。今衛裡欲增添聽記,將奏誰耶?奏旨:不允。 之楨又密懇四明沈相公,差家人李管家密見先監,說某是正犯,其僕可證。又欲波及歸德、江夏諸君。先監曰:多拜上,爾老爺我內相是一輩的人,獨不記荷花兒之獄,倘久後另有正犯,恐大家子孫種禍不淺。爾老爺如要堅執如此結局,可具揭奏知萬歲爺,我好遵旨行事,本廠才不落不是,一切關係勞爾老爺擔擔罷。李語乃塞,之楨心方已。 蓋之楨欲借皦生光,牽扯多人主使,為一網打盡之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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